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企业优惠政策

广东清远产业园区

广东清远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清远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清远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清远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的通知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决策部署,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我市顺利组织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清远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下称协调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协调委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市的实施和组织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等。二、组成人员主任:贝冰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副主任:孔炳雄市政府副秘书长杨越市司法局局长成员:林为民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盘俊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邹俊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振华市教育局党组成员、主任督学邓超洪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支队长章江铭市司法局副局长朱昭斌市财政局副局长罗家泉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袁小丽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谭永红市检察院副处级检查员解晟市保密局副局长郭立增广东电网公司清远供电局党委副书记三、工作机制协调委日常工作由市司法局承担。协调委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司法局提出,按程序报主任批准。协调委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成员单位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协调委不刻制印章,不设办公室不正式行文,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21日

广东清远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