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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府〔2015〕41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是国家和省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度不够的有效手段。各镇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结合当前我市正在实施的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将《通知》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我市行政审批效率和政务服务水平。二、落实“三集中一分开”改革,全面实行“一站式”办公和“一网式”审批各部门要按照“六个有”的标准,扎实推进行政审批职能“三集中一分开”改革,确保本部门面向企业和群众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因涉密、场地限制或不适宜网上办理等原因,暂不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的事项,须经市编委办会同市政务服务管理办、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部门单独设立办事窗口办理的事项,也要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规范办理,并接受市政务服务管理办的指导和监督。各镇区要抓紧建立健全镇、村(居)两级行政服务体系,参照市的改革要求,逐步将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到“一个窗口”受理,不断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三、加强审批服务事项的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各镇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山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实施办法》(中府〔2014〕34号)规定,将保留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录入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未纳入目录的审批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实施;要在2014年编制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基础上,结合“三集中一分开”改革和《通知》要求,细化审批条件,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要大力推动标准化与信息化结合,通过信息化手段保障各项行政审批标准落到实处,逐步实现同一审批事项同等条件无差别办理,最大限度减少和规范审批自由裁量权。四、推动跨部门事项并联审批,实现“一窗受理”各有关部门要抓紧落实项目投资建设并联审批制度改革和工商登记“三证合一”改革,建设并联审批统一办理和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一窗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同时,要及时总结改革经验,逐步推广到跨部门审批事项。五、加大指导监督力度,严格行政审批违法责任追究各镇区、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确定内部审批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和法律责任,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机构编制、监察、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建立行政审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违法线索移交制度,严格责任追究。要落实行政许可办理情况报告制度,各部门须于每季度初将上季度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办结情况书面报市编委办和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行政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市政府,并向社会公开。中山市人民政府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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