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惠州市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政府纠风办《惠州市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政府纠风办反映。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惠州市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省政府纠风办《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提出2011年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升华惠民之州、建设幸福惠州这个核心,抓住维护群众利益、保障民生这个根本,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为惠州“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二、主要任务(一)深入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1.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推进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县(区)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阳光采购,开展采购量价挂钩试点,逐步将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严肃查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违规行为。推广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合理用药监测工作,切实解决开大处方、开单提成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严格实行《惠州市医务人员六项禁令》,对违反禁令、顶风作案的医务人员必须严肃处理。推广“阳光物流”制度,加强医疗机构物资内部监督管理。严格监督医疗机构收费行为,坚决纠正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计费等乱收费行为。围绕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强化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加强对医保基金和新农合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各级纠风部门要联合卫生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抽查暗访,了解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后医疗机构经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防止非法行医反弹,巩固打击非法行医成果。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市物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经信局。2.全力推进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按照省工商局等单位《印发〈关于开展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工商〔2010〕联字25号)部署,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以审计及会计服务机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房地产交易经纪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职业(人才)介绍机构和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等七类市场中介组织为重点,认真开展防治腐败专项治理工作。要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和规范我省社会组织的意见》(粤办发〔2008〕13号)精神,全面推动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业务、经济、场所分开,做到机构不挂靠、干部不挂职,防止市场中介组织利用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要认真规范市场中介组织行业管理,依法认真审查中介组织设立登记的申请材料、资金状况,严把准入关;加强对中介组织和执业人员执业情况的监督与管理,对不具备资质条件的中介组织和执业人员,依法纠正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中存在的官商勾结、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串标围标、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办市场中介组织商业贿赂案件力度。要继续推进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在市场中介组织中广泛开展诚信与自律教育,着手建立健全市场中介组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完善行规行约,树立廉洁文化,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打造一批规范运作、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服务社会的市场中介组织。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房管局、审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认真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强农惠农资金监管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中央和省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起逐步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信息平台公开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流转的监管力度,纠正“未批先征”、“边批边征”、“以租代征”行为,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严格依法拆迁,严禁突击拆迁和“株连式”拆迁。对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无故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的,要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机制。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管执法局、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5.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监管。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强化市场监管,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加快解决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责任单位:市代建局、审计局、财政局、房管局、发展改革局、市政府纠风办。6.巩固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成果。在2010年清理规范工作的基础上,对保留活动的举办规格、形式、经费、时限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临时活动要制定规定严格审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抵制。进一步加强对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监管,经批准开展的,要从严规范,确保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活动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参与、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不得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要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纠风办。7.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以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成果,加大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力度。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省政府《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针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的“两个为主”和“一市一策”原则落到实处,逐步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变相“择校”问题,切实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在加强春、秋两季教育收费普遍巡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教育收费监测制度,每年确定一批重点县(区)和重点学校,集中开展教育收费监测,对发生乱收费的学校及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要严肃问责。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8.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中的监管责任,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食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提高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标准,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9.认真治理公路“三乱”活动。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绿色通道”网络畅通和免费政策全面落实。加强收费公路管理,坚决撤并违规设置、不符合间距要求或超期收费的公路收费站(点)。