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惠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反映。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17日惠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5事件分级2组织体系2.1惠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2.2惠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2.3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2.4现场指挥部2.5电力企业2.6专家组3风险评估3.1电力系统风险3.2城市生命线系统风险3.3社会民生系统风险3.4风险防控4情景构建4.1电力系统情景4.2城市生命线系统情景4.3社会民生系统情景5监测预警5.1监测5.2预警6应对任务6.1信息报告6.2应急响应6.3任务分解6.4应急联动6.5现场处置6.6社会动员6.7应急评估6.8应急终止7后期处置7.1处置评估7.2事件调查7.3善后处置7.4恢复重建8信息发布9能力建设9.1队伍保障9.2资金保障9.3物资保障9.4技术保障9.5通信保障9.6交通保障9.7电源保障10监督管理10.1预案编制10.2预案备案10.3预案演练10.4责任与奖惩11附则附件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惠州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当市内发生由于其他因素导致大面积停电时,根据需要参照本预案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1.4工作原则(1)居安思危,防抗结合。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综合防范能力。(2)平战结合,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能力。(3)属地为主,处置有序。建立健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各级政府对处置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实施统一指挥和协调,确保处置工作规范有序。(4)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惠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县(区)政府、有关单位、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共同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1.5事件分级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我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三个等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2组织体系2.1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2.1.1惠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设立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日常管理工作。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局长、惠州供电局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金融工作局、林业局、港口航空铁路事务中心、气象局、市政园林事务中心,惠州军分区、武警惠州市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惠州海关、省水文局惠州水文分局,惠州供电局、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惠州分公司、中国铁塔惠州市分公司和各发电企业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构成。主要职责有:(1)在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我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指挥、协调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参与应急处置工作;(3)组织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分析大面积停电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应对措施;(4)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宣布进入和解除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5)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6)向省政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或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汇报有关应对情况;(7)监督、检查惠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情况并督促落实。2.1.2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立即调整为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负责指挥、协调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任务分工见附件3。2.2惠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电力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由该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惠州供电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和部署,指挥、协调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参与应急处置工作;(2)汇总、上报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3)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分析大面积停电事件发展趋势,评估事件损失及影响情况;(4)提出应急处置方案;(5)办理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文件,起草相关简报;(6)组织发布应急处置信息;(7)承担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2.3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各县、区政府设立相应的电力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电网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在市电力应急指挥机构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2.4现场指挥部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应当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开展应对工作。2.5电力企业电力企业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有关各级人民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电网调度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2.6专家组惠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成立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完善相关咨询机制,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3风险评估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评估,明确大面积停电事件防范和应对目标。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主要分为电力系统风险、城市生命线系统风险和社会民生系统风险等三个方面。3.1电力系统风险3.1.1自然灾害风险(1)惠州市毗邻南海,自然灾害多发,热带气旋、暴雨、强对流及其产生的次生灾害频繁发生;每年在南海区域活动频繁的热带气旋及带来的强降雨,沿海地区的台风破坏,东江、西枝江等江河流域、山区的洪涝灾害,以及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都可能引起电网设施受损,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2)广东北部处于“华南静止锋”的覆盖范围,龙门县、惠东县等山区冬季受冷空气影响,气温低,高寒山区易出现冷凝冰冻现象,影响输变电设备和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3)根据地震带分布及历史记录,惠州市内可能发生较大级别的地震灾害,可能导致电力生产建(构)筑物倒塌,造成电网电力设备、输电线路等供电设施故障或损毁,引发大面积停电或电力供应中断事件。(4)惠州市地域广,长距离的高压输电线路大部分跨越山区,山火多发季节偶尔会出现山火引起输电线路跳闸的事故,并且大多数情况下重合闸失败,山火灾害具有蔓延区域广,爆发时间密集,可造成区域内多条线路连锁式跳闸故障,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造成电网结构失衡,降低供电可靠性,甚至导致大范围线路输电中断,造成大面积停电事故。3.1.2电网运行风险(1)导致主网稳定破坏的风险,如开关拒动、线路交叉跨越短路、保护拒动、稳控拒动等一二次设备故障,严重威胁广东电网运行安全,影响惠州电网正常运行。(2)局部电网薄弱,电网运行风险较大。设备缺陷、外力破坏、运行维护不当、人为误操作等一二次设备故障导致变电站全停,影响用户供电。(3)负荷高企,环网负荷集中,多个运行界面受限,设备重载严重,电网运行风险高;大量采用特殊方式、稳控联切,安全裕度不足。(4)重大工程多、需进行正常年度检修和试验的设备数量庞大、停电密集,造成系统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弱,大面积停电的风险加大。3.1.3外力破坏风险蓄意人为因素、工程施工、电力网络安全事故等外力破坏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3.2城市生命线系统风险城市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对电力的依赖性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对城市生命线工程造成较大威胁,易导致次生、衍生事故发生。3.3社会民生系统风险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对商业运营、金融证券业、企业生产、教育、医院以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等公众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冲击。3.4风险防控市政府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工作的领导,建立风险防范协调机制,严格落实电力设施保护职责,加强保底电网建设和协调力度,持续提升大面积停电风险防控能力。