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石鼓镇总体规划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9日 政策文号:茂府〔2008〕5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批复高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高州市石鼓镇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高州市石鼓镇总体规划(2003~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二、石鼓镇的城镇建设要依托自然资源和区位优势,发展对外加工业及资源加工业,建设商贸繁荣、具有地方特色的综合性城镇,充分发挥中心镇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内镇、村共同快速发展。三、同意《总体规划》所划定的镇区建设用地控制范围。《总体规划》的实施,要与《石鼓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切实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要集中、配套,进一步增强中心区的综合服务功能。五、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治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要完善镇区环境卫生设施,提高人均公共绿地指标,加强城镇景观建设。六、要按批复进一步完善《总体规划》,依法对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证规划的正确实施。请督促石鼓镇政府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在实施总体规划的过程中,如需对批准的总体规划作原则性修改,应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二OO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主题词:城乡建设乡镇规划批复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2008年8月29日印发)

广东茂名高州市产业园区

广东茂名高州市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茂名高州市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