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穗府〔2022〕14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2022〕70号)要求,现将《广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各区、市各有关单位要以《清单》为基础,进一步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将全市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各区要对照《清单》,认真梳理认领本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并公布本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等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应与《清单》保持一致。要以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为重要抓手,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二、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
各区、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清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科学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支撑作用,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要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避免行政许可“明减暗增”。
三、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各区、市各有关单位要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市政府办公厅要会同市司法局,全面明确清单事项的监管主体,压紧压实部门责任,推动构建“宽准入、严监管”政府治理体系。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范围,健全管理机制,调整工作思路,提高监管效能,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各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加快区级清单编制进度,明确每项事项的具体实施主体,把审批监管落得更细、抓得更实。
附件:广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
广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一、我市实施的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备注
1
市发展改革委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受理省政府事权事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理省政府事权事项);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受理省政府事权事项);市政府(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承办);区级政府(由区级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承办);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受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实施)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2号)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目录》(省政府令第21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粤府〔2017〕113号)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2〕1号)
《广东省第一批调整由广州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实施的省级管理权限目录》(省政府令第18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市天河区等五个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批复》(粤府函〔2017〕98号)
《广州市临空经济区条例》
《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下放第一批市级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3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长岭居、黄埔临港经济区和云埔工业区部分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46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78号)
2
市发展改革委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市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
《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发改资环〔2018〕268号)
3
市教育局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市教育局;区级教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4
市教育局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市教育局;区级教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5
市教育局
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
市教育局(受省教育厅委托实施);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受省教育厅委托实施)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1号)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目录》(省政府令第214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区实施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57号)
6
市教育局
中外、内地与港澳、大陆与台湾合作办学项目审批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受省教育厅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2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1号)
7
市教育局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区级教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8
市教育局
校车使用许可
市政府(由市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承办);区级政府(由区级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承办)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9
市教育局
教师资格认定
市教育局;区级教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0
市教育局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区级教育部门;乡镇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1
市科技局(市外国专家局)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市外国专家局(部分委托黄埔区、南沙区科学技术部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97号)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的通知》(粤机编办发〔2016〕164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78号)
12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二、三类和含磷硫氟的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建设审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13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14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一、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15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监控化学品处理方案审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16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实施部分事项)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17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实施)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18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实施部分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
19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
20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无线电台识别码核发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
21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22
市公安局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市公安局;区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23
市公安局
民用枪支持枪许可
市公安局(部分委托区级公安机关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78号)
24
市公安局
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运输许可
市公安局(部分委托区级公安机关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78号)
25
市公安局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携运许可
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体育总局、公安部令第12号)
26
市公安局
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
市公安局、区级公安机关(受理并逐级上报省公安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广东省营业性射击场管理规定》
27
市公安局
弩的制造、销售、购置、进口、运输许可
市公安局;区级公安机关(受理并逐级上报省公安厅)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弩治安管理的通知》(公治〔2010〕360号)
28
市公安局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市公安局;区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29
市公安局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市公安局;区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30
市公安局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区级公安机关(除南沙区公安分局)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31
市公安局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区级公安机关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32
市公安局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及法定代表人变更许可
市公安局(受省公安厅委托实施)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管理规定》(公通字〔2017〕1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33
市公安局
保安员证核发
市公安局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34
市公安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区级公安机关(除南沙区公安分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35
市公安局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市公安局;区级公安机关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号)
36
市公安局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区级公安机关(运达地或者启运地)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关于优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19〕218号)
37
市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区级公安机关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38
市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区级公安机关(运达地)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39
市公安局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市公安局(受省公安厅委托实施);市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40
市公安局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市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41
市公安局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市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42
市公安局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区级公安机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3
市公安局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市公安局;区级公安机关(番禺区、增城区、从化区、花都区、南沙区、黄埔区公安分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4
市公安局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市公安局;区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45
市公安局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市公安局;区级公安机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6
市公安局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市公安局(受省公安厅委托实施);区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47
市公安局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市公安局;区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48
市公安局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市公安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
49
市公安局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市公安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
50
市公安局
机动车登记
市公安局;区级公安机关(番禺区、增城区、从化区、花都区、南沙区公安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1
市公安局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市公安局;区级公安机关(番禺区、增城区、从化区、花都区、南沙区公安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2
市公安局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市公安局;区级公安机关(番禺区、增城区、从化区、花都区、南沙区公安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3
市公安局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市公安局;区级公安机关(番禺区、增城区、从化区、花都区、南沙区公安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4
市公安局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市公安局;区级公安机关(番禺区、增城区、从化区、花都区、南沙区公安分局)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55
市公安局
非机动车登记
市公安局;区级公安机关(番禺区、增城区、从化区、花都区、南沙区公安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6
市公安局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市公安局;区级公安机关(番禺区、增城区、从化区、花都区、南沙区、黄埔区公安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57
市公安局
户口迁移审批
市公安局;区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58
市公安局
犬类准养证核发
区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59
市国家安全局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市国家安全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广东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93号)
60
