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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的实施办法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惠市委发〔2012〕7号(2012年5月4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粤发〔2011〕23号),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化发展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的重大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实现了城市化的快速发展,2011年城市化率达62.19%,城市综合实力显著提升,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化正处于规模扩张与质量提升同步推进阶段,宜居宜业城市魅力日益凸显。但总体上看,当前我市城市化发展水平仍然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城市发展模式较粗放,资源环境对城市发展约束加剧;城市转型滞后于产业转型,综合承载能力不强;城市科学管理水平还不适应快速发展需要;城市公共服务供给不足,非户籍常住人口共享城市文明成果均等化程度偏低;区域发展不平衡,公用设施供给水平和配套服务能力差异较大;转移农村人口和富余劳动力压力较大,县域城镇化发展水平有待提高。不断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是我市提升综合竞争力的战略选择,是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惠州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抓手。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城市化工作的认识,切实把城市化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立足新起点,抓住新机遇,科学谋划,统筹布局,狠抓落实,为我市“十二五”时期推动“五个发展”、办成“三件大事”打下坚实基础,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强大支撑。二、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总体目标,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生态城市为重点,突出加强市区、县城和中心镇建设,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增强城市建设文化特色,提升公民现代文明素质,推动城市化发展水平上新台阶。(二)基本原则1、坚持规划引领。发挥规划综合调控作用和公共政策功能,推进城市规划全覆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2、坚持创新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增强城市发展动力。3、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核心进行城市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居住、就业、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需求,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城市和谐发展。4、坚持环境优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处理好城市化进程中环境保护与开发建设的关系,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推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5、坚持统筹协调。实行重点发展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坚持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充分发挥市区和县城集聚辐射优势,统筹推进小城镇建设,加快城市一体化进程。6、坚持产城互动。科学规划和推进产业新城建设,把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有机结合,不断优化城市未来发展布局,构建协调发展的现代城市形态。(三)发展目标城市经济结构更加优化,产业竞争力不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体系配套完善,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取得突出进展,城市空间品质和人居环境明显优化。城市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文化功能显著增强,市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明显提高。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四块金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国文明城市成果不断巩固,最终夺取“全国文明城市标兵”金牌。“现代城市、历史文化、山水生态”三大轴线初步显现,“南进北拓、东西伸延”城市发展战略得到初步落实,“环大亚湾经济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建成现代化组团式山水生态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一城三组团”和“1+3”城市主体架构基本成型,努力实现与珠江三角洲地区融合发展。力争到2015年,全市城市化发展水平达到70%以上,主城区(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达到85%,全市城市化发展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三、强化规划的统筹协调作用(一)提升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质量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为依据,加强与功能区规划、珠三角“五个一体化规划”的对接,高标准、高水平编制城镇总体规划,以科学规划引导城市化健康发展。从空间层次、实施方式、管理机制上理顺关系,进一步推动“三规融合”,先行在大亚湾开发区开展“三规融合”试点工作。加强城市规划与产业规划衔接,完善城市产业布局,推动城市成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重要载体。转变城乡规划编制思路,合理确定城市经济、社会人文、资源、环境等规划指标体系,并分为控制性和引导性指标进行实施。完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构成的城乡规划体系,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推动和鼓励技术创新。