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企业优惠政策

关于陈炯明墓园建设项目用地征地的预公告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8日 政策文号:惠府〔2011〕4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惠府〔2011〕48号根据惠州市及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政府决定依法征收惠城区江南街道下角村约4.3亩集体土地,作为陈炯明墓园建设项目用地上报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一、征地范围、权属和面积。拟征收土地位于惠城区江南街道下角村紫薇山地段,属下角村第一村民小组集体土地,面积约4.3亩。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二、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21号)的三类区标准执行。具体见下表:地类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元/亩)耕地52000园地40000林地18467养殖水面54000未利用地16000(二)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惠府令第67号)执行。三、上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青苗等地上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到江南国土资源所(

广东惠州产业园区

广东惠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惠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