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受省民政厅委托实施部分事项)(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基金会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
61
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区级民政部门(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62
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区级民政部门(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63
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区级民政部门(由区级宗教部门实施前置审查)
《宗教事务条例》
64
市民政局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市民政局;区级民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65
市民政局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市政府;市民政局;区政府;区级民政部门
《殡葬管理条例》
66
市民政局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市政府(市民政局承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区级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部门;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受市政府委托实施);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
《地名管理条例》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
《广州市地名管理规定》
《广州市临空经济区条例》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下放第一批市级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35号)
67
市司法局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市司法局(受理司法部事权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6号)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68
市司法局
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
市司法局(受省司法厅委托实施);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受省司法厅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20号)
《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28号)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6号)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3号)
69
市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市司法局(已委托各区级司法行政部门实施)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78号)
70
市司法局
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市司法局(受省司法厅委托实施);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受省司法厅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20号)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3号)
71
市司法局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市司法局(受省司法厅委托实施);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受省司法厅委托实施)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7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3号)
72
市司法局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派驻代表执业、变更许可
市司法局(受省司法厅委托实施);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受省司法厅委托实施)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70号)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目录》(省政府令第21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73
市司法局
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
市司法局(受省司法厅委托实施);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受省司法厅委托实施)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3号)
74
市司法局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市司法局(受省司法厅委托实施);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受省司法厅委托实施)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目录》(省政府令第21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75
市司法局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派驻代表执业、变更许可
市司法局(受省司法厅委托实施);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受省司法厅委托实施)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目录》(省政府令第21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76
市司法局
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延续、注销登记
市司法局(受省司法厅委托实施);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受省司法厅委托实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3号)
77
市司法局
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延续、注销登记
市司法局(受省司法厅委托实施);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受省司法厅委托实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3号)
78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
仲裁委员会设立、注销登记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部分受省司法厅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目录》(省政府令第214号)
79
市财政局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区级财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
80
市财政局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市财政局(受省财政厅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81
市财政局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内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市财政局(受省财政厅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1〕4号)
《关于下放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项目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会〔2013〕2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8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民办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筹设审批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省政府令第169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技师学院设立审批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149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县属技工学校设立审批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124号)
83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办学许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省政府令第169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技师学院设立审批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149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县属技工学校设立审批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124号)
84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
《关于做好省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省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材料备案、市县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等三项行政职能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269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取消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38号发布,市政府令第132号修订)
85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
《关于做好省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省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材料备案、市县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等三项行政职能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269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取消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38号发布,市政府令第132号修订)
86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人社部令第43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粤府办〔2014〕71号)
《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通知》(穗编办〔2017〕72号)
87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粤府办〔2014〕71号)
《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通知》(穗编办〔2017〕72号)
88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办法》(粤劳社发〔2009〕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粤府办〔2014〕71号)
《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通知》(穗编办〔2017〕72号)
89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部分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90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部分事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具体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各区分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91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无居民海岛生物和非生物标本采集审批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具体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各区分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92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填海项目竣工验收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国海规范〔2016〕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
93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图审核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资源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
《地图管理条例》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下放第一批市级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3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下放取消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42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78号)
94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批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部分事项,具体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各区分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自然资办发〔2021〕43号)
95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测法字〔2006〕13号)
96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具体由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落实);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具体由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下放第一批市级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3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下放取消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42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78号)
97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具体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各区分局承办);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具体由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落实);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
《广州市临空经济区条例》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下放第一批市级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3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长岭居、黄埔临港经济区和云埔工业区部分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46号)
98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99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审批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100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古生物化石发掘审批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101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古生物化石进出境审批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102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海域使用审核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具体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各区分局承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
《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国海发〔2006〕27号)
《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2号)
103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核
市政府(受省政府委托实施,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各区分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国海发〔2016〕2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2号)
104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具体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各区分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05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区级政府(具体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分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
