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根据《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简称《规定》)要求,现公布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府办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山市人民政府门户(www.zs.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府办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邮编:528403,335762)。一、概述2008年,市府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在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大力度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各级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建章立制、完善载体、督促检查等方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动《规定》在我市全面有效地贯彻实施。(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程序化建设。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府〔2008〕66号),并于2008年6月1日实施。为贯彻落实好《规定》相关内容,市府办作了认真研究,制定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成立了市府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办公室各有关科(办)的职能,为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二是编制了市政府及市府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将目录和指南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供市民查阅。三是编印了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文本。参照省府办公厅的参考文本,编制并印发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流程》、《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样本》等四个参考文本,统一公开标准,规范发布格式,要求各镇区及有关部门依据参考文本,认真梳理公开信息,编制本单位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四是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参考省府办公厅的相关流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五是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市府办转发了《广东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广东省各级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强调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政府部门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应当对行政首长问责。转发了《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指导各镇区及有关部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二)强化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发布政务信息总渠道、提供公众服务总平台、与公众互动交流总窗口”的功能。在优化现有栏目基础上,新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各镇区、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流程等信息,开发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公众查询有关信息。通过“权威发布”、“电子政报”、“专题专辑”等栏目对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详细立体报道,突出政务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要渠道的属性特色。整合了67个政府部门共1546项网上服务事项,其中全市所有298项法定行政许可事项100%实现了办事指南上网,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率达到83%。开通了“市民邮箱”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通过市民邮箱向群众发送政府信息,市民安坐家中轻松浏览。强化了政务论坛、对话、公务员博客等互动栏目建设,设立了网上投诉调处统一平台,采取“门户网站统一受理、部门办理”的业务模式,实现网上投诉建议“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平台交办与监督、一个具体部门办理、一个窗口反馈”。(三)监督检查各镇区及有关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全面检查各镇区、各有关部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情况,对不符合规范的单位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其按规定完成任务。截至2008年10月,全市24个镇区和43个市属部门、直属机构均已完成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公布工作。(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办公室分管领导及两名工作人员参加省府办公厅举办的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认真听取专家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理论、电子政务、政府与民众互动沟通等问题的专题培训。在全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会议专设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内容,进一步增强全市上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共识和能力,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府办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山市人民政府政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市政府和市府办的政府信息。(一)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08年全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408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0.05%;市政府、市府办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55条,占3.79%;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187条,占4.58%。“政务要闻”、“镇区动态”、“会议概要”、“权威发布”、“政府工作报告”等专栏公布的其他信息3742条,占总数91.58%。(二)《政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时保质编辑发行《中山市人民政府政报》(简称《政报》),全年编辑出版《政报》25期(隔周四出版),每期发行约8万份,全年共发行200万份,随《中山日报》附赠至各订阅单位及个人,发行渠道畅通、稳定。2008年全年《政报》发布政府信息176条,其中,上级政府及部门文件20件,市政府和市府办公室文件131件,市政府部门文件22件,市政府领导讲话稿3件,全文电子化率100%。(三)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20场,内容涉及全市“3·28”招商经贸洽谈会、慈善万人行活动、中国休闲服装博览会、灯饰博览会、黄圃食品工业经贸洽谈会、装备制造业博览会、镇区重大招商活动等工作。出席新闻发布会的中央、省、市属新闻媒体311家(次),境外新闻媒体104家(次)。(四)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电台、中山电视台等省、市主要媒体与市府办密切联系,及时播发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工作举措部署、工作动态、市政府领导公务活动新闻信息等。(五)积极创新信息公开渠道,着力建好三大平台。一是充分发挥“一网式”审批平台作用。2002年开始建设集审批政务公开、审批过程流转、审批管理相对人咨询与投诉、审批部门数据共享与协同办公、审批行为监察等功能于一体的跨部门“一网式”审批服务平台---行政服务在线系统,实行办事指南公开,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明确标准,明确时限。至2008年底,全市已有41个部门509个审批流程实现网上流转,系统日办理事项突破1000宗,累计办结网上审批业务超过53万宗。二是加快建设重大项目协同办公系统。为进一步推进重大项目行政审批提速和政务公开,2008年下半年,我市在行政服务在线增建重大项目协同办公子模块,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限,通过理顺各审批环节,对部分环节进行并联,实现行政审批的“流程通畅、审批高效、服务优质”。努力将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开工审批的时限由原来350个工作日缩短至98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重点建设项目从选址意见到开工审批的时限由原来230个工作日缩短至81个工作日。目前系统正在开发,计划今年投入使用。该系统的建成使用,又进一步拓展了政务公开平台。三是建设开通中山市12345行政服务热线。为打造一个功能齐全的政民互动沟通平台,市政府于2008年12月初开通了12345行政服务热线,把12319(中山市行政服务咨询热线)、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等各类投诉咨询热线进行整合,使政府服务范围覆盖到政府公共服务的全部领域,为市民提供全方位、高效率的政务公开电话咨询与投诉服务;实现行政服务热线与市政府行政审批在线、应急指挥系统、社会便民服务热线系统的公开互联互通。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市府办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已依法及时为申请人提供了涉及征地补偿问题的3份文件。市府办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1人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程序、相关镇区信息公开负责机构及联系电话、青年创业基金扶持、中小企业小额贷款有关规定等内容。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市府办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08年,没有与市政府或市府办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2008年,市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及时更新、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为此,市府办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参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社会评议办法、责任追究办法,以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研究制定我市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问责的具体要求,建立完善发布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二)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加强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中心的政府网站群建设,开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强化政府与网民互动交流,提高网上办事能力,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档案馆、新闻媒体等公开载体的作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加强监督检查。会同市监察局等有关单位对全市各镇区及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