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企业优惠政策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惠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1日 政策文号:惠府办〔2013〕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推动我市服务业集聚发展,尽快形成集约型产业发展模式,充分发挥集聚区的集聚和带头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发展我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一、重要意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是按照现代产业经济发展理念统一规划设计,以某一服务产业为核心,以信息化为基础,产业相配套,具有较强现代服务产业集聚能力的区域,具有产业集中、发展集约、资源共享、科技含量高、运行成本低、环境污染少等服务业标准化的特征。一个或若干个集聚区有机聚合形成的功能区能更进一步促进服务产业的集聚发展。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是服务业发展的新形态,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快培育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有利于服务产业的集聚、服务企业的集中和服务功能的集成,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有利于提高服务业投资的数量、质量和效益,有利于提升中心城区集聚辐射功能。二、发展目标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建成产值超100亿元的服务业集聚区3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8个、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30个;各县、区建成4~6个产业定位明确、功能定位鲜明、发展成熟的服务业集聚区;我市在全省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工业园区都配备相应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依托大亚湾石化区和仲恺高新区,争创石化、电子信息产业的服务业示范区。三、建设原则(一)坚持规划先行原则。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编制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和功能规划,明确建设集聚区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建设规模和工作要求,引导资源集聚和集约利用。(二)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根据本地产业发展特色和优势,立足服务本地,辐射周边。以目前形成的服务业资源为基础,采取整合、改造、提升与规划新建相结合,为城市拓展、特色产业、工业园区提供服务和配套。(三)坚持政府引导原则。切实增强政府在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方面的服务职能,以政策为引导,以项目为抓手,以考核为督促,又好又快地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强化平台的资源组织能力,为企业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四)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优质社会资本投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调动市场主体投资建设积极性,积极引进大企业和大项目进驻服务业集聚区,形成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有机结合的集聚区建设模式。四、基本类型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的特点和实际,目前我市主要鼓励发展以下八种类型的集聚区:商务服务集聚区:主要开展银行、证券、保险、新型地方金融机构等金融业务和金融后台服务,以及从事律师、会计、咨询等服务行业的企业为主体,以城市综合体、高端商务写字楼为载体,重点布局在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集中、交通通达性良好的城市中心区域。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是以文化资源为依托,对其进行创造与提升,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产生出高附加值产品,包含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与智能产权三项内容的区域。科技服务业集聚区:是以科技创业为重点,以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和产业孵化为载体,为各类中小企业提供各类专业技术服务的集技术检测、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成果转化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现代物流业集聚区:是以现代物流产业为主体,以物流园区建设为主要形态,重点布局在城市规划区和工业开发区内,形成社会化加工配送、分拣包装、仓储运输、货运代理、信息发布等有效集中的区域。综合性生产服务业集聚区:布局在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基地)内,有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功能齐全的服务,包括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检测认证、管理咨询、融资担保、职业培训、品牌运营、产品展览、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集中的区域。大型专业市场:是以专业化分工为特征,对某一类产品销售和该产业升级起推动作用,进而拉动当地经济的特色区域和专业市场。休闲旅游业集聚区:是以旅游资源为依托,通过完善适宜人居的旅游配套设施,提供观光、休闲、商务、会议、培训、疗养等综合功能的区域。农业服务业集聚区:是为提高现代农业产业化水平,完善农业综合服务体系的区域,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流通、技术研发推广、农村市场信息化、农业机械化服务、农村金融等服务体系,形成针对“三农”的全方位、多层次服务网络。五、发展策略(一)优化功能布局,促进集聚发展。根据我市的地域特点、发展需要以及产业空间布局,科学划分全市服务业集聚区功能区块,同时加强与周边区域的协同和联动,增强集聚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根据集聚区的产业定位基础,以放大集聚效应为主,注重企业集聚和功能提升,提高特定优势产业的集聚程度。对已形成一定规模的集聚区,以完善配套和打造市场品牌为工作重点,争取打造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区;对新规划建设的服务业集聚区,围绕区域功能定位、产业特色,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统筹发展,实现建设效率和效益最大化。(二)突出产业重点,打造集聚特色。突出我市“2+8”现代产业体系重点,围绕特色主导产业,打造在地域、功能和形态方面具有鲜明特色的服务业集聚区。中心城区的集聚区重点以总部经济、金融保险、文化创意、商贸物流等都市型高端现代服务业为主。县(区)的集聚区以与先进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的配套服务以及生态农业、旅游文化服务业为主。依托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的石化和电子信息支柱产业,打造高端商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等重点突显、特色鲜明的服务业示范区。(三)完善基础设施,提升集聚功能。服务业集聚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要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优先安排,并充分考虑城市基础设施与服务业集聚区的共享和相互衔接。