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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惠州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惠州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1日惠州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争取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惠州提供有力支撑。二、重点任务(一)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1.建设目标。支持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单位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争创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医院,争取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分析中获得A+等级,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引领带动全市公立医院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协调并进的高质量发展格局,全面提升市域诊疗能力,实现大病重病在本市解决。到2025年,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1.5以上,微创手术占比达到25%以上,四级手术占比达到30%以上。2.建设任务。实施疫情救治能力提升计划,重点提升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传染病及重症救治能力。建设标准化传染病区,构建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承担本市重大疫情救治,发挥救治体系龙头作用。加强与港澳医疗机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港澳医疗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助力高水平医院建设和国际化医学人才培养。开展疑难重症等诊疗技术攻关,对标“十四五”广东省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加强核心专科能力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争取实现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零的突破。(二)推动城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1.发展目标。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到2025年至少建成1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推动建立集团内各成员单位资源共享、错位发展、有序竞争、协作共赢的发展机制。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达到35%以上,城市三级公立医院的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1.3以上,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四级手术占比达到25%以上;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医务人员满意度排名全省前列,市域内住院率达到90%以上。2.主要任务。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辖区内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为牵头单位,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推进卒中、胸痛、创伤、危重孕产妇、重症新生儿等“五大救治中心”专科联盟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全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整体服务能力,让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三级医院的优质诊疗服务,逐步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在牵头医院、康复回基层”的有序就医格局。(三)推动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1.发展目标。发挥县级医院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全市3个县域医共体紧密型达标率达100%,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全部达到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平均住院日控制在7天以内,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达到40%以上,县域内住院率达到85%以上。2.主要任务。进一步压实县级政府建设县域医共体的主体责任,落实县域医共体自主管理权限,真正享有对各成员单位的管理权、经营权、人事权、分配权。推进“三甲”医院对县级公立医院的“组团式”紧密型帮扶,逐步使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加强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发挥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加快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三、主要措施(一)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1.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加强重大疫情片区集中救治定点医院软、硬件建设,提高区域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市、县(区)级定点救治医院要按照“平战结合、平战转换”原则,建设可转换病区,确保一旦有突发疫情,第一时间启动救治资源应急响应。加强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室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整合现有慢性病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资源,提高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能力。(市卫生健康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其中,“各县、区人民政府”含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下同)2.推动临床重点专科群建设。制定出台《“十四五”惠州市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方案》,加大临床重点专科培育力度,打造布局合理、技术较高、特色鲜明的优势专科群。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扩大入围广东省学科专业建设水平评价排前20名的公立医院数量,形成优势学科和临床重点专科群,推动学科专业建设在全省评价中突破中游水平,跻身全省前列。加强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支持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创建“三甲”精神专科医院。支持广州中医药大学惠州医院(市中医医院)创建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以办好用好“县(区)第二人民医院”为重点,创新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模式,聚焦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开展“三甲”医院与“县(区)第二人民医院”专科共建,完善城市公立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前支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机制,着力提升县域诊疗能力,减少跨市就医。(市卫生健康局、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3.提升医疗质量和医学技术创新能力。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支持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展精准医学。鼓励医院利用信息化技术扩大处方点评范围,建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制度,不断完善合理诊疗和合理用药指标。持续提升公立医院通过国家、省级临床实验室室间质评的项目数和通过率,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和检查资料共享,提高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逐步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科研项目经费,推进卫生技术人员科研成果转化。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市卫生健康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4.突出患者需求导向。逐步提高门诊患者平均预约诊疗率,扩大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比例,使预约时段精准到30分钟,缩短患者按预约时间到达医院后等待就诊的时间,优化预约诊疗流程,避免门诊二次预约导致重复排队的情况。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服务,优化线上线下支付流程,开展一站式缴费改革试点。争取建成10家以上互联网医院,推进“网上问诊、电子处方、在线结算、送药到家”闭环服务。加强临床药学服务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强化患者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市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5.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到2023年,全市所有三级医院提供多学科诊疗门诊和住院服务。大力推行日间手术,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将符合条件的日间手术术前检验检查费用纳入住院报销范围。到2023年,开展住院手术的三级公立医院100%开展日间手术。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推行总药师制度,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支持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5G移动卒中单元”项目,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实现院前院内患者信息共享。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市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6.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医院管理融合发展,发展智慧医疗,不断提升公立医院信息化、智能化、科学化水平,建设好“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医院。建立药品全流程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医保支付信息和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依托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区域处方流转中心,保障处方顺畅流转。推进看病就医电子健康码“一码通用”,逐步取代医院就诊卡。推动电子健康码和医保电子凭证等卡码融合应用。(市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7.厚植优秀特色文化。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持续打造行业党建特色品牌,深化医院党建“四有”工程建设。(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强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8.优化运营管理模式。以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为试点,加强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和绩效管理,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健全完善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落实总会计师进入医院领导班子规定,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岗位职能。(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9.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将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范围,覆盖人、财、物全部资源,贯穿预算管理各环节。建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探索构建核心预算绩效指标体系,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原则上预算一经批复不得随意调整。建立全面预算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公开医院收支、门(急)诊次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住院人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主要病种例均费用等信息。