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联合开发建设惠州加工贸易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6日
政策文号:惠府办〔2009〕7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惠州海关、惠州港海关、惠东海关:为认真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切实推行对加工贸易“海关主管、政府协管、企业自管、社会共管”的综合管理,进一步推动我市加工贸易企业健康发展,市政府和深圳海关决定联合开发建设“惠州加工贸易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切实提高外经贸、海关等部门的服务水平,促进口岸的“大通关”建设。经市政府和深圳海关同意,现将《关于联合开发建设惠州加工贸易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圳海关办公室二○○九年十月十二日联合开发建设惠州加工贸易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施方案为整合有效资源、加强关贸合作,提升加工贸易管理水平,优化惠州地区外商投资环境,市政府与深圳海关决定在惠州地区推广应用加工贸易业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加贸平台”)。为使相关推广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目标通过推进加贸平台建设应用工作,实现惠州地区关、贸、企三方联网,规范加工贸易管理,便捷企业通关,构筑完善的加工贸易综合管理格局。推广工作计划采取按地域、分步骤的方式开展,今年10月启动加贸平台,开展辖区加贸企业规范资料库的申报审核工作。2010年1月底前通过加贸平台全面开展电子化手册规范审核、单证流管理以及合同催核管理等工作。二、组织保障为保证加贸平台推广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加贸平台建设推广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项目审批、项目研发及推广的人、财、物资源配置,指导、协调项目相关建设及推广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李选民副市长副组长:叶金球深圳海关副关长练伟光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陈惠发深圳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处长赵国光惠州海关关长董杰惠州港海关关长王镜亮惠东海关关长罗庆云市外经贸局局长石小勇市口岸局局长杨鹏飞市信息产业局局长徐火强市外经贸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深圳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负责落实加贸平台推广应用的各项具体工作。陈惠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深圳海关技术处、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惠州海关、惠州港海关、惠东海关负责人及惠州市外经贸局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深圳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惠州海关、惠州港海关、惠东海关相关加贸管理部门科长,市外经贸局外资管理科科长、加工装配管理科科长,市口岸局办公室主任,市信息产业局相关负责同志,各县、区外经贸局负责人,加贸平台建设开发单位负责人等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下设业务工程、技术工程两个小组。业务工程小组由深圳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惠州海关、惠州港海关、惠东海关相关加贸管理部门,市外经贸局外资管理科、加工装配管理科等科级领导及业务骨干组成;技术工程小组由深圳海关技术处、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惠州海关、惠州港海关、惠东海关、市信息产业局以及加贸平台建设开发单位技术人员组成。三、推广应用时间安排(一)2009年9月,成立信息平台建设推广领导小组及相关组织架构,确保人员到位;召开惠州加贸平台建设推广领导小组例会并联合发文明确启动推广应用工作;与电子口岸协商解决加贸平台与电子口岸的数据传输方案;开展加贸平台硬件招投标工作;完成加贸平台软件移植及相关联调工作;组建惠州加贸平台服务分中心;举办加贸平台宣讲会并组织各层级培训。(二)2009年10月,举行加贸平台惠州启动仪式,正式应用加贸平台开展合同前期规范工作。(三)2010年1月,完成惠州地区企业资料规范库的构建工作并开始通过加贸平台申报合同审批备案。四、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一)加贸平台系统硬、软件的构建、移植工作。惠州加贸平台的系统硬件主要参照深圳加贸平台现有指标,由深圳海关技术处提供并商市信息产业局及加贸平台运维单位后确定。市口岸局负责筹集加贸平台的建设资金和相关硬件的招标采购工作。深圳海关技术处负责统筹落实有关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保证加贸平台与原预录入平台的系统切换安全稳定,各相关单位应予以全力配合。惠州加贸平台的相关软件主要移植深圳加贸平台现有功能模块,并结合作为广东省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公共平台子平台的需求及惠州地区的特点进行调整,具体工作由加贸平台软件开发单位及运行维护单位负责落实。同时,加贸平台与电子口岸的数据传输工作由深圳海关数据分中心牵头,联合商务主管部门及加贸平台开发单位完成。(二)加贸平台录入点的组建工作。比照深圳模式组建惠州加贸平台服务分中心,承担代理企业集中录入、咨询等服务工作。组建单位应按照“以平台养平台”、“不增加企业负担”、“不打破原有利益格局”的原则进行代录入收费(收费标准报市物价部门核定)。(三)相关宣传培训工作。为确保加贸平台推广应用落实到位,市口岸部门要在保税业务相对集中的地区举办多场加贸平台宣讲会,向辖区企业负责人宣传加贸平台的功能及成效,深圳海关加贸处委派相关人员主讲。同时,各主管海关负责公告加贸平台应用的有关事项及要求,并帮扶辖区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深圳海关加贸处与市外经贸局组织加贸平台培训工作。深圳海关加贸处与惠州海关、惠州港海关、惠东海关负责组织海关内部培训,市外经贸局负责组织本单位内部的平台操作培训,加贸平台服务分中心负责对加贸企业进行预录入培训。(四)建立联系配合机制。由于加贸平台是一个多部门共同使用、共同维护的系统,涉及海关内部各部门与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等,加贸平台建设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一套各部门联系配合机制,促使各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紧密配合。(五)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加贸平台建设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尽快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在加贸平台出现运行问题时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