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新会区崖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江门华商教育城(一、二期)建设项目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江门校区]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9日
政策文号:江府函〔2021〕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江府函〔2021〕4号新会区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新会区崖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江门华商教育城(一、二期)建设项目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江门校区]的请示》(新府报〔2020〕7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江门华商教育城(一、二期)建设项目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江门校区]》。二、本次规划修改调入城乡建设用地46.5465公顷。调入地块共1块,位于崖门镇洞北村、水背村,其现状地类为农用地45.5634公顷(园地5.2298公顷、林地34.8095公顷、其他农用地5.5241公顷)、未利用地0.9831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了46.546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调出地块共8块,位于崖门镇崖西林场、龙旺村、京背村、洞南村、田南村,其现状地类为农用地27.6387公顷(耕地2.4409公顷、园地2.4561公顷、林地12.1661公顷、其他农用地10.5756公顷)、未利用地18.9078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三、请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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