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惠州金融业发展纲要(2007—2011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1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惠州金融业发展纲要(2007—2011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惠州金融业发展纲要(2007—2011年)为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我市金融业未来5年战略任务和发展方向,全面推进金融强市建设,为惠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发展纲要。第一部分金融业发展的基础和面临的机遇一、金融业改革发展成绩显著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金融业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城市发展定位,科学谋划和推进金融业发展,妥善解决了系统性金融风险,金融业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开始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金融业在我市经济布局中的位置显著提升,已成为现代服务业中的重要产业:一是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市城乡范围的金融服务体系;二是金融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三是金融业深化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四是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五是金融工作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六是金融业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和促进作用显著增强。二、金融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我市金融业在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金融产业贡献度不高;(二)金融服务体系不够完备;(三)资本市场发育不足,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四)区域金融发展不平衡,县域金融服务功能弱化;(五)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信用中介体系缺位;(六)金融生态环境和信用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未来5年我市金融业发展面临的新机遇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未来5年我市将实施“六大战略”,推进“十大建设”。对金融业而言,今后5年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因此,要高标准规划我市金融业的发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一)金融业具备了跨越发展的良好条件。我市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建设,已形成了一定的经济金融规模和产业基础,具备了推动经济社会和金融业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条件。目前,我市宏观经济已步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经济综合实力迈上一个新的台阶,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经济质量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基础实、活力强、区位优的惠州市情,为我市实现经济强市和金融强市的奋斗目标积聚了力量。(二)金融业发展空间更为广阔。随着中海壳牌石化项目投产和中海油惠州炼油项目全面建设,惠州经济发展后劲显著增强,为我市金融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我市今后五年的主要奋斗目标是着力打造现代石化数码产业名城,在经济总量上再造一个惠州。到2011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1800亿元,比2006年翻一番,年均递增15%以上。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的强劲发展必然带动金融业的快速发展。(三)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环境逐步形成。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意见》(惠府〔2007〕57号)和《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惠府〔2007〕112号)等政策措施,对资本市场、保险市场等发展做出部署和安排,为我市金融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四)全面开放为金融业发展增添了动力。未来5年,我国将履行“入世”承诺,全面开放金融服务领域,从而有利于我市金融业引进国外金融资本、管理经验、技术手段和人力资源,增添发展动力。(五)经济快速发展对金融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世界经济发展规律显示,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至1万美元之间时,城市经济将进入高速增长阶段。我市人均GDP在2006年超过3000美元,目前正处在高速增长期。未来五年,预计我市经济年均增长速度将保持在15%以上。同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全面展开,和谐社会建设中各项事业也将加快发展,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六)区域竞争对金融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当前,珠三角城市和惠州周边城市都在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我市金融业发展前有标兵、后有追兵。2006年末,在珠三角8个城市中,我市存贷款规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保费收入、保险深度、保险密度等主要金融指标排名靠后,与广州、深圳等区域金融中心相比,我市金融业发展还存在很大差距。2006年,广州、深圳等异地银行在惠贷款余额达到210亿元,相当于惠州本地银行贷款余额的51%,极大地抢占了我市银行业的市场份额。我市金融业如果不能抓住未来5年的有利发展时期,乘势而上,不仅会拉大与先进地区的差距,而且还可能失去现有优势被边缘化。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加快发展金融业的机遇意识和紧迫感。第二部分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一、总体思路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珠三角东部现代化经济强市和广东省现代石化数码产业名城,全市生产总值2011年达到1800亿元,比2006年翻一番,经济总量上再造一个惠州的目标要求,我市2007年至2011年金融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紧紧把握历史发展机遇,以深化金融改革、推动金融创新为动力,以扩大金融开放、加大金融招商引资为重点,以金融安全区建设为保障,建立健全与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效、健康、安全的金融体系,全面推进我市金融业跨越式发展,全力支持惠州现代化建设,使金融业成为惠州市现代服务业中的支柱产业,增强金融对经济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惠州在珠三角经济圈中的地位和作用。具体归纳为四句话:一是大力引进和发展金融机构和中介担保机构,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二是积极推动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改善企业融资结构;三是积极发挥金融助推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优化的作用,完善金融服务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四是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为金融业稳健运行保驾护航。二、主要目标(一)行业发展目标。银行业存贷款年均增长16%以上,2011年末分别达到2000亿元和1200亿元。保险业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2011年末达到31亿元,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分别达到3%和1200元/人。股票和债券市场保持均衡发展,力争今后5年有5—8家企业上市,全市直接融资比例达到20%。(二)体系建设目标。构建高效的银行业服务体系。形成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等类型多样、优势互补、资金调度能力强、结算功能完备、中间业务较为发达的银行业服务体系。新增5-8家金融机构。建立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经营规范、充满活力的保险业服务体系,努力建设保险产品研发、资金运用、人才管理的创新基地。形成功能完备的证券业服务体系。证券业规范运行,稳健发展,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对地方经济支持力度显著增强。积极发展各类金融服务及中介机构,形成机构集聚、功能完备的金融服务及中介服务体系。(三)金融改革目标。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取得成效,政策性银行的功能得到拓展和发挥。