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企业优惠政策

关于高榜山风景区绿化用地(鸡公丫)征地的预公告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31日 政策文号:惠府〔2012〕7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惠府〔2012〕78号根据惠州市、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拟对惠城区龙丰办事处上排、新村经济合作社位于红花湖风景区入口处至鸡公丫地段约125亩集体土地依法征收,按程序上报审批,作高榜山风景区绿化用地。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一、征地范围、权属和面积。拟征地块位于龙丰办事处上排、新村经济合作社鸡公丫地段,属龙丰办事处上排、新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约125亩(具体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二、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利用资发〔2011〕21号)三类区补偿标准执行。地类类区土地补偿费(含安置补助费)(元/亩)耕地52000鱼塘54000园地40000林地18467(二)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惠府令第67号)执行。三、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青苗等地上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到龙丰国土资源所(

广东惠州产业园区

广东惠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惠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