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珠府办函〔2018〕79号)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201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应急办反映。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10日201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201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城市安全发展等重要部署,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及市委八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以全面提升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目标,紧紧围绕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正视不足,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压茬推动各项工作开展,有效预防和科学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加强风险隐患防控及治理(一)开展公共安全风险分析和应急资源普查。依托国内权威应急管理专家团队在全市开展公共安全风险分析和应急资源普查,完善重大风险源和隐患点辨识、申报、登记、监管制度,确定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主要责任部门,达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准”目的。(牵头单位:市应急办;责任单位:各区(经济功能区)、各有关单位)(二)加强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按照《珠海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对《珠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及部门应急预案开展修订工作,对全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组织编制《领导应急手册》《中央、省领导对各类突发事件批示》《全市各类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规范》等,为突发事件处置提供决策参考。(牵头单位:市应急办;责任单位:各区(经济功能区)、各有关单位)(三)提高应急演练质量。一是以第十二届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做好应急保障为演练内容,举办全市大型综合应急演练,检验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协调能力。(牵头单位:市应急办;责任单位:市会议展览局等有关单位)二是举办港珠澳大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大桥管理单位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安委办(市安全监管局);责任单位:港珠澳大桥管理局等有关单位)三是探索举办基于情景构建的全市三防应急演练,提高演练的实战性。(牵头单位:市三防办;责任单位:各区(经济功能区)、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等)四是推动各区、各有关部门举办各级、各类专项应急演练特别是“双盲”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责任单位:各区(经济功能区)、各有关单位)二、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一)提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一是结合我市常见突发事件类型,对标广州等兄弟市及省部门要求,优化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规模和布局,加强队伍常态化管理,提高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责任单位:各区(经济功能区),各有关单位)二是依托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在全市建设一支海陆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牵头单位:市应急办,责任单位: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等)三是依托市无人机协会在全市建设一支统一管理的无人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全市突发事件处置提供空中支援。(牵头单位:市应急办;责任单位:各区(经济功能区),各有关单位)(二)提高突发事件处置现场统筹协调能力。进一步发挥专业指挥部专业优势,明确各专业指挥部为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牵头单位,理顺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与各专业指挥部、专业职能部门在突发事件处置中的职责,提高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在突发事件处置现场统筹协调、参谋助手、服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各区(经济功能区)、各有关单位)(三)强化全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要求,进一步理顺、强化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总结梳理各类跨区域、跨部门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完善细化操作细则,确保真正实现突发事件处置应急资源、队伍、信息共享共用。(责任单位:各区(经济功能区)、各有关单位)三、强化应急管理基础和保障能力建设(一)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装备配备统筹保障。一是对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装备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健全完善相关台账,加强动态管理,做到“心中有数”。(牵头单位:市应急办;责任单位:各区(经济功能区)、各有关单位)二是健全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装备配备管理制度,优化布局,丰富类型,实现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装备配备信息共享。推动建立应急处置期社会物资、设施装备等征用补偿机制,调动社会公众、组织支持、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市应急办;责任单位:各区(经济功能区)、各有关单位)三是高标准配备森林灭火及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装备,提升全市应急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市市政和林业局、市公安局)(二)深化全市应急平台应用。加快推动市应急指挥中心与各区、各有关部门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确保各级各类应急平台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开展市应急指挥中心(二期)建设前期可研工作,加快平台应用功能开发,逐步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应急管理相关数据共建共享、动态管理,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应急办;责任单位:各区(经济功能区)、各有关单位)(三)加快推进镇(街)应急管理综合服务站建设。在认真总结2017年试点工作基础上,加快推进镇(街)应急管理综合服务站建设步伐,力争2018年全市80%的镇(街)完成镇(街)应急管理综合服务站建设,配备人、财、物,确保服务站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牵头单位:市应急办、市三防办、市人防办、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各区(经济功能区))(四)提高西部地区及海岛应急能力建设。推动高栏港区、万山区桂山岛、东澳岛、外伶仃岛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建设,提高西部地区及海岛突发事件快速处置能力。(责任单位:高栏港区、万山区)四、提升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及社会化水平(一)提高公众应急素质和技能。充分发挥互联网传播快、范围广、成本低等优势,开通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知识普及在线课堂。继续开展“第一响应人”应急技能培训,组织应急知识文艺团、应急大篷车推动应急知识及技能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切实提高公众应急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牵头单位:市应急办;责任单位:各区(经济功能区)、各有关单位)(二)推进粤澳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建设。推动广东省政府、澳门特区政府、珠海市政府、北京师范大学等合作,成立粤澳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培训基地,为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搭建应急知识技能宣传普及及应急避险模拟体验平台。(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等有关单位)(三)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继续办好各类应急管理领导干部培训班,组织考察团赴国内应急管理先进地区学习交流,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综合素质和突发事件指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应急办;责任单位:各区(经济功能区)、各有关单位)(四)壮大应急志愿者队伍。以组建珠海市综合应急志愿服务支队为契机,鼓励社会力量、个人和专业机构在基层社区、学校、企业、重点场所组建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加强组织管理及培训,为突发事件先期处置提供支援。(牵头单位:市应急办;责任单位:各区(经济功能区)、各有关单位) 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