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我市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促进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努力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谐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11年起对全市中央及省驻潮企业、部分市属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具体的考核办法由市安委办负责制订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一、考核内容和时间依照《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重点考核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规章制度建设、员工培训、隐患排查与整改、应急救援与演练、安全投入、事故控制等方面的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为年度考核,于每年年底前完成。二、考核对象2011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对象名单如下: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潮州供电公司、潮州市凤凰水电厂、中国移动广东有限责任公司潮州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中国石油广东潮州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广东潮州石油分公司、潮州市华丰石油产品仓储有限公司、中海油潮州能源有限公司、潮州市长运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联运总公司、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名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韩江钢板有限公司、潮州市汇能电机有限公司、潮州市建筑安装总公司、潮州市海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潮州市岭海房地产有限公司、广东腾瑞投资有限公司、潮州市鹏城建筑实业有限公司、潮州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潮州市市政建设总公司、潮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潮州宾馆、潮州市金信大酒店、潮州市汇景外商活动中心(含汇侨大酒店)、潮州市金龙大酒店、大润发超市潮州店、卜蜂莲花超市潮州店。今后根据企业规模和其他实际情况,每年由市安委办对考核对象予以调整并发文通知。三、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取自我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工作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牵头负责,并成立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组,考核组由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卫生局、市文物旅游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总工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行等单位派员组成。四、考核结果运用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结果进行通报,并抄送企业上级及相关主管部门,作为企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授信、评级、评先和评优等依据;对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的,由市安委会颁发证书。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由市安委办发文督促企业的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管委会)跟踪落实整改。五、有关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认真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有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监管和指导,确保我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我市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努力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全市和谐稳定的良好发展环境。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参照市的做法,认真组织开展对辖属企业责任制考核工作。二○一一年四月六日主题词:安全生产企业责任制考核通知———————————————————————————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潮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潮部队,中央、省驻潮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4月6日印发———————————————————————————(共印4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