做好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从实际出发,修订《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制定完善《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惠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惠州市区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惠州市规划管理建筑面积计算试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严格对依法编制或修改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2012年6月底前,市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开展对现有重要城市规划的评估工作,对不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的规划,要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修改。(二)科学推进城市新区开发建设强化城市新区开发建设的规范管理。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根据城市总体空间布局科学划定城市发展边界,有序开展新区的开发建设。科学编制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先安排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内容,为新区功能培育提供基础保障。规范行政审批和许可行为,确保新区空间开发和建设行为得到有效管制。按照引领发展、宜居宜业要求,精心谋划和组织功能性新区开发建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金山大道、惠南大道、惠澳大道沿线建设,把南部新城,打造成“三宜”城市核心区、高端区和示范区,使之成为未来城市建设的标杆;推进惠博大道沿线和博罗县城建设,打造西部现代化组团;推进惠州大道东段沿线、惠东县城和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建设,打造东部现代化组团;推进金山大道沿线、龙门县城建设和生态旅游开发,打造北部生态发展组团;推进大亚湾滨海地区和仲恺高新产业区建设,打造现代产业新城。着力推进“环大亚湾经济带”建设,打造我市最具活力的新的增长极。整合资源优势,突破区划约束,加强产业配套,高起点、高标准编制环大亚湾经济带空间发展规划。建立“环大亚湾经济带”建设协调机制,合理利用岸线资源,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加快环大亚湾地区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以大亚湾为中心的石化产业区和港口物流区、以淡水为中心的现代服务业区、以巽寮为中心的滨海旅游区,把“环大亚湾经济带”建设成为产业配套、环境优美的现代产业集聚带和蓝色观光休闲走廊,使之成为引领城市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核心枢纽。加快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增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的产业集聚功能,着力推进“坪清新”产业合作示范区、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东莞凤岗(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推动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区。加快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汽车等新兴产业专业园区规划建设。到2015年,打造4个产值超千亿的新兴产业集群。加强重点旅游度假区建设。加快粤港澳地区旅游休闲度假基地及港澳台影视拍摄基地建设,突出惠州生态休闲旅游特色,推进旅游业“3510”工程,提升西湖、罗浮山国家级名胜风景区建设水平,提升旅游文化品味。到2015年,建成5A级景区1家、4A级景区15家。(三)提高城市旧区更新综合效益抓住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有利时机,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快“三旧”改造特别是旧城区改造步伐。注重旧区改建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有机结合,提升产业发展质量,促进“三旧”地区焕发新活力。合理确定“三旧”改造范围和项目,统筹总体用地布局,明确用地规模和改造时序,科学确定改造用地的控制要求,提高存量建设用地二次开发综合效益,确保改建一片、成熟一片、稳定一片,符合城市可持续发展需要。按照公共空间环境质量和视觉景观控制要求,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优化人居环境。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政策要求和“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在调查摸底、标图建库基础上,2012年底前完成“三旧”改造用地详细规划和改造方案编制工作,制定“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到2015年,基本完成“三旧”改造工作任务。(四)突出城市建设文化特色借鉴国内外城市建设先进经验,弘扬岭南建筑优秀文化传统,增强城市发展文化功能。坚持地域性、时代性、文化性相结合,全面推进城市设计工作,防止城市规划建设“千城一面”、“千楼一面”。把核心区作为城市设计重点,提升城市重要街区空间品质和文化品位,对重要公共建筑精雕细琢,注重建筑内涵和风格多样化,使其成为见证城市发展的标志。以岭南建筑风貌引领西湖周边地区改造设计,将西湖建设成为惠州地域文化核心展示区。对城市景观色彩现状、自然环境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确定城市主色调,编制重点地段色彩控制指引。应用现代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建设居住建筑,吸收岭南、客家等传统建筑优秀元素,注重第五立面的设计,优化居住建筑的结构功能和外观形态。繁荣地方建筑创作,从2012年起,每两年组织一次“岭南特色规划与建筑设计评优”活动,对优秀创作成果给予表彰,并推荐至省参加同类评优活动。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申报工作,打造惠州历史文化主轴线。全面梳理我市历史文化遗产,做好桥东和桥西老城区整体风貌格局保护工作,推动一批城市文化设施建设。强化城市“紫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管理,开展优秀历史建筑普查,对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代表性的历史建筑逐件进行修复和保护,使不同时期的文化元素和不同风格的代表性建筑和谐共存,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整理工作。保护、整合革命历史遗迹,打造革命历史文化品牌。实施岭南特色传统街区复兴工程,到2015年复兴岭南特色历史文化街区4处。推进岭南新民居示范点建设,引导和鼓励村民建设具有岭南特色的新农村住宅,提升乡村建设传统文化风貌。四、推进城市一体化发展(一)积极融入珠三角一体化进程深入落实珠三角五个“一体化”规划,推进与珠三角其他城市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基本公共服务对接,加快与珠三角城市高度融合发展。推进深莞惠区域协调发展总体规划、深莞惠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交通运输一体化规划、相邻地区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和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编制实施。