从提升综合功能、集聚人气和营造氛围出发,以入驻企业的共性需求为导向,合理配置商务、商业、文化、休闲、会展、餐饮、酒店、娱乐、住宿等功能,推动集聚区配套设施的完善。吸引相关产业的上下游企业和信贷、融资、咨询、物流、孵化等各类专业服务企业入驻,不断改善和优化区域整体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及时、便利、高效的服务。(四)打造集聚品牌,提升集聚效应。在省级、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开展集聚区示范区和品牌的创建工作,培育集聚区品牌。鼓励集聚区完善功能、提升内在品质,不断拓展集聚区的品牌效应。同时,利用多种形式统筹策划和组织安排集聚区形象宣传,展示集聚区建设成果,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公众认知度。六、政策措施(一)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坚持联合推进、协调发展的保障机制,理顺组织管理体系。1.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集聚区整体规划和政策引导,履行区域和部门协调职能,定期研究决定集聚区发展重要事宜。2.完善由市、县(区)、集聚区三级共同合力积极推进,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一是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组织申报省级服务业集聚区,评定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建立相应的跟踪评估和责任考核机制,跟踪落实服务业集聚区的建设进展情况。二是各县(区)政府,落实相应的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负责区域范围内集聚区建设的组织和推进工作。三是集聚区内部管理机构,加强集聚区内的统一管理,负责制定本集聚区的产业发展、空间布局规划以及招商引资方案等,积极推进集聚区的建设。(二)抓紧规划编制,强化规划引导。编制《惠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总体布局规划》,明确我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在中心城区、各县(区)总体布局以及功能定位;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做好本地的集聚区发展规划;各服务业集聚区结合市、县(区)规划编制本集聚区的具体发展规划。(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安排一定数额专项用于扶持集聚区发展,主要用于规划编制,扶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重点项目建设等。(四)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在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的前提下,以优先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为原则,完善土地供应方式,优先保障集聚区建设用地需求。凡进入集聚区的省、市重点项目,国土部门优先保障用地。(五)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符合条件的新建项目应在服务业集聚区规划内集中布局,重大项目优先推荐安排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国家、省、市各类扶持资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集聚区内特色主导产业的龙头项目建设,优先解决服务业集聚区内重点项目的水、电、气、通信等公共设施。对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条件的服务业集聚区重点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物价部门应优先纳入实施鼓励性水价政策范围,供电部门应列入市重点用电保障企业目录,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六)给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优惠。经县级以上发改部门认定的服务业集聚区项目以及入驻集聚区内企业,按规定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具备法定开工条件的,在规划报建时,城市(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按50%缴纳,但已按有关规定享受该收费减免的,不再重复享受。(七)减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除按上级有关规定不得减免及上缴国家和省的收费外,凡是收费标准规定有上、下限幅度的,对服务业集聚区项目一律按下限额度收取。(八)实行“直通车”服务。服务业集聚区项目审批等手续纳入市政府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服务范围。对服务业集聚区内企业的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和年检等事项实施限时办结。税务部门为服务业集聚区及内部企业提供“绿色通道”、预约、个性化纳税辅导等优质服务,及时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九)创新环评管理机制。按照“先规划环评、后项目审批”的原则,创新集聚区环评管理机制。在编制发展规划时,同步开展集聚区规划环评,明确项目准入条件。已完成规划环评的集聚区,简化集聚区建设项目的环评内容,重点加强施工期现场监管和“三同时”验收;环保部门对集聚区内企业或企业集团具备打包审批条件的项目在审批时给予支持。(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集聚区招商选资导向目录,优先支持服务业集聚区参加省、市组织的大型会展活动,加大力度支持企业招商选资、产品推广和企业宣传;重点引进符合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已入驻企业等在招商选资中的作用,形成多渠道、多方位的推介格局;聚焦总部经济和研发中心、营运中心等功能性服务机构,着力引进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引导各行业龙头企业进驻。(十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服务业集聚区重点产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扩大对产业集聚区重点企业的授信额度,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要重点扶持,加快审批。支持在服务业集聚区内开展小额贷款,融资担保机构要重点支持服务业集聚区内的企业。(十二)优先落实人才引进政策。优先支持服务业各类人才享受我市加快引进和开发使用高级人才的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行业领军人才、紧缺人才集聚,为集聚区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十三)建立评定制度。市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积极组织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每两年进行一次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的申报和认定。各县、区可根据各地实际培育县级集聚区。(十四)强化考核机制。将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纳入全市服务业年度目标考核,并根据服务业集聚区年度建设计划、入区企业、人才引进、税收就业以及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度等方面指标进行评审,每年对集聚区建设发展情况进行考核,三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对集聚区建设和发展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鼓励。服务业集聚区的所在县(区)要根据集聚区的实际情况细化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实行定期检查和动态考评制度。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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