电网企业建立本单位风险管控机制,优化电网规划布局和应急电源点建设,实现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防范全过程管理。3.4.1协同治理市电力应急办要协同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面临的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和趋势分析,研究制定风险等级标准和管理办法,并于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防范措施建议,报送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必要时,按照市人民政府部署,对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3.4.2信息共享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建立大面积停电风险共享机制。以市电力应急指挥平台作为支撑,市电力应急办统筹协调建立电力企业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林业、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的风险共享机制,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防范应对能力。3.4.3宣教培训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报纸等,加大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将应急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相关培训。4情景构建大面积停电事件常见应急情景包括电力系统情景、城市生命线系统情景和社会民生系统情景等三个方面。4.1电力系统情景惠州电网重要枢纽变电设备、关键输电线路发生故障和遭受破坏,重要电厂事故停机、低频、低压减载装置大量动作,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负荷的20%以上,或停电用户占事故前全市总用户比例30%以上。4.2城市生命线系统情景(1)重点保障单位:党政军机关、应急指挥机构、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停电、通信中断、安保系统失效等。(2)道路交通:城市交通监控系统及指示灯停止工作,道路交通出现拥堵;高速公路收费作业受到影响,造成高速公路交通拥堵;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3)城市轨道交通:调度通信及排水、通风系统停止运行;列车停运,大量乘客滞留。(4)铁路交通:列车停运,沿途车站人员滞留;铁路运行调度系统及安检系统、售票系统、检票系统无法正常运转;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5)民航:大量乘客滞留机场,乘客因航班晚点与机场管理人员发生冲突;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6)通信:通信枢纽机房因停电、停水停止运转,大部分基站停电,公网通信大面积中断。(7)供排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无法正常供应;城市排水、排污因停电导致系统瘫痪,引发城市内涝及环境污染次生灾害等。(8)供油:成品油销售系统因停电导致业务中断;重要行业移动应急电源和救灾运输车辆用油急需保障。4.3社会民生系统情景(1)临时安置:人员因交通受阻需临时安置。(2)高层建筑:电梯停止运行,大量人员被困,引发火灾等衍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3)商业运营:人员紧急疏散过程中发生挤压、踩踏,部分人员受伤。(4)物资供应:长时间停电导致居民生活必需品紧缺;不法分子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5)供气:部分以燃气为燃料的企业生产及市民正常生活受到影响。(6)企业生产:石油、化工、采矿等高危企业因停电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甚至引发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7)金融证券: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无法交易结算,信息存储及其他相关业务中断。(8)医疗:长时间停电难以保证手术室、重病监护室、产房等重要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持续供电,病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9)教育:教学秩序受到影响;如遇重要考试,可能诱发不稳定事件。(10)广播电视:广播电视信号传输中断,影响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信息发布。(11)互联网:互联网信号传输中断,影响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信息发布。5监测预警5.1监测市电力应急办应当协调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林业、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与电力企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所管辖的水电站大坝运行等情况的监测,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范围和程度。5.2预警惠州供电局要加强电力系统运行监控,完善电网运行风险预测预警报告及发布制度,健全电力突发事件研判机制。5.2.1预警发布(1)惠州供电局研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电力应急办和相关上级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2)市电力应急办应及时组织研判,对可能发生较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经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通过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发布预警,让各单位和公众获得正确的信息,并能沉着、冷静地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必要时,通报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市人民政府。5.2.2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惠州供电局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交通运输、通信、供水、电力、供油等行业要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储备必要的应急燃料。受影响区域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公安、交通运输、供电、通信、供水、供气、供油等有关单位做好维护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油、通信、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联动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5.2.3预警解除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6应对任务6.1信息报告(1)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惠州供电局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将影响范围、停电负荷、停电用户数、重要电力用户停电情况、事件级别、可能延续停电时间、先期处置情况、事态发展趋势等情况向市电力应急办报告,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2)市电力应急办接到惠州供电局关于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向省能源局(省电力应急指挥中心)及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并通报事发地县(区)政府和同级其他相关单位。各级政府及其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3)对初判为较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市政府要立即向省政府报告。6.2应急响应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和Ⅲ级三个等级。6.2.1Ⅰ级响应(1)启动条件满足下列条件时,启动Ⅰ级响应: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2)启动程序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市电力应急办初步认定达到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建议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请市政府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3)响应措施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指挥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①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家组及受影响区域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综合评估事态发展趋势,研究决定应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部署应对措施。②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赴事发区域指导应对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批示及事件发展态势,市电力应急办率有关部门或派出负责同志赴现场指导应对工作。③市电力应急办收集汇总事件发展、影响范围、造成损失、应对措施等动态信息,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信息,起草相关简报并报市政府,分送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事发地需求、应急救援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市电力应急办通报有关情况。④根据受影响县(区)政府请求,协调相关单位增派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⑤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⑥涉及跨市行政区域、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或者需要由省政府负责处置的,报请省政府支援。⑦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对工作。6.2.2Ⅱ级响应(1)启动条件满足下列条件时,启动Ⅱ级响应: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2)启动程序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市电力应急办初步认定达到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建议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报请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3)响应措施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①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家组及受影响区域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商,传达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综合评估事态发展趋势,协调落实应对措施。