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惠州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和计生局反映。惠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9月28日惠州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粤发〔2015〕15号)精神,为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于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把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药服务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统筹协调。坚持继承创新,弘扬特色。进一步优化中医药资源结构,扩大中医药资源增量。大力推进医疗保健、科研教育、文化产业以及“三大基地”建设。提升中医药事业五种资源在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和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多元价值和贡献率。(二)主要目标。建立适应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施“五名”工程,即:名科、名馆、名医(名师)、名产品、名基地。2018年前达到的目标:1.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完成中医馆(中医科、中药房、中医治疗室)标准化建设;2.80%的县、区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3.县、区级以上中医医院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60%以上;4.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中医类别医师比例达到50%以上,基本建立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2020年前达到的目标:1.市中医医院建成省级中医名院和粤东中医特色医疗中心;2.力争县、区级中医医院均达到二甲标准;3.力争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中医类别医师比例达到60%以上;4.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年诊疗量占全市总诊疗量的22%;5.每万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79人;6.每万人口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5.5张;7.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更加繁荣,建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中医药企业,中医药健康服务总规模年增长率不低于20%;8.加快广东省葛洪中医药研究院和养生博士工作站建设,全力打造“三大基地”(即: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健康产业基地、中医药创新基地),推动我市中医药文化传承与产业发展。二、主要任务(一)加强中医药宏观管理和政策扶持。1.落实扶持中医药发展政策。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供给与发展政策,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和医保对中医药服务的鼓励政策,中医事业投入占卫生事业总投入比例达到10%以上。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32号)、《广东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纲要(2014~2018年)的通知》(粤府办〔2014〕14号)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纲要(2014~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办函〔2014〕96号)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生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2.加强中医药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成立协调中医、中药、民族医药、中医技术和中医产业的组织机构。至2018年底,各县、区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均设立或明确中医股(室),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对基层中医药工作的监督管理,实现中医药的医疗保健、科研教育、文化产业发展全面统筹推进。(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卫生和计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出台推动中医药适宜技术惠及百姓的优惠政策。2016年出台合理提高中医医疗服务价格的方案和扩大医保支付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按摩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支付范围和比例。(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生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二)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1.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推动市中医医院创建省级中医名院,打造国家区域中医特色医疗中心,辐射带动粤东地区中医药服务水平提升。加强县、区中医医院建设,支持县、区中医医院全面完成现有影像、检验、手术、病理、重症监护等关键设备装备填平补齐,改善业务用房状况。推进惠城区中医医院改建、惠东县中医医院迁址及龙门县中医医院新院建设工作。到2018年,80%的县、区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2020年,力争县、区中医医院均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生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2.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中药房规范化设置率达到100%,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中药房规范化建设,配置具有专科特色的中医诊疗设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范的中医馆,2016年,各县、区完成5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2017年建成80%,2018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积极推动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惠东县2017年要通过国家评审,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力争2018年通过评审,惠城区、博罗县争取2019年通过评审,龙门县力争2020年通过评审。(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生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3.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进一步推动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工作,强化中医临床科室和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推进疑难病、危急重症病的联合攻关,鼓励开展中西医结合防治方法和技术的研究以及中药的研发,创建一批全国(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设有开展中医药服务的二级以上医院(含专科医院),可引进民营资本,建设中医馆。(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生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4.加强“治未病”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在中医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中心,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推进“治未病”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2016年,市中医医院,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中医医院完成“治未病”服务平台建设并通过省级评估验收。2020年,惠城区、龙门县、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建成“治未病”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生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5.加强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等多种形式投资中医医疗机构,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预防保健机构、疗养院、康复医院等,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积极探索中医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的方法和形式。支持中医医院输出管理、技术、标准和服务产品,为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提供支持。2017年前,出台公立中医医院与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业务合作的形式和具体路径。加大中医药购买服务的力度,探索“民资公用”、“民医公用”的路径。到2020年,每万常住人口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5.5张,其中社会办中医医院床位数占15%,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服务量不少于全市中医医疗机构服务量的20%。(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生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三)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1.提升中医药医疗核心技术水平。继续挖掘和打造中医名院、名科的核心医疗技术,打造名院、名科和名方。鼓励各级中医医疗机构与相关医药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积极开发适合中医药医疗健康服务的各类技术产品。支持中医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的研制和使用,探索开展中药制剂在全市中医医疗机构调剂使用工作,提高院内中药制剂向专利产品的转化,提高产品质量。(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生局,配合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2.提升中医整体医疗能力。打造一批中医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疗效显著的中医医院中医特色专科。