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企业优惠政策

关于惠州市金山水质净化中心主干管建设工程用地征地的预公告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9日 政策文号:惠府〔2008〕13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关于惠州市金山水质净化中心主干管建设工程用地征地的预公告惠府〔2008〕138号根据惠州市和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市政府拟依法征收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事处和三栋镇的集体土地(约合45亩),作为惠州金山水质净化中心主干管建设项目用地上报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一、征地范围、权属和面积。拟征土地位于惠州市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的河南岸、冰塘、湖山村和三栋镇的竹仔园村、沙澳村的集体土地,面积共约45亩。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二、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06〕149号)三类区和四类区的补偿标准执行,具体见下表:类区地类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元/亩)三类地四类地耕地4290039000鱼塘44553.3340500园地3300030000林地1320012000(二)宅基地上永久性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实行货币补偿的,参照《惠州市城市房屋拆迁指导价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三)青苗、临时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惠府令第39号)执行。三、上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青苗等地上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到所辖的河南岸国土资源所(

广东惠州产业园区

广东惠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惠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