②根据工作需要,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赴现场指导应对工作。③根据事发区域情况,协调相关单位增派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④市电力应急办收集汇总事件发展、影响范围、造成损失、应对措施等动态信息,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信息,起草相关简报并报市政府,分送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⑤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事发地需求、应急救援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市电力应急办通报有关情况。⑥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对工作。6.2.3Ⅲ级响应(1)启动条件满足下列条件时,启动Ⅲ级响应: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2)启动程序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市电力应急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初步认定达到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由市电力应急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3)响应措施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指导、协调事发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①市电力应急办组织有关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传达市政府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落实相关应对措施。②根据工作需要,派出由市电力应急办牵头,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组成的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指导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③市电力应急办收集汇总事件发展情况、影响范围、造成损失、应对措施等动态信息,起草相关简报并报市政府,分送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④其它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对工作。⑤市电力应急办指导事发地政府做好应急处置评估工作。对于尚未达到相应等级,但停电事件发生在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期间的,事发地政府视情况可提高应急响应级别。6.2.2响应调整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6.3任务分解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惠州供电局、有关发电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尽量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损失。各有关单位在市、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共同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主要应对任务包括:6.3.1电力系统应对措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惠州供电局和各发电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1)惠州供电局应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启动Ⅰ级响应时,具备抢修条件的,电网企业抢修队伍力争分别在3天、5天和7天内恢复城区、镇和村供电;启动Ⅱ、Ⅲ级应急响应时,具备抢修条件的,电网企业抢修队伍力争分别在2天、3天和5天内恢复城区、镇和村供电。(2)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尽快恢复党政军重要部门、应急指挥机构、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重要通信机楼、自来水厂、排水、地铁、机场、铁路、医院等重要电力用户、中心城区的电力供应。(3)有关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迅速组织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4)重要电力用户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点区域、重大关键设施设备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保障重要负荷正常供电,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6.3.2城市生命线系统应对措施(1)重点保障单位:公安部门负责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电网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指挥通信保障。(2)道路交通: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疏导,协助引导应急救援车辆通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网运行信息,并实施公路紧急调度。道路管理、城市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力量及时清理路障。(3)城市轨道交通: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疏导,协助维护地铁出入口秩序。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地面交通运力疏散乘客。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负责组织人员转移疏散;启用紧急排水系统;及时发布停运等相关信息。(4)铁路交通: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疏导,维护车站秩序。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地面交通运力疏散乘客。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铁路部门负责组织人员转移疏散;为车站滞留人员协调提供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及时发布停运等相关信息。(5)民航: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疏导,维护机场候机大厅等区域秩序。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地面交通运力疏散乘客。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民航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应急航空调度,保障民航飞机航行及起降安全。机场管理部门负责及时启用应急备用电源,保障塔台及设施设备电力;组织人员转移疏散;为机场滞留人员协调提供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资;及时发布停航等相关信息。(6)通信: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指挥通信保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并为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重要机楼提供应急保供电。(7)供排水:供水企业启用应急供水措施。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环境污染次生灾害的防范处置工作。(8)供油:油气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做好重要用户保供电及抢修机具所需应急用油的保障工作。6.3.3社会民生系统应对措施(1)临时安置:公安部门负责维护临时安置点秩序,做好交通引导工作,配合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受灾群众转移到临时安置点实施救助。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应急交通运力转移受灾群众。商务部门负责受灾群众所需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资的调拨与供应。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安置点的消毒防疫工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电网企业为临时安置点提供应急保供电服务。(2)商业运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维护正常秩序。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3)物资供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场物资供应价格的监控与查处。公安部门负责配合开展市场价格巡查,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商务部门负责受灾群众所需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资的调拨与供应。(4)供气:供气企业及时启用燃气加压站自备应急电源,保证居民燃气供应。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城市供气主管部门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5)企业生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指导石油化工企业生产系统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惠州供电局为石油化工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石油企业负责组织生产系统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6)金融证券:公安部门负责维护金融机构正常运营秩序。金融机构启用应急发电措施。有关电网企业为金融机构提供应急保供电。必要时,金融管理部门报请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协调供电部门提供移动应急电源。金融管理部门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金融机构防范、处置大面积停电造成的金融风险问题。(7)医疗:重点医疗卫生机构(急救指挥机构、医院、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及时启用应急保障电源。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卫生健康部门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保障应急供水、供油、通信、交通等。