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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探索水权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探索水权交易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4日中山市探索水权交易试点工作方案根据《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粤府办〔2011〕89号)以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我省水权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水资源〔2016〕3号)要求,为确保中山市水权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加快建立中山市水权交易制度,进一步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意义随着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全社会对水资源的依赖程度不断提升。然而,受气候变化影响,极端枯水年份频繁出现,在水资源总量基本保持不变的条件下,现有水量分配模式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探索水资源管理的新模式,以盘活存量,优化水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在此背景下,我市探索开展水权交易试点工作十分必要。同时,探索推行水权交易管理,是解决我市水资源短缺的必然选择,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优化水资源配置的根本途径;是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手段。二、总体思路与主要目标(一)总体思路。以严格控制用水总量为前提,根据水资源现状和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用水效率、保护水生态环境,并保障用水者权益。同时,形成节水减污的内在激励机制,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二)试点范围、类型及探索期。1.试点范围。中山市市域范围。2.试点类型。探索市级预留水量指标的交易、探索镇区之间用水指标的交易;探索同一镇区内取用水户之间用水指标的交易。3.探索期。3年(2016年1月-2018年12月)(三)主要目标。力争通过三年的探索,初步核定取水户的合理取水,推动水权确权登记制度;探索建立符合中山市市情和水情的水权交易体系,并形成水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办法。三、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内容(一)推动建立中山市初始水权确权体系建设。对于各镇区,以经批准的镇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依据,确定区域水资源使用权。对于各取水户,借鉴土地资源交易的“招拍挂”制度,综合考虑取水户用水现状、用水定额、水重复利用率、生产规模以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等相关情况,以总量控制为基础,通过竞争方式取得用水指标,再按规定办理取水许可证,完成初始水权的确定。(二)搭建水权交易平台。借鉴排污权、碳排放权、省水权交易平台建设的经验,按照我市水权交易的范围、对象和类型,搭建交易平台。初步确定水权交易具体流程,理清确权登记、申请、审批、公告、交易、签约、结算、登记、监管等环节之间的关系。(三)初步建立水权交易监督管理体系。在广东省水权交易管理试行办法的基础上,建立适合我市的市情和水情的水权交易监督管理体系,建立相关的奖惩制度,并界定好政府部门、交易管理机构、交易主体等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四)初步开展相关项目水权交易的试点工作。以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或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依托,开展中山市相关项目的水权交易试点。五、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2016年1至4月)。开展水权交易试点工作调查研究,制定《中山市探索水权交易试点工作方案》。(二)水权交易“三大体系”研究阶段(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一是推动中山市初始水权确权体系建设。在全面复核2011-2015年各镇区工业和生活实际用水量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和用水结构,做好2016-2020年各镇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配工作,为推动市级预留水量指标的交易以及镇区之间用水指标的交易做好准备;组织编制取水户初始水权确权方案,开展确权试点工作。二是推动水权交易体系研究。组织开展中山市水权交易体系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三是推动水权交易监督管理体系研究。组织开展水权交易监督管理体系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三)平台建设阶段(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充分利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现有资源,构建中山市水权交易平台。(四)水权交易阶段(2018年5至10月)。启动市级预留水量指标的交易、镇区之间用水指标的交易、同一镇区内取用水户之间用水指标的交易等水权交易项目。(五)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11至12月)。对水权交易试点探索期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试点工作进行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向省水利厅提出评估和验收申请。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水权交易试点工作联合协调机制,设立专责协调办公室,负责水权制度建设的日常工作。(二)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省水利节保资金,支持探索水权交易试点工作。市财政按照有关规定,对属于本级事权的水权交易体制机制研究、工作体系等项目建设予以资金支持。(三)加强能力建设。研究设立市级及地方交易管理专门工作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开展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管理水平。组织各专业的科研力量,开展相关技术规范的研究、建立和健全水权交易技术论证体系。(四)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水资源有偿使用的理念,提高全社会节约用水的意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各用水主体主动落实节约用水的责任,实行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与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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