形成较为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成农信社管理体制改革、产权制度改革和邮政储蓄的商业化银行改革,积极推进农信社改制为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加大金融机构对“三农”的支持力度。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不断完善,金融业整体的资产质量、赢利能力、服务水平及核心竞争力显著提高。(四)生态环境目标。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初步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信用评级体系,形成有效的金融信用管理制度,金融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全市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比率控制在5%以下,法人单位的资本充足率达到8%以上。完成21家城信社和信托投资公司整体退市工作。建立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和政府工作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有效的金融综合监管体制。严密防范和及时处置重大金融违法、违规案件,杜绝金融“三乱”,形成运行有序、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金融市场环境。进一步健全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金融风险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及时、高效处置。第三部分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一、重点工作(一)充分发挥金融的资源配置效能,加大对经济的支持力度。我市金融业要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加快产业升级转型,加强自主创新,大力发展石化数码产业、民营经济和县域经济的工作方针,主动加强信贷支持,保持与GDP增长相适应的信贷增长速度,实现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的有效融合。积极引导金融重点支持大亚湾石化项目及其配套产业、优秀电子信息产业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升级项目,做大做强我市石化和数码两大支柱产业。积极引导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改善县、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各县、区重点企业和特色行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强金融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在中心镇、专业镇大力推进中小企业贷款,大力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加强金融创新,加大金融服务基层、服务“三农”的力度。在优势农业龙头企业中大力推进农业贷款和农业保险,提高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经营水平,改善我市经济发展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二)推进商业银行改革,提升商业银行的整体实力。商业银行是我市金融业的最大主体,商业银行经营的好坏直接影响我市金融业的改革发展。因此,要大力推进商业银行改革,促进商业银行稳健、快速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银行股改的工作部署,积极支持我市农业银行理顺财产权益等股改工作,促进其顺利完成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大力支持我市商业银行改善经营管理,深化人事体制和组织架构改革,提高扁平化经营和内部控制水平。通过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不断转变经营观念,增强发展活力,提高盈利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真正实现由传统商业银行向资本充足、质量和效益良好、服务优良、内控严密、营运安全的现代商业银行转变。大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鼓励银行业充分竞争,推动银行业在增长方式和经营模式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不断提高银行业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积极支持银行业强化基层金融服务,鼓励各商业银行在中心镇设立网点,改善乡镇金融服务不足的状况。要加快银行网点业务综合化建设,合理增设营业网点和服务人员,完善流程服务,重点解决银行柜台“排长龙”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三)大力引进区域外金融机构进驻我市。当前,要改变我市金融主体比较单一的局面,扩大我市金融规模,提高金融开放程度和金融服务水平,必须大力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因此,各级金融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要以《惠州市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为契机,落实“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方针,充分利用地缘优势,主动拜访广州、深圳、香港等地金融机构,争取他们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要继续办好每年一届的金融论坛,吸引国内外著名学者、专家、政府高层和金融机构高管参与,提高我市形象和知名度。通过物质奖励和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争取未来5年有5—8家外地银行进驻我市。(四)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构建多层次的“三农”服务体系。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机制的转换,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坚持为“三农”服务的经营宗旨,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积极引导邮政储蓄银行走市场化、商业化经营之路,充分发挥乡镇经营优势和融资功能,加强农业信贷业务,为新农村建设发挥重要的金融支撑作用。促进农业发展银行的商业化经营转型,在立足支农的基础上,拓宽其业务范围,不断加大对地方农业经济的信贷投放力度,使之成为农业信贷体系的重要一员,为构建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挥积极的作用。(五)加快保险业发展,发挥保险业稳定器和助推器的作用。要把保险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考虑,紧紧围绕全市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要积极做好保险市场主体的培育和引进工作,争取未来5年新增10家保险公司,使我市保险业市场主体达到35家。积极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建立农业保险扶持机制,利用保险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出口贸易,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商业养老、意外和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责任险开发力度,为高危工作人群提供保险产品,使安全生产得到保险保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注重保险监督管理和行业自律机制建设,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有效防范保险业风险。经过三至五年的发展,使全市保险深度和密度达到全省保险业中上水平,保险深度在3%以上,保险密度在1200元/人以上。保险公司服务意识、市民保险意识明显提高,初步形成经营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经营方式集约化、从业人员专业化、政府监管法治化的保险市场格局。(六)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加快推动企业上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力争2008年我市有2—3家企业成功上市,未来5年使我市的上市企业达到10家以上,上市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有明显提高。市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统筹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强化证监部门、证券公司等部门的良性互动,建立服务企业上市的“绿色通道”。建立企业上市备选库,针对拟上市企业的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指导。对符合上市条件但暂时在经营和资金等方面存在困难的企业,帮助其解决困难,促其上市;对规模不够但有潜力、有市场的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并购等方式,帮助其创造条件上市;对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积极鼓励扶持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并制定相关财税政策给予扶持。加强对地方企业海外上市合规性、合法性指导,积极支持企业到国际资本市场融资。