(8)教育: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学生安抚及疏散,必要时,协调商务部门做好基本生活物资的应急供应。公安部门负责维护学校校园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9)广播电视: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时启用自备应急电源。惠州供电局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6.3.4公众应对措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公众要保持冷静,听从应急救援指挥,有序撤离危险区域;及时通过手机、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渠道了解大面积停电事件最新动态,不散布虚假或未经证实的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鼓励具备应急救援能力的公众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应急救援需要,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行动。(1)户内:拔下电源插头,关闭燃气开关,减少外出活动。在电力供应恢复初期,尽量减少大功率电器的使用。(2)公共场所:打开自备的手电筒或手机照明工具观察周边情况,按照指示指引有序疏散或安置,避免发生挤压、踩踏事故;主动帮助老、弱、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群体。(3)道路交通:主动配合道路交通疏导,为应急救援、应急救灾物资运输车辆预留救援通道。6.4应急联动(1)市、县(区)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分级协调,部门、企业分级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各级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特别是交通运输、通信、供水、供电、供油及教育、卫生健康、金融等重要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并积极协调、推动相关重点企业之间建立应急联动机制。(2)应急联动机制主要包括应急联络对接机制、重点目标保障机制、应急信息共享机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应急预案衔接机制、应急演练协调机制等。(3)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重点企业按照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必要时,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处置,或报请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协调解决。6.5现场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由市政府或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组,实行现场指挥官制度,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及时掌握和报告事故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抢险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抢修及援助物资装备的接收与分配。6.6社会动员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各有关单位、各电力用户等社会力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参与应急处置。6.7应急评估重大、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成员单位或专家组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应急处置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依据。6.8应急终止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单位终止应急响应:(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7后期处置7.1处置评估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重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评估按照《广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相关处置评估报告及时上报省政府。7.2事件调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7.3善后处置事发地县(区)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要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减轻或者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7.4恢复重建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受损设备进行修复或重建的,按照《广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执行;重大、较大和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受损设备进行修复或重建的,按照省人民政府部署,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受影响的县(区)人民政府和惠州供电局应当按照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8信息发布(1)各级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工作。要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必要时,报省、市政府批准。(2)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必要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9能力建设9.1队伍保障惠州供电局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军队、武警部队、消防救援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9.2资金保障市各级财政部门及相关电力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9.3物资保障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9.4技术保障电力行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单位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9.5通信保障各级政府及通信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9.6交通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健全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各级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应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求。9.7电源保障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和惠州供电局应做好电力系统应急电源规划布局,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增强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惠州供电局应配备适量的移动应急电源,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有关技术要求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10监督管理10.1预案编制市政府根据《广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编制本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结合本预案的职责分工,编制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编制本企业(单位)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10.2预案备案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广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按程序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报上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备案并抄送上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10.3预案演练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定期组织本预案应急演练,应根据实际情况,至少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联合演练。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结合自身实际,至少每年开展一次本单位的应急演练。10.4责任与奖惩对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附则11.1名词术语(1)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2)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3)电网减供负荷是指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的电网在事故发生期间的实际负荷最大减少量。因用户侧低压释放装置动作等用户自身原因脱离电网对应的实际负荷减少量不计入电网减供负荷。其中,(事故)发生期间,是指从事故发生起始时刻至电网恢复电力正常供应截止。(4)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重要电力用户名单由供电企业根据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的行业范围及用电负荷特性提出,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11.2本预案由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修订,并负责解释。11.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单位、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11.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7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的《惠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自即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