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高整体绿化水平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5年01月17日
有效性:失效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绿色中山”,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提高我市整体绿化水平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提高绿化水平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绿化工作水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居质量的迫切需要;是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凝聚力、辐射力和承载力,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基础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从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的高度,增强对绿化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努力促进我市整体绿化水平再上新台阶。二、明确目标和任务,科学制定绿化工作规划到2008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1.5个百分点,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率达到40%,绿化覆盖率达到50%,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中心城区绿地均衡布局,四周延伸,城市与区域绿地协调发展,初步形成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从2005年开始,用半年左右时间,由市绿委办牵头,林业、规划、建设、交通等部门及各镇区配合,在市域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的指导下编制中山市绿化规划,规划重点为中心城区、城镇、道(公)路、滩涂和内外堤的绿化。要根据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以生物多样性指数高、绿量大、管养成本低,绿化景观优美、生态效益显著为目标,科学制定绿化蓝图,调整绿化植物品种结构,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市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重视不同植被类型的合理搭配,做到“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花则花,一路一树,一路一景”,加快城市绿化由观赏性向观赏性与生态性并重的转变。规划要有亮点,并适度超前,特别是道(公)路两旁规划要充分预留扩路的绿化用地,并提前预留好种子种苗基地,做好苗木的储存工作。各镇区须在2005年内完成本镇区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三、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加快绿化建设步伐(一)提高城镇的绿化效果和质量。一是统筹中心城区、城镇、道(公)路规划,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城镇绿化用地,创造条件建设城市森林,大力推进城乡绿化。二是城镇中心区要多种树,选好树种,提高绿化效果,改善生态质量,创造和谐的森林生态景观。三是建立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加强绿地管理。引入并严格实行城市绿化“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四是抓好重点绿化工程建设。主要是抓好中心城区公共绿地、城镇规划建成区绿化和绿色走廊的建设,全面启动城市大环境绿化建设。(二)强化城乡公路绿化建设。按照《中山市公路绿化规划》的要求,对全市350公里道路进行对照修整,对景观路、绿化路、林荫路、郊野通道等不同类型道路分别对待,在树种选择和搭配上下功夫。公路绿化要点、线、面结合,努力构筑具有中山特色的国道、省道、市道和高速公路绿化网络体系。(三)抓好林相改造工程。到2008年,全面完成“一区三线”第二重山森林改造5万亩任务。林相改造要长短结合,治点扩面兼顾,建立功能齐全、色彩各异、高低错落的植物群落结构。要遵循树木生长规律,在公路两旁可视范围内的山地栽种速生树种,使其尽快绿化美化,提升公路可视范围和重点山头绿化效果。(四)抓好平原“四旁”绿化工作。平原“四旁”绿化要与道路扩建、农路建设以及内河整治结合起来,克服树种单一、景观单一和“重种轻管”的现状,配合城市绿化的总体要求,按照立体绿化的要求,增加特色,注重效果,实现“城市园林化,城郊森林化,乡村道路林荫化,农民庭院花果化”的目标。(五)实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在沿海适宜的滩涂种植红树林,规划面积为3000亩,2005年计划试验种植500亩,试验成功后逐年扩大种植规模,争取3年内完成全部种植任务,并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六)鼓励有条件的镇区建立郊野森林公园。(七)加大五桂山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四、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确保绿化工作迈上新台阶各镇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绿化工作的领导,把绿化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和加强绿化管理机构。调整和充实市绿化委员会,统一协调全市性绿化工作。各镇区可参照市的做法,设立相应机构,加强本地区的日常绿化管理工作。加大市财政对绿化的投入,镇(区)、村要增加投入,同时,千方百计吸纳民间资金投入绿化工作,多渠道筹集绿化建设资金。整合绿化资金的使用,将林业、水利、交通、公路等部门和市公用事业集团相应的绿化资金统筹起来,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及管养。努力探索多元化投资机制,积极拓宽资金渠道,采取共建、捐建、认养、冠名等形式,引导民间资金投入城市绿化建设,鼓励全社会参与城市绿化工作。抓好绿化工作的评比考核。把绿化工作的考核纳入镇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市每年组织一次全市性的绿化评比考核,包括种植验收、绩效考核等。五、强化管理,严格执法,提高城市绿化管理和执法水平(一)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加快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做好预测预报,加强检疫,遏制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建立健全防范外来有害生物的有效机制,防止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和扩散,最大限度减少病虫害造成的损失。(二)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对市内百年以上的古树、稀有名贵树种、具有历史价值与纪念意义的树木以及种植30年以上、胸径30厘米以上的长生树,按照“建立档案、规定范围、做好标志、加强养护”的要求,登记造册,制定保护措施,加强管护工作。(三)加强废弃沙场、石场、坭场的复绿整治工作。严格按照规划确立沙、石、坭场选址,严禁乱挖乱采,已废弃的沙、石、坭场由于自然恢复生态需较长时间,水土流失严重,应加大投入,重点整治,加快生态恢复。(四)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努力提高全市人民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变被动救火为主动防火。加大山区防火、扑火的设施设备建设,改善防、扑火条件。加大日常巡护工作力度,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扑灭。建立和完善专职森林扑火队伍,提高扑火战斗力。(五)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山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宣传,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和绿化意识。加强城市绿化行业的执法力度,严格实施“绿线管制”,坚决查处侵占绿地、乱砍树木和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六、加强园林绿化科研工作,为绿化建设和管理提供技术保障结合我市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绿化应用的研究,在规划设计、工程技术、选种育苗、栽培管养、病虫害防治和植物多样性等方面开展专题研究,提高绿化科技水平,解决好绿化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现阶段要重点解决园林绿化植物的引种驯化,争取在短时间内选育并大量繁育部分适应中山气候和土壤条件、有地方特色的原生乡土树种或外来优良树种,增加植物物种,改善绿化种群结构,提高绿化质量。抓好中山树木园的建设。把树木园建设成为珠江三角洲乡土树种种源库,对丰富我市植物物种资源和提高城市知名度有着特殊的意义。要抓好中山树木园的建设和配套,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生态建设工程的树种开发、植物标本、引种试验和科普等方面开展合作,为城乡绿化提供适宜种植的配套树源。中山市人民政府二○○五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