以莞惠城际轨道、厦深铁路、广州至汕尾铁路、深惠城际轨道等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跨境交通项目建设,发展跨界公交服务,建设区域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速融入“珠三角1小时经济生活圈”。推进机场、港口、高速公路一体化运营管理,力争实现与珠三角区域车辆通行费年票互认。联合深圳,统筹治理龙岗河–淡水河跨界污染,强化固体废弃物属地管理。加快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共建深莞惠产业合作示范区,建立和完善产业合作长效机制。推进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就业、老龄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制度对接。到2015年,基本实现与珠三角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二)优化市域城镇体系加快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步伐,优化重大产业空间布局,以产业集聚带动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不断扩大城市规模,壮大城市综合实力,以城市带动区域发展。强化市区集聚辐射功能,提高惠东县城、博罗县城、龙门县城等区域中心城市集聚能力和服务管理水平,鼓励引导市域城镇实行非均衡协调发展,走差异化城市化道路。参照市区标准提升惠东、博罗城市建设水平,实现与市区高度融合发展。突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惠东、博罗北部地区和龙门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创建人居环境示范区。推进空港、海港、铁路和干线公路网等市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市域交通网络组织引导各级城镇集聚发展,突出中心集聚与轴线扩张并存的思路,实现开放式组团布局,优化构建合理有序的市域城镇体系框架,促进中小城市和镇村协调发展。扶持稔山、多祝、吉隆、新圩、罗阳、石湾、杨村、平陵、永汉等9个省级中心镇和平海、黄埠、园洲、龙溪、湖镇、公庄、龙华、横沥、永湖等9个市级中心镇加快发展步伐、提升发展质量,推动中心镇转型升级,引导人口和产业集聚,推进与周边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共建共享,支持有条件的中心镇发展为小城市。(三)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建立健全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长效机制,强化城市为农业、农村、农民的服务功能,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开展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进一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推进城乡交通、水务、电力、通讯、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对接,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共享水平。实施鼓励和推动以城带乡的政策措施,统筹教育、医疗、文化、卫生等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第二、三产业对农业的带动作用,促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经营,完善流通经营服务网络,密切城乡产业联系。加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生态区建设,提高村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大力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构建城乡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巩固和发展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成果,探索并完善以城带乡的机制。切实加强指导,精心规划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名镇名村,力争到2015年,全市建成5个名镇和92个名村。五、推进城市公用设施现代化(一)构建现代公共交通体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优化公交线网和公交站场枢纽布局,构建以公交枢纽为节点、大运量公交系统为主体、其他公交方式为补充的公共交通体系。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加强车行立交桥和人行过街设施建设,合理配置城市公共交通优先车道,完善自行车、步行等慢行交通专用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轨道交通系统,莞惠城际轨道力争2014年建成通车,开展惠深城际轨道建设规划,完成惠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修编。加强城市交通换乘枢纽建设,实现城市公共交通之间的方便快捷换乘,以及城市交通与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等交通方式的高效对接。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质量和效率,引导群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作为主要出行方式。力争到2015年末,市区公共交通占城市交通总出行比重的25%以上,万人拥有公共汽车不低于15标台。在全面建成省立绿道基础上,大力推进城市绿道建设,实现绿道与慢行系统有机衔接,提升城市交通系统通行能力。(二)提升城市信息化发展水平筹建仲恺云计算中心,加强智慧产业基地和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三网融合”,扩大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无线接入技术等无线宽带技术应用覆盖面,实施“宽带惠州•光网城市”和“无线城市”工程,积极推进宽带无线城市建设。推广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中的应用。有效整合商贸、交通、通信、能源、警务、教育和医疗等城市运行系统,优化城市智能管理,提高城市运转效率、精细化管理及社会服务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拓展应用领域,不断提高政府办公信息化水平。加强信息安全防御体系建设,保证电子政务、商务和公共服务网络安全、畅通、高效运转。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力争把基站、通信机楼及电信管线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强无线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推广普及无线网络在智能化建筑中应用,预留公共建筑及民用住宅小区的机房及电信管线资源。到2015年,力争实现3万户三网融合家庭用户推广计划,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0%以上,无线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72%以上,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66%。