医院医疗收入预算不得分解下达至各临床、医技科室,财政性资金不得对外投资和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市卫生健康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0.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与医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公立医院应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在职责分工、业务流程、关键岗位等方面规范授权和审批程序,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重点开展包括预算、会计、采购、资产、法律、建设项目、医教研业务和临床试验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等管理方面的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市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1.开展科学绩效评价。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内容包括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对口帮扶、应急救援和医疗保障、医联体建设,以及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等,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薪酬总量、财政补助、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挂钩。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健全以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要素为核心的内部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岗位聘用、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市卫生健康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激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活力。12.改革人事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逐步探索实行员额制管理,推动实行员额制管理的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根据相关指标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实现同岗同绩同酬。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公立医院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自主开展岗位聘用,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推进公立医院卫生人才队伍增量提质,到2025年,全市公立医院卫生人员数达到2万人,高级职称人员占比达到15%。结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县招县管镇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3.改革薪酬分配制度。细化和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经费渠道,在确保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到2025年,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至45%以上。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自主确定分配模式,合理确定内部薪酬结构,逐步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更加注重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公立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4.完善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鼓励公立医院将住培师资的带教工作量纳入职称晋升、绩效分配体系。保障住培医师待遇,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大力推进名专科、名医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名医、名中医在医学领域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名医、名中医以及学科带头人立足于发展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高水平医院,积极打造本地医疗特色项目,加快医学研究成果用于临床诊疗的转化。加强老年、儿科、产科、麻醉、重症、病理、精神、康复、全科、传染病、中医药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及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开展医防融合培训,建立面向医护人员的流行病学、传染病学、医院感染控制全员培训制度。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唯“帽子”倾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突出技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评价,实行业绩成果代表作制度。对基层一线卫生健康专业人员继续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市卫生健康局、教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5.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健全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推进区域价格合理衔接。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按照省医保局的部署推进按服务单元、服务包、床日等收费方式改革,逐步缩小按项目收费的数量。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初审时效。(市医保局、卫生健康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系统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或病种付费。积极推进紧密型医联体以绩效为导向的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完善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和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医疗新技术发展,使用全省统一的病种分值库。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床日、按人头等方式的付费标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完善适宜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的基层病种范围,实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同病同分值。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实施中医特色治疗病种分值库。(市医保局、卫生健康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7.优化药品耗材采购使用机制。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坚持量价挂钩,推进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团采购常态化。积极参与省级和省平台开展的集团采购。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激励政策,指导医疗机构利用好增加的可支配收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使用。配合省相关部门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建立落实医药采购专户结算和履约保证制度。促进基本药品优先配备使用,逐步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公立医院、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品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分别不低于90%、80%、60%。推动医疗机构加大对疗效确切、质量可控、供应稳定的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比重。深入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推动结果转化应用落实。完善市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储备药品目录,做好短缺药品、防护物资等储备工作。(市医保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8.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加强医院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全面开展医院安检工作,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建立健全保护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推动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持续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市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19.全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市属及以上公立医院、设党委的公立医院应当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切实发挥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范本,修订完善医院章程,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制定的示范文本,修订完善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建立健全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切实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1.持续加强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把支部建在科室上”,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深化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和高知识群体发展党员计划,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和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等形式,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要求,发挥公立医院党支部服务群众基本功能,建立联系服务患者群众机制,健全职工结对帮扶制度,围绕医院发展、贴近医患需求,每年召开1次患者群众座谈会,听取并收集意见建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2.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教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强化高校、国有企业等医院主办单位管班子、管党建的工作责任。压实医院党委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医院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由医院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党组织负责实施,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国资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3.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上级纪委的指导作用、公立医院纪委的监督作用。健全医风医德监督体系,抓好上级纪委、组织部门对公立医院纪检干部的考核评价,加强公立医院纪检队伍建设,有条件的纪委书记职数单设,不分管与监督无关的其他业务,专职专责。纪委书记的提名和任免,组织部门应充分征求纪委的意见,会同纪委考核、考察。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对医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探索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具有公立医院特色的清廉卫生健康大监督格局。(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二)加大投入保障。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三)强化科学评价。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制定《惠州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落实情况表》(详见附件),组织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强化评价结果合理应用,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改综合考核、重大项目安排等挂钩。(四)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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