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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2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08年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2008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预防不正之风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纠风工作“六个一”目标,确保新的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开展的专项治理取得新的进展、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明显加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纠风工作成果,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二、主要任务(一)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抓好各项专项治理工作。1.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督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要进行必要的监管;加强价格信息发布,稳定消费者心理预期;保证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畅通;切实保持我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等行为,确保中央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2.强化对社保基金的监管。督促、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加强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完善政策制度,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加快建立和完善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和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群众。3.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制度,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规运作、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做到应缴尽缴、公平合理,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广大职工依法享有的住房公积金权益。4.强化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扶贫、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各级纠风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三类基(积、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查,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开,接受各界监督,进一步严肃纪律,健全制度,规范管理。5.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一是确保城市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落实。督促各级政府认真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今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和课本费政策的落实。二是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继续开展“服务乡村,万师支教”工程活动,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配合有关部门逐步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问题,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使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权利,继续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等。三是加大清理规范工作力度,确保不发生教育乱收费的行为。进一步加大清理规范高中阶段改制学校的工作力度,年内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任务;纠正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越权定价行为,一律废止地方自行制定与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符的文件规定;加大对合作办学的监管力度,严禁以此为名乱收费;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坚决纠正脱离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设奢华校园的行为,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年度专项审计制度。四是广泛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学校”活动,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镇)”活动,继续开展部分学校的民主评议工作。6.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一是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保结算办法,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二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医疗卫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认真实行院务公开,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对大型医院的巡查工作。三是全面推行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工作;指导协助有关单位推进医药耗材、医疗器械的集中招标竞价采购工作;采取多种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用药定点生产、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试行农村、社区药品零差价供应机制。四是切实纠正不正之风。强化药品生产经营监管,继续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落实不良行为记录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7.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对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进行清理,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对各地落实中央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农业各项财政补贴和涉农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强化农资价格监管,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中损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督促、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8.深化以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为重点的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自律工作。(1)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督促有关行业研究提出解决涉及服务质量和乱收费问题的治本措施。(2)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依法加强监管,坚决纠正一些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政策措施,引导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加强自律,促进其健康发展。(3)加强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自律建设。以建立健全规范运作、诚信执业、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奖励惩戒、自律保障六个机制为抓手,建立健全我市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自律的长效机制,建设一批独立自主、行为规范、运作有序、公信力高、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惯例的有代表性的新型行业协会。9.认真清理对乡镇的检查、考核活动。按照“全面清理、条块结合、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着力解决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举办的面向乡镇、基层及其党政主要领导的各种检查考核过多过滥问题。清理后实现面对乡镇的责任考核和检查项目(次数)各减少60%以上、检查考核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规范有序、行政效益显著提高、基层和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推动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10.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牵头和责任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治理责任,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等源头治理的措施,建立健全纠正和查处发生公路“三乱”的快速反应和长效机制,巩固治理工作成果,纳入常态管理,防止反弹。进一步规范公路执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测速仪的设置和使用,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坚决纠正以罚代纠、以罚代管、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此外,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坚决纠正“特权车”、“人情车”。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公务仓”试点工作。巩固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成果,纳入经常性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二)以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为目标着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1.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督促各部门各行业进一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责任。要在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广泛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建立和完善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推进部门和行业的文明诚信建设和道德规范建设。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健全部门和系统的内部监督,加强专门机关的外部监督,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特别是要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各项活动,坚持正面引导,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2.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对市、县(区)文化、新闻出版和部分学校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抓好卫生系统和教育系统民主评议“回头查”工作。建立健全评议工作的工作体系和评估标准,创新评议的形式和方法,使评议更有针对性。进一步总结我市以民主评议工作创最佳政务环境的经验,努力创全国纠风工作品牌。3.进一步办好“行风热线”。以关注民生、联系群众、服务基层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创新“行风热线”工作形式,适时组织“行风热线”进社区、农村、学校、工厂等,扩大覆盖面和参与面,增强影响力,提高办结率和满意度,更好地发挥“行风热线”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服务群众、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作用。4.开通“114政务服务热线”。依托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114”号码百事通平台,开通“114政务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办事,为群众提供最直接、最快捷的政务信息咨询服务。同时受理市民对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投诉、批评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拓宽为民服务渠道。5.开辟“在线访谈”新栏目。依托市政府门户网开设“在线访谈”栏目,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市直机关单位、公共服务部门以及机构负责人在网上与群众进行直接交流。同时,实时发布信息,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疑释惑工作,正确引导网上舆论,拓宽政民互动交流渠道。6.积极树立纠风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标兵。坚持典型引路、榜样示范,积极挖掘和总结我市以民主评议创最佳政务环境的工作经验,力争成为全国纠风工作标兵。总结惠城区网上市民联线、惠阳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博罗县行风热线的经验和成效,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全省纠风工作的标兵。继续开展“窗口之星”、“廉政公仆”、“行业标兵”等评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培育纠风工作的先进典型。三、主要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高度,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纠风工作责任制》,健全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体系,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严格目标考核。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牵头部门要统筹全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有关方面抓好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牵头部门,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指导和督查;各派驻监察机构要把纠风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切实配合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纠风工作。(二)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办不正之风案件。各地、各部门要把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相结合,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每项专项治理工作都要开展联合检查,特别是要加大对关系民生的中央改革措施和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力度。监督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注意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不正之风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从政策措施上认真反思,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要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媒体曝光中反映出的不正之风问题,做到及时受理,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据实反馈。要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案件查处力度,以查办案件推动纠风专项治理,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运用办案成果指导面上工作,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事)件,严格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要大力开展纠风工作的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加强与广大群众的交流互动,扩大纠风工作的社会效果,巩固纠风专项治理成果。(三)加强调查研究,加大源头防范力度。各地、各部门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规律性,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同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纠风工作,加大防范力度,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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