(三)完善城市安全保障基础设施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到2015年,新建、续建、扩建污水处理设施35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5万吨/日。基本建立统筹城乡的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实现市区、县城、中心镇和东江干流、西枝江、淡水河沿岸、潼湖流域各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广户分类、村保洁收集、镇运输中转、县处理处置的城乡垃圾处理模式。加快惠城区、惠阳区垃圾处理基地环境园建设和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市区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环卫作业效率,增强环卫服务保障能力。到2015年,全市城镇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60%,惠城中心区主要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80%。到2012年,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完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到2015年,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增强城市综合防灾能力。全力推进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提高城市排水应急能力,到2015年,市区防洪达到100年一遇标准,县城防洪达到50年一遇标准。提高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防震抗灾标准,加快人防工程建设,到2015年,基本具备综合抗御地震烈度VI–VII度地震的能力,力争开辟建设3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和基本功能的市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7个以上具备相应功能的县级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协调城市工程管线规划建设。编制完成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沟工程规划,保障城市各类管线安全畅通运行。研究制定地下管线综合管沟建设、管理和运营等规定,创新地下管线综合管沟投资、建设和运营机制,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建设地下管线综合管沟。从2012年起,开展地下管线综合管沟工程建设试点;到2015年,建设完成1–2个地下管线综合管沟示范工程。六、增强城市民生服务功能(一)解决住房保障等民生突出问题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制定《惠州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按照问需于民、以需定建、分步实施、轮候解决的原则,科学编制住房保障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重点保障城市困难群体和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需求。到2015年,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3.8万套,力争使现有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得到保障,住房保障覆盖面达20%左右,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建立新型住房保障体系。将现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直管公房、公务员过渡性住房等各类住房合并管理、并轨运行,统一归类为公共租赁住房,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符合我市实际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采用只租不售管理模式,合理确定保障对象和建设标准,实行分类保障和分档租金补贴,建立需求登记制度,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循环利用。2012年出台《惠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创新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模式。采取政府投资建设、社会投资建设、单位自筹建设、商品房开发项目和“三旧”改造项目配建、产业园区集中配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须经省政府批准)等模式,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机构。市、县(区)设立住房保障委员会;市、县(区)设立或者明确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市、县区可设立专业化住房保障具体实施机构,具体承办保障性住房的需求调查、申请、登记、建设、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负责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和审核等日常工作。(二)扩大基本公共服务效能维护社会公平,加强生活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社会保障工作,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动态调整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推动各类基本社会保障从户籍人口扩大到常住人口。积极扩大和稳定就业,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大力发展社会文化事业,提高各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建立健全多元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鼓励社会组织和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优化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福利等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空间布局。推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设施和场所向社区居民开放。强化社区服务管理职能,建设综合性社区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福利、老龄、家政和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大力推进宜居社区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居住环境,健全服务体系,丰富文化生活,全面提高社区宜居水平。到2015年,全市建成141个宜居社区,其中省级宜居社区49个。(三)保障城市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不断促进城市包容性发展,完善贫有所济、困有所帮、残有所助、孤有所托的社会求助体系,努力解决特殊困难群体工作生活困难。加大对城市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群体的就业帮扶。