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企业优惠政策

广东惠州产业园区

广东惠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惠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在新形势下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以及中共广东省委《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粤发〔2011〕3号)、中共惠州市委《法治惠州建设五年规划》(惠市委发〔2011〕2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惠州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升华惠民之州、建设幸福惠州核心任务,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助力创建法治惠州,为我市“十二五”时期办好新“三件大事”(建设环大亚湾经济带,打造四个产值超千亿元的产业集群,争当宜居、宜业、宜游城乡协调发展示范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领导体制,完善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形成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争创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市,到2014年惠州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基本实现,为今后在更高水平上推进政府法治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三、工作任务(一)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1.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各级、各部门要制订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认真执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部门办公会议集体学法、法制讲座及其他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市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重视培养和提拔使用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推动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2.抓好公务人员学法。各级、各部门要制订落实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计划,每年组织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增加干部网络大学堂、干部自主选学及其他培训中涉法课程比重。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普法考试,新录用公务员、新提拔中层干部法律知识考核,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综合(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与资格考试制度。(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3.健全与落实行政决策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颁布、施行的行政决策制度与措施,落实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的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将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制度化。加强专家库建设,落实重大或专业性决策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前的成本分析和风险评估机制。落实重大、涉及群众利益或社会争议较大决策的社会公示、听取意见制度。健全决策听证程序,规范听证参加人产生与听证意见采纳机制。4.加强决策执行情况跟踪督查。落实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及时纠正决策偏差。完善落实行政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原则,追究决策违法违规或决策重大失误的责任。(三)加强和改进政府规制建设。5.突出政府规制建设重点。切实加强有关改善和保障民生、经济转型升级、促进自主创新、环保节约、创新社会管理、加强政府建设等重要领域的制度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夯实法制保障。各县、区要建立健全《关于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责任分工的通知》(惠府办〔2009〕3号)明确要求建立的依法行政配套制度。6.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认真落实省、市政府颁行的对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咨询论证、决定、发布、解释和后评估等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规定。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切实执行合法性审查、公示及听取意见、集体讨论等制度。探索落实县、区政府对镇(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7.加强规范性文件后续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备案率与及时率达100%。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每隔两年清理一次规范性文件。(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8.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继续清理和压缩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的目录管理、动态评估及公众参与评估机制。不断加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落实串、并联结合的跨部门关联审批,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理、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对外等制度,按时办结率达100%。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9.推进上下级政府之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简政强镇改革,制订实施我市富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积极运用法律与上级授权,依法扩大县(区)、镇两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激发县域发展活力。10.推进机构改革。着力加强规范机构设置、职责确定、编制核定的制度建设。依法推进政府大部制改革。改进公务员与参公人员管理。在市直部门和有条件的县、区选择专业性、行业性较强的领域开展法定机构改革试点。11.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完善网上审批、网上执法反馈、网上公共服务、网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监督系统,探索建立政务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五)完善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12.落实公共财政管理机制。积极推进依法理财。完善与落实非税收入管理、政府与部门预决算管理、政府投资、政府采购、转移支付等财政制度,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公车改革。落实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罚缴分离、罚没物品处理制度,禁止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禁止设立“小金库”。13.保障财政支出结构优化。针对财政支出安排进一步向改善保障民生、促进自主创新等公共服务领域倾斜,依法加强资金监管,杜绝骗取、侵占、挪用、截留、浪费等发生。(六)规范行政执法。14.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加强与周边地区的联系与合作,在部分领域探索建立区域联合执法机制。不断规范城市管理、卫生、文化、交通及其他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改革,解决多头执法、执法缺位问题。落实行政执法主体之间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15.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梳理、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行政执法职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制度规定。落实执法队伍纪律约束机制。16.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围绕到2013年基本建成全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的目标,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告知、公示、说明理由、陈述申辩、回避、调查取证、听证、集体决定、送达、期限等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裁量标准。坚持文明执法,推行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完善行政执法文书与案卷管理,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案卷评查合格率达95%以上。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并从2012年起在全市开展此项工作。(七)依法加强公共管理与服务。17.创新与完善经济社会管理与服务机制。坚持开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领域的专项执法整治行动,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或社会意见较大的问题。完善突发事件、事故、灾害应急处置机制。健全舆情监测、应对机制。加快综合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政府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健全涉企服务体系,创新与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继续清理和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创新与完善包括“特色之家”、网络问政在内的政民互动体制机制,吸纳行政相对人、群众有序参与行政管理。支持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行使职能。简化社会组织设立环节,引入“一业多会”竞争机制,编制社会组织相关目录,对行业协会、商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会公益及科学文化组织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形成守法、用法、尊法社会氛围。18.健全化解社会矛盾联动机制。建立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访、人民调解、劳动仲裁、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以合法、理性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各级、各部门要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基层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推广聘请村(居)法律顾问和设立法制副村(校)长等做法,为基层提供良好法律服务。落实国家赔偿经费必须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规定,完善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程序标准。(八)强化依法行政监督问责。19.自觉接受人大权力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落实政府重大工作、重大事项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作定期报告及专题报告制度,按时向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接受人大代表质询,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认真办理政协提案,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20.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落实行政应诉工作制度,依法参与行政诉讼,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行政诉讼应诉率100%,胜诉率达90%以上,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的依法执行率100%。21.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完善社会监督的渠道和办理机制。坚持万众评公务、行风热线等做法。群众举报、投诉受理率、答复率达100%。对媒体舆论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依法查处整改。对泄露投诉人、举报人信息或实施打击、报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2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和报告、考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拓宽公报、媒体、网络、发布会、发言人等信息公开渠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依法主动或根据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拓宽与细化政务公开事项,有序推进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政府招标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三公”经费等信息的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及其他公共服务单位都要落实办事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23.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完善政府层级监督、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健全与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备案、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等各项行政监督制度。支持监察、审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强化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完善行政责任追究程序制度,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严厉查办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违法违纪案件,整肃政风行风。24.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和规范化建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增强公信力、执行力。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力度,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受理率与按时办结率达100%。积极推进市和惠阳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改革。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责任,政府及其部门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胜诉率达90%以上,行政复议决定的依法履行率100%。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健全由行政首长挂帅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配强领导机构办公室力量,建立领导机构工作制度。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的指导协调与监督检查,制订及督促落实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方案,树立和表彰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各县(区)、各部门要制订落实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各级政府要切实保障法治政府建设所需经费。(二)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市、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使政府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配足人员,加强培训,保障工作经费,着力发挥其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要推进部门法制机构建设,探索镇(办)设立法制机构。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三)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市、县(区)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各部门每年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四)开展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评议考核。2012年初建立我市法治政府评价指标体系。2012年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制定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评议考核制度,2013年在市一级开展评议考核,2014年在全市开展评议考核。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承担考评具体工作。将评议考核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绩效考评范围。惠州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