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产业园区
-
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
广东-梅州-兴宁市
-
丰顺汤坑镇开发区
广东-梅州-丰顺县
-
广东叶塘工业园
广东-梅州-兴宁市
-
广东梅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广东-梅州-梅县区
-
广东梅州绿丹兰工业园
广东-梅州-梅江区
-
广东梅州南洋工业园
广东-梅州-梅江区
广东梅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梅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梅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政策
发布部门: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梅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成果,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范围:梅江区城北镇扎上村、扎下村。(详见梅州市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测绘编号:B23001)二、征收土地现状:梅江区城北镇扎下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扎下村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扎下村第十股份经济合作社,城北镇扎上村上坪股份经济合作社、扎上村下坪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合计17.8145公顷(耕地1.0029公顷、园地0.2595公顷、林地16.2311公顷、养殖水面0.1790公顷、其他农用地0.1420公顷),村民住宅共2座。三、征收目的:城镇建设用地。四、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梅市府〔2021〕4号)执行;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标准按《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北区标准化厂房和配套设施建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执行;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补偿标准暂按《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梅州市梅江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梅市自然资〔2019〕37号)执行,待梅江区新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公布后落实差额。五、社会保障:按照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梅州市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梅区人社函〔2023〕5号)执行。六、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3月8日起至2023年4月6日止(共30日)。请在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证明材料,到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如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期限内向梅江区城北镇人民政府(62699)书面提交。
广东梅州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梅州城区(不含梅县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2025-02-05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兴宁市黄槐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5-01-22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兴宁市叶塘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5-01-22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平远县石正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5-01-22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0-09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