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保障城市“三无”对象、残疾人、孤儿、流浪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需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增加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完善老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改善低收入群体聚居地的人居和交通环境。到2015年,建立完善的特殊困难群众救助体系。(四)增强优质生活资源供给能力确保城市供水饮水安全。落实重点流域治理目标责任制,完善深圳、东莞、河源等跨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目标管理,加强东江水质保护,大力推进西枝江、淡水河及潼湖水系等重点流域综合整治,促进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全面清退禁养区内非法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积极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废旧电子电器拆解处理处置中心和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中心工程、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工程建设。加强水源区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加强对自来水厂监管和出厂水质监测,健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城市饮用水供水安全。将白盆珠水库功能由防洪发电调整为防洪供水,实施江库联合统一调配,积极探索“一城四区”联网联供。到2015年,确保我市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75%以上。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危险废弃物处置。推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加快重污染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和关停并转,加强火电厂脱硫设施在线监测,加快脱硝设施建设。加大工业锅炉治理力度。加强工业粉尘、烟尘污染治理和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加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控制。确保到2015年我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比例保持在95%以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监管,保证食品质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提升食品特别是鱼肉粮菜油等食用农产品的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健康。建立深莞惠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七、大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一)实施低碳城市建设建设以低碳交通、低碳能源、低碳建筑和低碳生活为导向的低碳城市。编制实施低碳城市建设五年规划,明确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探索有利于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实行政府引导和政策激励相结合,推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落实。淘汰落后产能,优化能源结构,积极运用低碳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施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抓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推广企业清洁生产。促进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等的推广应用。加强节能宣传,推动全民参与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推进绿色照明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等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鼓励绿色出行方式,推进LNG公交车、CNG出租车投放,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力争到2015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达到省下达的约束性指标要求。(二)加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以生态工程建设为重点,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积极创建珠三角生态示范城市。继续实施“八三三”生态工程,大力推进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在城镇建设区外围,推进城郊环城防护绿化带建设。力争到2015年,初步形成惠城、惠阳–大亚湾、陈江–仲恺三条环城绿带。鼓励和指导惠东、博罗、龙门三个县城争创园林县城。加强对东江、西枝江等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和生态敏感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修复海洋生态园和潼湖湿地公园。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2.2%,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开展城市增绿工作,推广屋顶和立面绿化,加快城市公园绿地系统建设,完善社区绿地建设,实现居民出行半径500米范围内有绿色公共空间。全力推进省立、市域、社区绿道网和村道绿化带建设。制定完善城市绿线管制规范性文件,划定城市绿线并向社会公示,杜绝侵占规划绿地和现有绿地现象。积极构筑融山、江、湖、城于一体的城市绿地系统,构筑滨水空间体系,建设阳光海岸带、沿江景观带和水乡风貌带,整合城市绿地资源和开放空间,营造城市“通风走廊”,缓解热岛效应。2012年,完善省立绿道全部配套设施。到2015年,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3平方米;新增连接汕尾和河源的省立绿道135公里,推进城市和社区绿道建设,逐步形成省立—城市—社区三级绿道网络。(三)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提高城市化进程中节地、节能、节水水平。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优先开发利用废弃地、空闲地和低效用地,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到2015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91平方公里(不计石化工业基地和惠州市荃湾港区用地)以内。大力推行公交导向型土地开发模式,建设具有复合功能的城市综合体。