到2018年,市中医医院建成3~5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至少建成1个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各县、区中医医院至少建成1~2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专病)、2~3个市级中医特色专科。实施专科特设岗位计划,每个县、区中医医院设置5个专科特设岗位,引导和鼓励优秀人才到县级中医医院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升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加强中医优质护理工作,实现二级中医医院优质护理率不低于80%,三级中医医院优质护理率不低于100%的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生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3.打造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广东省葛洪中医药研究院建设,充分发挥在中医药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等方面龙头作用,努力打造成为省级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力争每年新承担省级以上中医药类科研项目4项以上,每年争取获得市级及以上中医药科技成果2项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生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4.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运用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自动化、智能化的中医药健康信息服务,建立全市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数据中心和信息平台,鼓励开展面向基层和偏远山区的远程中医诊疗服务,将中医药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纳入市级信息平台建设,为中医药发展提供大数据服务平台和信息化工具支撑。(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生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5.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2016年底,各县、区要建成一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和网络视频教育平台,运用网络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人员培训和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能够开展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运用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村卫生站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开展中药、针法、灸法、推拿、刮痧、拔罐等6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生局)(四)加强中医药人才建设。1.加大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把引进、培育中医药人才纳入“人才双高计划”和“人才双十行动”,在加大吸引才力度的同时,更多地在人才培育上下功夫,结合人才需求情况,瞄准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地一流中医药大学,开展合作办学,力争在罗浮山设立中医药本科院校(校区)或研究生院,努力培养一大批优秀的中医药人才。强化财务管理、质量管理和危机干预应急管理人才的培养,促进医院管理人员的职业化。(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生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2.加强中医名医选拔培养和师承建设。健全名中医培养、遴选和评价制度,培养一批中医名医,省级名中医3人以上,列入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人才培养专项的人数8人以上;开展名医师带徒工作,扩大名中医师带徒覆盖面和完善师带徒教育制度;加强国医大师和省市名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整理和推广,建立一批名中医工作室,到2016年,建成名中医工作室18间;到2018年,在惠州执业的各级名中医全面建立工作室。(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生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3.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力争引进国内一所中医药大学来惠办学和筹建一所养生学院。继续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定向培养中医药人才,确保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中医类别医师比例达到50%以上;开展县级中医药技术骨干培训,发挥县级中医医院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建设,为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提供保障。(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生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五)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1.推进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工作。加强中医药文化教育,弘扬“大医精诚”精神,提升医院人文关怀能力。加强葛洪中医药书籍的整理、挖掘,力争出版3本以上高水平专著。推动国家、省级葛洪研究会成立,在更高层次发挥研究会的作用。打好“葛洪”文化牌,加快建设葛洪中医院。编制《中华医学大全》、《民间偏方大全》。落实惠州罗浮山为国家中医科学大会永久性会址。(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生局,配合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博罗县人民政府)2.建立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长效机制。支持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办中医药节目专栏和版面,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推广中医药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理念,营造促进中医药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生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3.完善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大青蒿园种植的财政投入,继续丰富罗浮山建成葛洪博物馆、中药百草园、中医药文化长廊、中医养生馆文化建设,以多种载体、多种形式展示青蒿素精神,发挥罗浮山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内涵。(牵头单位:博罗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卫生和计生局、旅游局)(六)推动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1.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和开发。积极开展健康产业基地建设,普查中药资源,摸清中药资源家底。推广中药材绿色种植加工技术,科学引导各县、区大力发展中药材绿色种植与加工产业。在保护罗浮山药物资源原生态的基础上,鼓励对中草药资源的适度科学开发。(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生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2.提高中医药企业科技竞争力。积极开展中医药创新基地建设,加大财政对中医药科技经费的投入,鼓励和支持中医药企业研发新药物、开发新技术、申报新专利,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发展活力。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支持发展现代中药物流业。鼓励医药企业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支持中医药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金融工作局、商务局)3.培育中医药精品。一是引导企业树立“罗浮洞天”医药品牌,培育拳头产品,做大做强百草油、凉茶等几个品种,更好地带动其他品种的销售。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将我市企业部分独具特色的、销售量好的、质量可靠可控的药品纳入国家、省社保基本药物目录;二是引导企业主动“走出去、引进来”,实现企业之间“强强合作,强弱兼并”,将现有的医药产能与技术集约化,通过资本运作与资本重组实现企业规模扩大化、产业集团化,技术合成化,使企业具备更强的竞争实力与经济基础,为以后的高新技术研发提供坚实的后盾与保障;三是积极鼓励支持我市符合条件的医药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鼓励医药企业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通过战略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提升产业能级,并通过融资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科技局)4.提升中医药联合创新能力。力争建立惠州市中医药“院—企”联盟,共同研究开发新的中药品种和适宜技术,共同开发“互联网+中医药技术”。(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和计生局、发展改革局、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作为建设卫生强市、卫生强县的工作重点,要认真组织实施,根据任务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地要认真落实地方负责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扎实推动工作任务落实。(二)完善保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中医药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中医医疗机构和中药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重点扶持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建设及中医药人才培养。医保支付政策要进一步向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倾斜,鼓励群众到基层就诊和更多地用中医中药。(三)强化监督检查。市、县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到实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和进度安排,并定期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实施情况。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