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金山湖公园二期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0日 政策文号:惠府〔2014〕55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惠府〔2014〕55号根据惠州市、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市政府拟依法征收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事处湖山村叶屋村民小组位于三环路南段北侧约73亩集体土地,作为金山湖公园二期建设项目用地,按程序上报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范围、权属和面积拟征收土地位于惠城区三环路南段北侧,属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事处湖山村叶屋村民小组集体土地,面积约73亩。四至范围:东面为金山河、南面为南三环路、西面为湖山村村民工商留用地、北面为原市水产科学技术研究所用地(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二、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惠府令第86号)规定的三类区标准执行。具体见下表:地类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元/亩)耕地52000园地40000林地18467养殖水面54000未利用地16000(二)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惠府令第86号)执行。三、上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青苗等地上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河南岸国土资源所(

广东惠州产业园区

广东惠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惠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