大力发展证券业,支持联讯证券做大做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联讯证券的日常经营和规范发展给予积极的支持,尽快妥善解决其历史遗留问题,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积极支持联讯证券开拓新业务,如财务顾问、承销发行等,使之成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步入全国规范类券商行列,切实增强其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为我市地方企业上市融资等提供便利的平台。(七)建立健全和完善金融中介机构。根据国家政策和我市经济发展需要,大力培育和引进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引导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资本市场中介机构转变观念,优化股权结构,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做优做强。鼓励境内外著名证券中介机构来我市开展业务。重点发展商业性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增强担保机构的实力,规范业务运作,扩大担保业务的覆盖面。建立和完善担保行业的监管体系、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解决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增强资本市场中介机构诚信执业和自律意识,加强对中介机构监管和指导,建立资本市场中介机构职业诚信制度,督促中介机构强化职业道德,严格规范运作,健全内控制度,有效防范风险。(八)加快金融创新,提高服务水平。未来5年,我市要重点推进“三大金融创新”:一是中小企业信贷创新。积极创新中小企业信贷的授信、审批、担保和贷后管理等机制,主动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畅通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为中小企业的腾飞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二是银团贷款创新。针对我市大项目多的实际情况,大力推行银团贷款模式,建立商业银行机会均等、利益共享、风险分担、互利合作的机制,降低项目的融资成本和银行业的系统风险;三是推动金融技术创新。加快金融电子化建设,全面推广现代支付方式。同时,积极推进金融业加强服务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全方位、多层次满足社会各界对金融业的服务需求,树立我市良好的金融服务形象。(九)实施人才战略,壮大金融队伍。积极推进金融业人才制度改革,引入人才竞争机制和流动机制,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积极引进高水平、高素质金融人才聚集我市。加强与境外高等院校和专业培训机构的合作,强化金融教育培训,加大金融人才资源开发,鼓励从业人员参加金融分析师(CFA)、金融规划师(CFP)及各种认证考试。对引进的中高级金融人才,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解决其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经济适用房购买等问题,使人才来得了、留得下,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十)妥善处理停业整顿城信社整体退市问题。把城信社的退市工作作为我市打造和谐、诚信社会环境和经济金融环境的一件大事来抓。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建立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市直金融办、银监、人民银行、财政、税务、司法、工商等有关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制定城信社市场退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原则、相关政策和具体要求,争取尽快完成停业整顿城信社的市场退出工作,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二、保障措施(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金融产业地位。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金融引导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服务经济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全省提出建设金融强省的新形势下,要深刻认识到金融不仅是资本集聚和配置的市场,它更是一个产业,而且是一个具有高增长、高附加值的产业。要充分认识到大力发展金融产业对促进我市产业升级,壮大我市第三产业,促进我市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所具有的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全市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金融业独特而重要的产业地位,明确金融产业发展的具体目标,优化金融产业发展的环境,制定促进金融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二)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支持金融业快速发展。1、成立市金融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市支持金融发展咨询委员会。市金融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金融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支持和风险防范,协助驻惠金融监管机构做好有关监管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为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综合服务;市支持金融发展咨询委员会为我市制定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提供专家咨询服务。2、设立“惠州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纳入我市产业发展资金总体计划,专项用于支持我市金融业发展。3、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中的有关奖励政策,鼓励和奖励境内外金融机构和各类金融人才来我市发展。4、设立金融创新奖,对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活动成果显著的金融机构及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5、为金融机构参与竞争市属企业的资金业务、资产重组、咨询顾问服务等,创造更多的机会。6、工商部门应当简化相关手续,为金融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提供“一站式”服务。7、人事、外事、公安部门应当简化办事程序,为金融机构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申请办理出国赴港澳手续、居留许可、签证及户口迁移等提供便利。8、人事、公安部门应当为金融机构高层管理人员,在办理调入和家属随迁手续、人才居住证等方面提供便利。(三)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优良信用环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共享的信用资源和失信处罚机制。强化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整合金融、工商、税务、劳动、司法、海关等相关信息资源,建设信用信息查询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规范信用中介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信用调查、信用征集、信用担保、信用咨询等中介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建立“黑名单”通报制度,建立失信约束和惩戒机制。逐步形成信息采集全面、覆盖面广、统一规范的全市综合信用体系。(四)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创建金融和谐环境。从法律、社会信用体系、会计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规范企业改制及银企关系等方面入手,改善金融业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大力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现经济金融协调发展。建立政府与金融部门互通机制,定期召开政府部门与银行机构联席会议,分析金融业运行态势,通报全市经济发展情况、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和有关经济政策信息,为金融机构确定信贷投向、调整信贷结构提供依据,畅通融资渠道,提高资金投放的安全性和效益性。建立金融机构内部监控、监管部门外部监管、地方政府协助监管的金融风险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新的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立定期与日常监管信息交流制度与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市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和重大风险应急决策处置制度,加强对单个金融机构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控和及时处置。积极与公安、纪检部门配合,严厉打击逃废债等违法行为和开展反洗钱活动,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使我市成为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安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