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情况的通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有关单位:2012年,按照省委、省政府集中力量继续为人民群众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的决策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全市各级政府和各责任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中之重,周密部署,迅速行动,集中力量办好省下达我市的十件民生实事。截至2012年底,省下达我市的十件民生实事已全部完成,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一、省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6956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4924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683人,分别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4.4%、105.8%和107.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3%,比省下达我市计划控制率3.2%低0.87个百分点;全市扶创业带就业实现创业人数4305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2.5%;高校毕业生创业178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1.7%;新增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4373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2.7%;共组织24200名农村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完成任务的121%。(二)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市新开工保障性住房4971套,新增廉租住房补贴户数244户,分别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2.88%和122%;已竣工保障性住房3725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0.54%;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任务1430户已全部完成,并已全部录入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建基本信息管理系统;渔民安居住房工程建设任务45套已全部完成,并全部通过验收;华侨农场危房改造任务180户已全部启动,并已完成125户,比省下达的任务90户超出35户,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三)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6.30万人(新农保参保150.07万人,城镇居民参保6.23万人),参保率达到95.74%;实现新农保制度和城镇居保制度“全覆盖”,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全市城乡医保实现“三提高”,即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和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2万元,达到10万元);提高特定病种门诊待遇(三个病种基金支付年使用定额由9600元提高到2万元);提高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同时,还将2012年城乡医保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50元提高到100元,基金支付比例由30%提高到50%。全市已审定符合条件的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11700人,已发放补助金680万元,并已建立农村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制度和基本的生活补助制度。早期下乡知青社会保障问题也已从政策上得到基本解决。(四)深入开展价格惠民。全市累计拨付资金89464万元用于开展价格惠民,共发放临时价格补贴3561万元,惠及91472名困难对象,实现低保救助全覆盖。其中城乡低保对象69825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2573.715万元;五保对象7325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256.38万元;优抚对象14306人,发放生活补贴729.506万元;新中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16人,发放生活补贴0.816万元;救助城乡低保对象约6.82万人,发放低保金13631.5万元。落实2012年中央农资综合直补20769万元及成品油价格改革中央财政补贴26952万元,并已全额下达到各市、区。全面完成年度低保提标任务,全市城镇低保标准达到280-350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180-250元。其中:市区城镇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350元,农村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250元。全面完成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调整工作,烈属抚恤金月平均标准城镇1218元,农村831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金月平均标准城镇1060元,农村813元;病故军人遗属抚恤金月平均标准城镇1010元,农村775元;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月平均标准664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月平均标准456元;部分参战涉核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370元。全年已建平价商店85家,初步形成平价商店进社区和覆盖城乡网络,经营的平价农副产品品种超过40个,供应的平价商品以低于当地市场价格5%耀20%幅度销售。(五)优化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市各级落实资金11352万元建立长效稳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奖补机制,并根据省卫生厅《广东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制订《江门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初步确定恩平市为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完成省下达的15名全科医师转岗培训任务,并自筹经费培训9名全科医师;共评选出48个江门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其中市直医院37个、新会区5个、台山市3个、开平市3个),并开展第五期全科医学教育培训班,培训219名基层医务人员。同时,还开展待孕夫妇地中海贫血干预项目管理,指定江门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级地贫诊断分中心,并以新会区作为基线调查抽样区,正式开展基线调查工作。深入开展免费婚前、孕前检查。(六)推进文化惠民。全市图书馆、文化馆已全部实行免费开放,基本实现农家书屋行政村全覆盖;建成城乡社区文化室491个,完成率100%;放映农村电影13191场,完成率105.19%;安排服务外来工送电影进工厂300场,完成率100%;安排在东湖广场服务民众放电影100场,完成率100%;完成送戏下乡850场次。实现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户户通”,启动“渔船通”工程。2012年计划新建或改造镇级文化站4个,已完成恩平市君堂镇和良西镇文化站升级改造,并基本完成牛江镇文化站和那吉镇文化站建设;新建乡镇农民健身工程15个。(七)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全市各级投入资金32959万元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农村、城镇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统一调整为小学每生每学年5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750元,原来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继续维持原有水平。同时,将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点用于中小学教师培训、高层次人才引进、骨干队伍建设、支教、教师转任交流等方面。全市完成15所列入2012年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完成18所列入2012年民生实事村级幼儿园建设,基本完成10所列入2012年民生实事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并出台了《江门市全面实施学前残疾儿童三年免费教育工作倒逼管理方案》,推进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八)强化养老助残服务。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建设,我市新会区和蓬江区已先后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并已投入使用。江海区礼乐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已投入超过2500万元,鹤山、开平等市也结合各自的养老工作实际启动了居家养老示范中心建设。开展为福利院残疾老人、五保、低保家庭残疾人及有需求而符合政策条件的其他残疾人等提供免费或低偿康复器具装配服务。其中:为市区6843名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为1019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为1404名义务教育阶段低保残疾人家庭学生提供每月50元的生活补助,为95名残疾学生发放一次性助学补助金。实施扶贫开发计划,投入扶贫开发资金168万元,帮助271名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和6名残疾人创业;为1126名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提供临时救助,发放救助资金80万元。(九)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生活条件。全市新增异地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7.49万人,完成省目标任务的101.81%;农民工积分制入户5500人,高技能人才入户27500人。启动“圆梦计划”,资助600名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入读高等院校。按全省统一部署,从2012年8月1日起取消征收流动人口治安联防费。(十)抓好食品安全。已建立市、县两级农产品安全检测机构,加强农产品检测。完成12个类别23个品种的食品采样、送样和检验任务,全年共采集样品1224份,完成样品交接970份,比2011年同期增加560份样品,增长87.5%。出台了《食品安全示范点评选实施方案》,全市共评选设立524家食品企业和256家市场、大中型超市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全面完成创建任务。二、主要做法(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工作要求,实地检查督办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关键和难点问题。各级政府和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切实从“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侨乡”从发,亲自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民生实事有关工作。(二)落实保障,投入到位。在2012年财政收支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全市各级政府积极筹措资金,将保障民生实事支出工作放在首位。2012年全市拨付省十件民生实事资金26.73亿元(比年初计划21.65亿元增加5.0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2.09%,有力地推动了省十件民生实事扎实有效开展。(三)强化督办,协调跟进。2012年初省向我市下达民生实事任务后,市府办公室迅速将省督查工作方案转发至各市、区政府及市有关单位,要求各级各部门建立倒逼工作机制,对省十件民生实事按季度设定阶段性目标,定期汇报进展情况。同时,由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三方督查组,采取飞行、暗访等方式,深入一线协调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工作,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之间不断加强沟通,凝聚力量,联合行动,全力推进各项民生实事工作落实,及时沟通上报有关事项进展情况,确保了省十件民生实事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三、下一步工作意见2013年省政府将投入592亿元(比2012年多投入近150亿元),从就业社保水平、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层文体服务、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助困扶残、住房保障、异地务工人员生产生活条件、稳价惠民、环保设施和生态工程建设等方面,继续集中力量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我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民生实事工作,加强与省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尽早获悉省将下达我市的新任务,及早谋划做好民生实事财政预算,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民生改善力度,合理安排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完成省新下达我市的任务,最大限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努力开创幸福侨乡建设新局面。江门市人民政府201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