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企业优惠政策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横沥至平潭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政策
发布部门: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2日 政策文号:惠府〔2017〕10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惠府〔2017〕103号根据惠州市和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市政府拟依法征收惠城区横沥镇輋洞村、岚联村、大岚村、小岚村、泰安村、观音山村、马岭村、霞塱村、马坌村、森柏洞村、柯树排村、潭头村3716.6970亩集体土地和惠阳区平潭镇新岗村34.5105亩集体土地,总面积约3751.2075亩,作为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横沥至平潭段建设项目用地,按程序上报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一、征地范围、权属和面积。拟征收土地分别位于惠城区、惠阳区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横沥至平潭段项目用地范围内,其中:惠城区横沥镇輋洞村、岚联村、大岚村、小岚村、泰安村、观音山村、马岭村、霞塱村、马坌村、森柏洞村、柯树排村、潭头村集体土地,面积约3716.6970亩;惠阳区平潭镇新岗村集体土地,面积约34.5105亩,总面积约3751.2075亩(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二、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粤国土资规字〔2016〕1号)规定的四类区、五类区补偿标准执行。具体见下表:地类四类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元/亩)五类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元/亩)耕地5920050400园地4553338767林地2120019067养殖水面6146752300未利用地1820015467(二)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惠府令第86号)执行。三、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青苗等地上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到对应的横沥国土资源所(

广东惠州产业园区

广东惠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惠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