积极推进城市快速干线、城际轨道交通等沿线地区周边土地开发利用,促进城市土地集约紧凑利用。规划建设莞惠城际轨道西湖站、江北云山站市民乐园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等新型城市综合体,提高城市空间利用效率。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管理,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发展分布式、智能型能源供给系统,加快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新型节能墙材,认真落实符合岭南气候特征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在规划、设计、施工各阶段的执行。加强研究和制定建筑节能鼓励政策,积极采用绿色建筑标准和建筑节能技术,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到2015年,完成建造绿色建筑200万平方米的目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新型节能建筑墙材在城镇中心区推广应用率达到100%。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推广应用节水器具,鼓励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加大重点用水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力度,不断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到2015年,全市重点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以上。(四)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提升市民现代文明素质。大力推进文明县城、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创建工作。实施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工程,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整饬美化工程,完善城市标识系统,有效治理路面破损、重复开挖、绿化残缺等问题。抓好城市出入口、主干道、国道、省道两侧和重要旅游景区景点的风貌整治。实施公园绿地、道路桥梁、公共建筑物的灯光亮化美化工程,整治沿街建筑立面,规范设置户外广告。开展集贸市场环境整治、违法乱搭建等专项整治。认真实施《惠州市市容市貌执法管理办法》,实行分类指导、规范管理、严格执法,推进样板路、严管路、文明路建设,逐步推进市容市貌管理常态化。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部河涌水环境整治,2012年完成市区金山河小流域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努力使城市面貌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建筑施工车辆运输管理,防止污染城市道路。到2015年,建筑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80%以上。八、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一)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加强城市管理法制化建设,提高依法治市水平。加快建设法治城市,实施《法治惠州建设五年规划》,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减少行政执法层次。按照责权利相统一原则,构建专业管理相对集中、综合管理重心下移的城市管理体制。强化街道社会建设职能,理顺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事权关系,推行行政管理事项社区准入制度。开展城区基层管理扁平化改革试点工作,创新基层社会服务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强化社区服务职能。培育壮大社会组织,深化登记和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扶持政策。实行城市管理市民听证制度,让市民从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参与城市管理。做好综治维稳工作,坚决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完善社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体系。(二)改革城市土地管理制度深化征地制度改革,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制订实施符合我市特点、操作性强的土地征用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管理职责,完善监管措施,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行城市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相挂钩,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完善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2年制定“十二五”供地计划,确保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重点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和社会养老服务项目用地。增强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作用,不断扩大有偿使用国有土地覆盖面。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逐步建立统一的土地市场。2012年上半年,完成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调查摸底,各县要选择1处城乡结合部、1-2个镇开展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探索和积累经验,年底前制定全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三)建立投融资新机制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和市场融资功能,进一步完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开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和运营市场,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改革城市公共领域投融资体制,采取“建设——营运——转让”、“转让——营运——转让”等市场化方式,通过资产出售、业务外包、公私合作等形式,引导民间资本、保险资金进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支持政策性银行开展城市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积极创造条件,组建专业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四)探索户籍管理新模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人口准入条件,全面实施农民工“积分入户制”政策,加快农民工和外来人口落户融入城镇进程。