106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区级政府(具体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分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
107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临时用地审批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具体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各区分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
108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具体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各区分局承办);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具体由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落实);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 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广州市临空经济区条例》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2021修正)
《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开发区等三个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的批复》(粤府函〔2016〕102 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全域的批复》(粤府函〔2018〕3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市天河区等五个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批复》(粤府函〔2017〕98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下放第一批市级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3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长岭居、黄埔临港经济区和云埔工业区部分管理权限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46号)
109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区级政府(具体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各区分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
110
市生态环境局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市生态环境局;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府〔2019〕6号)
《关于发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21年本)的通知》(粤环办〔2021〕2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开发区等三个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的批复》(粤府函〔2016〕10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全域的批复》(粤府函〔2018〕37号)
《广州市临空经济区条例》
111
市生态环境局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市生态环境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府〔2019〕6号)
《关于发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21年本)的通知》(粤环办〔2021〕2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3号)
112
市生态环境局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市生态环境(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实施部分事项);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府〔2019〕6号)
《关于发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21年本)的通知》(粤环办〔2021〕27号)
113
市生态环境局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市生态环境局(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实施);市生态环境局;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3号)
114
市生态环境局
排污许可
市生态环境局; 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2021修正)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开发区等三个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的批复》(粤府函〔2016〕10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全域的批复》(粤府函〔2018〕37号)
115
市生态环境局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市生态环境局(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实施);市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央编办关于生态环境部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编办发〔2019〕2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116
市生态环境局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市生态环境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市天河区等五个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批复》(粤府函〔2017〕98号)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沙首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集中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穗南开管〔2017〕2号)
117
市生态环境局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市生态环境局(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实施);市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委托佛山、肇庆、清远市开展铝灰渣利用处置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680号)
118
市生态环境局
危险废物跨省级行政区域转移审批
市生态环境局(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
119
市生态环境局
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
市生态环境局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120
市生态环境局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市生态环境局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121
市生态环境局
一般固体废物跨省级行政区域贮存、处置审批
市生态环境局(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
122
市生态环境局
辐射安全许可
市生态环境局(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实施部分事项,部分由省生态环境厅下放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21〕136号)
123
市生态环境局
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
市生态环境局(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实施部分事项)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
124
市生态环境局
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审批
市生态环境局(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实施)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31号公布,生态环境部令第20号修正)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
125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部分事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修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省政府令第16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65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0号)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目录》(省政府令第214号)
126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修正)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省政府令第16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65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1号)
127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修正)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654号)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3号)
128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修正)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654号)
129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部分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正)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2号)
13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部分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正)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2号)
131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部分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正)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2号)
132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部分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2号)
133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区级市政燃气工程主管部门;区级水利部门;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2号修正)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省政府令第16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府办〔2017〕58号)
《广州市临空经济区条例》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18〕12号)
134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部分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2号)
135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24号修正)
136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3号修正)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2号)
137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
138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部分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
139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商品房预售许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14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修正)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432号)
141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区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实施);区级环境卫生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78号)
142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区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实施)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78号)
143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区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44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下放取消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42号)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
145
市水务局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市水务局;区级城镇排水部门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146
市水务局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市水务局;区级城镇排水部门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147
市水务局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市水务局;区级水利部门
《城市供水条例》
《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
148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燃气经营许可
区级燃气管理部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广州市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穗城管规字〔2020〕5号)
149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级燃气管理部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150
市交通运输局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市政府(由市交通运输局承办);区级政府(由区级市政工程部门承办);市交通运输局;区级市政工程部门;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412号)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2003年建设部令第118号)
《广州市临空经济区条例》
151
市交通运输局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市交通运输局;区级市政工程部门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52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征求市林业园林局意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广州市绿化条例》(2022修订)
153
市林业园林局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市林业园林局;区级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管委会
《城市绿化条例》
《广州市临空经济区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3号)
154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具体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分局承办)会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155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具体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分局承办)会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156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及交通运输局、林业园林局、水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文物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区政府依法确定的部门会同文物等部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157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广州市临空经济区条例》
158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广州市临空经济区条例》
159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