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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0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意见的通知》(粤府〔2018〕5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机制。坚持需求导向,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缓解“需要工作”与“工作需要”的就业结构性矛盾,实现培训资源优化配置、培训载体多元发展、劳动者按需选择、政府监管服务进一步加强。鼓励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企业建立和推行首席技师制度,自主评定聘用首席技师,带动企业职工提升技能。二、推进产教协同育人。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度,对企业新招用和转岗的技能岗位人员进行系统培训。选取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强化学校和企业“双主体”实施。各职业院校要与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订单式培养模式,开展学校与企业、专业与企业、班级与企业等多层次合作办学。三、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在职培训和企业实践制度,建立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相互兼职制度,经所在学校或企业同意,职业院校教师和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到企业、职业院校兼职的,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确定薪酬。学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职业技能竞赛奖励收入和面向社会开展培训鉴定的劳务收入等单独据实核定,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调控基数。四、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为导向,结合生产和服务岗位要求,通过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规范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等级考核,完善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多元评价机制。制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鉴定程序、提高鉴定质量,为劳动者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提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含金量。五、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规范使用中央、省、市财政拨付的职业技能培训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国家、省、市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助)标准有规定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各镇区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困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分布情况,配套专项资金,组织上述群体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其就业技能。中山市人民政府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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