巩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成果,强化源头监管,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纠正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调研,进一步规范公安交警设置测速设备和限速幅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公路“三乱”问题专项检查,全面集中排查存在问题和管理漏洞,防微杜渐,防止乱收费事件的发生。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公安局、物价局、林业局、农业局、公安交警支队。同时,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一步清理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建立联系挂钩企业制度,选取50至100家企业作为联系点,市政府纠风部门会同经信、外经贸等单位定期到企业联系点听取企业诉求和意见,规范部门执法,保障企业权益。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市审计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物价局、经信局、外经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农业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市政府直属机关要带头抓好部门作风建设,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部门、各行业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的行为。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责任单位:市直工委。1.创新热线方式,更加畅通民意诉求渠道。一是创新“行风热线”工作。全面贯彻省委汪洋书记关于民声热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各级政风行风热线创新发展,认真组织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部门、公共服务行业领导上线,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反映的现实问题。建立健全以电台、电视台为主体,以报刊、网络为补充,多种媒体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办线模式。探索结合电视现场报道的形式,开辟“行风热线”电视版——《行风聚焦》,找准群众的聚焦点和关注点,选择有代表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曝光;不断创新办线机制,精心组织专题,适当邀请党代表、特邀监察员、专家教授上线,积极组织热线节目进企业、农村、社区活动。建立健全以主要领导上线率、群众反映问题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等为指标的政风行风热线工作量化考核和上线情况通报制度。二是推广完善网络纠风平台。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要会同宣传、信息化等部门和有关新闻媒体,按照省委关于推动网络问政工作的总体部署,逐步开展网络纠风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领导要定期与网民面对面交流,切实解决网友反映的现实问题。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惠州广电传媒集团、惠州报业传媒集团。2.创新评议方法,更加有效推动行风评议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创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方式,充分利用“惠民在线——网络问政平台”,打造“政风行风网络评议平台”,积极引导行评员、网民参与政风行风监督,促进政风行风改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解决。全市医疗机构要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医德医风活动。2010年未参加评议的基层站所,今年全部要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责任单位:市府直属参评单位。3.创新活动载体,更加扎实开展基层作风建设。以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规范和优化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坚持把治理庸懒散问题作为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突破口,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健全群众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制度,加强基层干部作风考核评价工作。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责任单位:市直工委、市万众评公务办公室。(三)深入开展查办损害群众利益案件和纠风暗访工作。1.严查不正之风案件。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对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规征地拆迁、严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官黑勾结、横行霸道、欺压群众的案件,严肃查处干扰、破坏甚至操纵基层选举的案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尤其是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要从严惩处。要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针对不正之风案件易发多发领域的特点规律,深刻剖析案发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责任单位:市府直属各相关部门。2.探索开展纠风暗访工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收费、医疗卫生、土地征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价格监管、涉法涉诉、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窗口服务等利益问题,采取专题暗访和综合暗访相结合的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曝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纠而复生的不正之风。坚持暗访工作与教育整改的有机结合,既要严肃追究违纪违法分子,又要发挥暗访的治本功能,推动有关部门针对暗访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改进工作。要把对暗访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有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实行问责。建立纠风暗访制度,推动暗访工作内容、程序、方法、权限和保障上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完善宣传报道制度,对宣传报道的审批、播出、反馈作出具体规范;完善纪律约束,对暗访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从严管理、从严要求。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责任单位:市府直属各相关部门、惠州广电传媒集团。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不断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担负起全面领导本地区纠风工作的责任,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重视加强基层纠风工作,健全基层纠风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强化工作指导,进一步夯实纠风工作基础。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各纠风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抓好本级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做好纠风工作,切实履行群众利益“守护神”的职责。(二)突出重点抓督查。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惠州的战略部署,突出重点,加强对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就业、物价、医疗卫生、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民生问题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要改进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法,在抓落实、促转变上下功夫,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深入实际,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掌握第一手资料,摸清关键问题,并拿出有效解决问题的办法;要掌握政策,熟悉情况,做到有备而去,处理问题要以理服人、依法办事;要抓典型,善于总结发现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特别要善于在检查中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纠治,防止蔓延。(三)源头治理抓创新。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纠风工作,努力实现纠风工作科学化。要紧紧围绕建设幸福惠州所涉及的民生问题,认真剖析产生不正之风的体制、机制性原因,结合中央和省各项改革措施的深入推进,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抓准症结、务求突破,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查办案件、暗访等工作制度,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办法、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法等实体制度。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办法新举措,以改革创新的方法推进纠风工作,逐步完善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