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17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22日惠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工作任务具体要求责任单位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1.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含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市府办牵头,市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2.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工作,市级和县级政府门户网站要归集整理本地区主动公开的各类规划,集中发布规划原文和政策解读等相关信息。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3.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4.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5.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做好财政信息公开6.积极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7.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8.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信息。9.市财政局要推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落实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居)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牵头,市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10.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11.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12.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持续加强我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创建国内一流城市等重大政策发布解读13.重点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创建国内一流城市、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重大政策实施的发布解读。要开展深入宣传阐释,精心组织策划,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多频次的深度解读,为实现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营造良好氛围。14.市直各单位要结合每季度政府新闻发布会、行风热线计划,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动画、短视频等形式开展深入解读,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促进政策解读工作提质增效。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15.按照《惠州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16.加快形成以国务院政策问答平台为龙头,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17.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18.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19.有效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企业直通车平台、各级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融合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政府信息查阅点、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综合服务。20.基层政府要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有效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21.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22.按照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计划,提前做好重大政策发布前和发布后的解读回应工作,注意收集相关舆情,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积极推动重大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助力政策完善。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23、认真做好“省长留言信箱”“党政领导信箱”“惠州民意直通车”等留言办理工作,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24.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25.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在本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更新本系统实施的行政法规文本。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26.全面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底前将本地区现行有效规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题专栏,集中展示全市现行有效规章,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市府办、市司法局27.逐步清理、摸清底数、有步骤推进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2021年底前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部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实现动态更新调整。市直各单位完善政务公开平台28.不断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确保各级各类政府网站数据集中汇聚在集约化平台统一的信息资源库,实现共享共用。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29.不断完善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清单管理机制,实行动态更新,杜绝瞒报漏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先审后发,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运行。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办牵头、市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完善政务公开平台30.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办31.推进市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中国政府网、省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数据联通工作。市府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32.2021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办33.加快推进全市政府公报电子化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34.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照国家、省层面已经出台的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对本系统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积极对接即将出台的相关领域标准指引,做好本系统贯彻落实的监督指导。市直各有关单位35.基层政府要持续做好本级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落实,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及时跟踪国家、省新出台的相关领域标准指引,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做好政府网站相关专栏的更新维护。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36.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37.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适用规范的文书模板,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38.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监管39.对接上级行政复议机构,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有效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问题。市司法局40.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府办、市司法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41.做好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对接上级对口部门做好工作衔接,并建立专门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制度,依法处理对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申诉。市教育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能源和重点项目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42.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落实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格式和内容,提高年报基础性数据的准确度,强化数据的分析提炼,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数据,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43.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44.进一步明确县(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理顺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45.县级政府要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46.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47.加强基层政府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办48.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正确看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办49.建立本地区、本系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台账,明确具体分工、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50.对上一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着重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