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企业优惠政策

关于惠州市建设项目用地征收的预公告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6日 政策文号:惠府〔2009〕16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惠府〔2009〕167号根据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市政府决定依法征收马安镇新群村(西坝仔地段)部分农村集体土地,作为惠州市建设项目用地上报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一、征地范围、面积。拟征收土地位于惠城区马安镇新群村(西坝仔地段),东至广汕公路边,南至马安河,西至新寮路,北至(新昴大道)马安围大沥口征地控制线。土地面积约56公顷。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二、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06〕149号)的四类区标准执行。具体见下表:地类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万元/公顷)耕地(宅基地)58.50园地45.00林地18.00养殖水面(鱼塘)60.75(二)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惠府令第39号)的有关标准执行。三、上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青苗等地上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到马安国土资源所(

广东惠州产业园区

广东惠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惠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