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惠府〔2015〕24号省人民政府:2014年,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全省依法行政考评中,我市以地级市第一名获得优秀等次。现将我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我市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着力发挥建章立制的规范、引领和推动作用,为经济民生事业打造良好的软环境。一是积极申报地方立法权。我市向省人大、省政府提出“较大的市”申请,并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为我市下来依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与《立法法》申请“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打下基础。二是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我市坚持推动深化改革、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民生实事、城乡规划建设、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提升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施政惠民、服务发展的水平。三是强化政府规制建设监管。我市修编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制度,制定2014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减少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随意性。全面落实统一发布、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合法性审查以及有效期制度。2014年拟定的市委、市政府政策性文件28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54件,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并按时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无一被撤销。四是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建市以来至2013年底发布的市政府和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拟废止27件;拟对133件未规定有效期但仍需保留的文件,统一纳入有效期管理。(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市、县(区)政府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社会公示、专家咨询、听证、合法性审查、后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41项,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一是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坚持市法制局主要负责人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制度,完成第三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公开选聘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制保障。特别在惠州机场建设通航、云山东江大桥建设、重大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房建设、国企改制重组职工利益诉求等重大疑难涉法事务中,较好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协调社会各方利益。二是规范政府合同管理。制定实施《惠州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年内市政府行政合同、合作协议44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查,最大限度降低或避免法律风险。三是实行重大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公开招标9家社会中介机构,选取部分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财政支出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四是探索基层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惠城区在全省率先建成区、镇、村、组“四级”法制工作网络,为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作了有益探索。五是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学法制度,组织市、县(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38场,组织公务人员各类学法活动25余万人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我市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效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完成卫生、计划生育、发展改革、物价、食品药品部门的新一轮机构改革,进一步厘清政府市场监管职责,营造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二是建立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依法对现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开通市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晒出行政权责清单,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307项、行政执法职权4746项。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平均审批期限比法定期限压缩70%。选择3个单位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试点。四是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按照“先照后证”、“谁负责审批,谁负责监管”的原则,全面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2014年全市新登记内资企业13997户,同比增长46.24%,注册资本393.67亿元,同比增长154.43%。五是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市7个县(区)、71个乡镇均已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制度和网上交易平台,积极拓宽公共资源交易的范围,推动BT、BOT项目、农村“三资”等进场交易。六是开办中介超市。我市在全省率先建成中介超市,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处置涉及的中介服务均须在此随机抽取中介机构,有效整治“红顶中介”和利益输送。(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各级、各部门认真实施行政执法,较好地履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顺利建成全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成为珠三角最早完成省法治政府示范任务的市。一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市、县两级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367项,完善执法程序,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初步建成自上而下的执法责任制度体系。二是推进县、区综合执法。实施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和执法重心下移,进一步理顺仲恺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推动博罗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34个市级行政执法单位建立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以部门规范性文件方式统一合法性审查、统一编号,在政府网站统一发布,部分条件成熟的实行“一口价”和插值法,实现行政处罚表格化、规范化、数量化、公开化。四是推进“两法衔接”。完善我市“两法衔接”信息系统,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并与“打假110”对接,增设重大行政处罚板块,加大对未进入司法程序的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力度。五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全年组织市、县(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605人次,核发换发行政执法证2323件,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具备基本的执法资格和法律素质。六是加大群众关注领域的执法力度。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7项,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505宗,年内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狠抓环境综合整治,年内出动执法人员27722人次,处罚环境违法行为1115宗、2550万元,妥善处置7宗环境突发事件。开展打假保春耕、合同格式条款清查、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等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五)优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开展平安惠州建设。狠抓“全警上路大巡防”,全市日均出警4000多人次,相继开展雷霆扫毒、经侦四大专项、“6+1”等攻坚战役,有效震慑和打击犯罪,全市“两抢一盗”警情同比下降21.2%,惠东禁毒成功“摘帽”。二是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化法制副主任队伍建设,有626名律师担任村(居)法制副主任,占全市比重71%。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援案件2千多宗。以“法律六进”为抓手,推进“六五”普法。三是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打造我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社会组织提供综合性培育和服务场所。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截至2014年11月底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社会组织2142个,同比增长12.6%;其中全市性社会组织630个,同比增长16.6%。(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严格约束行政权力依法行使。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并报告各项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时率100%。二是推进依法理财。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在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市级国有资本经营三项预算的基础上,首次将社保基金预算纳入编报体系并提请人大审议,实现全口径预算。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政府采购、行政事业资产、政府投资项目、非税收入的监管。三是加强行政监察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突出主业,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等5类案件。四是加强审计监督力度。审计机关重点开展预算执行、税收征管、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民生及专项资金、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土地盘整补偿及土地出让评估、市直住房公积金等项目的审计监督,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14年,我市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43宗,审结率100%,调解和解结案49宗;行政应诉12宗,没有出现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情形。出台《惠州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规定》,主动接受司法机关和社会监督。六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内政府部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6万余条,同比增长58.6%,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率100%。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首次向社会公开市本级预算报告及其附表、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尽管我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个别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比较薄弱,依法行政能力比较欠缺;二是行政执法工作效能亟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四是行政监督工作机制需要完善;五是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人少事多矛盾突出。二、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设想(一)推动立法立制工作再上新台阶。积极争取2015年成为我省第一批具有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适时启动立法工作。加强地方立法能力建设,充实市政府法制机构立法工作力量,组建我市立法人才库。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有效期清理,加大对涉及民生和社会建设管理领域规范性文件的民调和听证力度。(二)推动依法决策再上新台阶。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记录、目录管理、风险评估和提请同级人大决议机制,提升依法决策水平。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级政府全面设立法律顾问室,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聘用法律助理。优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范围、方式和经费保障。(三)推动政府职能优化再上新台阶。扎实推进工商、质监等市场监管部门体制改革。进一步清理压减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推动简政放权。完成权责清单、服务清单、负面清单等“清单管理”制度建设,制定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目录,划定行政权力边界。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社会管理方面的职能。(四)推动严格执法再上新台阶。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力度。推进综合执法,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强化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的监督落实,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岗位责任、执法程序、案卷归档制度,形成规范执法长效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施行政执法争议协调,保障和监督严格执法。(五)推动监督问责再上新台阶。加大纪检监察力度,重点整治收送红包礼金、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加强审计监管,严格监督公共资金依法有效使用。启动行政复议庭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开庭审理、公开听证、调解和解制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信息的公开。将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与绩效考核范围,落实依法行政问责。惠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