探索建立转户农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允许转户农民在一定期限内保留承包地使用和收益权,完善“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衔接的政策,保障转户农民权益。进一步调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关政策,逐步实现非户籍常住人口在就业创业、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医疗等方面与城镇户籍人口享有同等待遇。推进城乡户籍一体化管理,逐步建立城乡居民户口统一登记的管理制度。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逐步实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居住证“一证通”制度,推动由户籍管理向居住管理转变。九、强化城市化发展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城市化工作领导机制,负责研究解决城市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工作制度,精心组织,积极作为,务实高效地推动城市化工作。各县(区)要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城市行动计划,确定城市化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抓紧组织实施。市直有关部门要建立联系机制,加强沟通交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配套政策,以实际行动推进城市化发展。整合城市化发展专项经费,“十二五”期间市财政每年投入2000万元,支持开展城市化重大专项工作和专项建设,各县区也要确保加大对城市化工作的财政投入。各县(区)、市直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根据本《实施办法》要求,于2012年6月前制定行动计划,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抓紧组织实施。(二)有序推进试点工作按照“先行先试、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原则,有序推进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试点工作。要坚持以项目示范带动谋划城市化工作,惠城区、惠阳区开展宜居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惠东县开展阳光海岸带建设工作,博罗县开展小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龙门县开展低碳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三规融合”试点工作,仲恺高新区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各县(区)要确定一批城市化试点工程,抓紧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各试点县(区)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大胆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城市化发展模式,注重积累经验。(三)注重考核和社会监督根据省城市化发展水平考核办法,制定我市考核办法,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将城市化发展绩效作为考核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动态评估和通报机制,加强对重点工作和项目建设的专项督查,并公布督查结果,接受社会督查。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舆论引导公信力和影响力,形成全社会合力推动城市化发展良好氛围。附:1、惠州市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重点建设任务地区分解方案2、惠州市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有关工作内容与责任单位备注:1、“五个发展”: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内生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五个发展”。2、“三件大事”:建设环大亚湾经济带、打造四个产值超千亿元的产业集群,争当宜居宜业宜游城乡协调发展示范区。3、三大轴线:即现代城市轴——延续惠州市“南进北拓、东西伸延”发展思路和格局,强调“内优与外联”,展现现代化、高水准的惠州城市建设风貌,建设21世纪城市气派的现代之都;历史文化轴——保护独特的近现代城市历史风貌,以及河湖水系纵横交织的环境风貌特色,整合历史人文资源,展现惠州厚重的文化内涵,建设极具特色的人文休闲之都;山水生态轴——保护惠州独特的山、林、河、海生态格局,提升城市生态环境,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建设宜居城乡,打造最优美的山水休闲之城。4、“一城三组团”和“1+3”城市主体空间架构:“一城三组团”指由惠城、惠阳—大亚湾、仲恺3大组团构成的中心城市;“1+3”的“1”指惠州中心城市,“3”指周边3个卫星城市(东部惠东现代化城市组团、西部博罗现代化城市组团、北部龙门生态旅游城市组团)。5、“环大亚湾经济带”:包括惠阳区、惠东县和大亚湾开发区3个县(区)澳头、西区、霞涌、淡水、秋长、沙田、稔山、铁涌、巽寮、平海、港口、吉隆、黄埠、白花等14个镇(街道),总面积1392平方公里。6、旅游业“3510”工程:围绕“生态休闲”、“文化休闲”和“会展商贸”3大旅游体系,着力打造滨海五星级酒店群、顶级森林度假胜地、顶级温泉度假之都、顶级商务休闲基地、顶级旅游区域5大旅游顶级品牌,努力培育森林度假休闲游、温泉养生健康游、滨海生态悠闲游、历史文化寻根游、绿色农业观光游、运动健身休闲游、客家饮食文化游、城市观光会展游、名山秀水探胜游、水上运动探险游等10条精品线路。7、18个省、市级中心镇:9个省级中心镇是稔山、多祝、吉隆、新圩、罗阳、石湾、杨村、平陵、永汉镇;9个市级中心镇是:平海、黄埠、园洲、龙溪、湖镇、公庄、龙华、横沥、永湖镇。8、“三网融合”: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9、“八三三”生态工程:即八大生态工程(100万亩阔叶林造林示范工程,东江、西枝江惠州流域100平方公里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100公里路树改造工程,100万亩桉树、残次林改造工程,绿色通道建设工程,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三大产业工程(森林生态旅游产业、珍贵树种产业、特色水果产业);三大生态文化工程(惠州植物园建设工程、潼湖湿地建设工程、野生动物标本馆建设工程)10、三个环城绿带:即惠城区环城绿带(西北至汤泉旅游区、西至梅湖森林公园、游塘森林公园、杜田森林公园,西南至西湖风景区、南至惠城南区和永湖之间的农田和耕地,东至平潭以西的农田和耕地、河洞水库、陂头水库、青年水库及其周边农田和耕地、东北至广惠高速公路);惠阳区环城绿带(北至白云嶂山林地以南的农田和耕地,东北至三和与秋长之间的山林地和农田、东至铁炉嶂,南至大亚湾海滨、西南至惠深交界处);陈江—仲恺片区环城绿带(京九铁路以东、以南的农田和耕地,新深惠公路以东、以南至白云嶂的农田、林地和园地)。11、全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目标:来源于《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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