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企业优惠政策

印发惠州市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6日 政策文号:惠府办〔2011〕49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农业局、物价局和财政局制订的《惠州市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惠州市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工作方案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保障市场肉食品的有效供应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1〕2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动力,以环保为依托,以效益为中心,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产业升级,积极发展标准化规模生产和生态健康养殖,加快建设和完善现代化畜牧业示范基地,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全市猪肉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落实生猪生产各项扶持政策,加强生猪疫病防控,完善猪肉储备体系,加强市场统计、监测和调控,稳定物价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二、工作目标畜牧业科技推广体系、动物防疫体系、生猪良种繁育推广体系、饲料和畜产品安全监测体系、猪肉储备体系建设日趋完善。养猪业区域布局及其内部结构合理,健康养殖方式普遍推行。2015年前,全市建设和完善规模集约化养殖水平高、效益好、排污少,产业化、现代化畜牧业生产基地60个,规模养殖场畜禽出栏量占全市畜禽出栏总量的90%以上。2011年全市生猪存栏达到161万头、出栏273万头、猪肉产量20.75万吨;2015年全市生猪存栏达到165万头、出栏280万头、猪肉产量21.28万吨,全市生猪自给率保持100%,市场猪肉供应充足,价格基本保持稳定。三、主要工作内容(一)大力扶持生猪生产发展。1.落实生猪生产发展扶持政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能繁母猪饲养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生猪良种补贴、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补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生猪良种繁育建设项目等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扶持我市生猪生产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养猪业健康稳定发展。2.建设和完善现代畜牧业示范基地。为加强现代畜牧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广应用健康生态养殖技术,提高生产能力,提升现代畜牧业发展水平,保障畜禽产品有效供给,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惠府〔2011〕12号)精神,2011年至201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扶持现代畜牧业发展项目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和完善现代畜牧业示范基地。2015年前,全市要建设和完善现代畜牧业示范基地60个。3.大力推行健康生态养殖和标准化生产。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20年)》和《惠州市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20年)》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优化生猪区域布局和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大力推行健康生态养殖和生猪养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以我市现有的7家国家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和23家省重点生猪养殖场为示范,带动和引导养猪业向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及粪污无害化的方向发展,发展生态、健康养殖业。还没有制订县、区级生猪规划的县、区,必须于2011年12月底前制订出台县、区级生猪生产发展规划。(二)切实加强生猪疫病公共防控体系建设。1.切实加强生猪疫病防控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仔猪流行性腹泻等生猪疫病的防控工作,继续落实好对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免费强制免疫政策,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巡查,切实加强生猪疫情监测和防控,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严防疫情扩散和病死猪流入市场。2.完善生猪防疫扑杀和无害化处理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26号)精神,提高因防疫需要而扑杀的生猪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头600元提高到800元。加大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支持力度,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由每头500元提高到800元;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照生猪扑杀现行比例分担。对病死猪要严格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宰杀、食用、出售和转运病死猪。3.加大基层动物防疫机构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基层动物防疫机构的投入,为基层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购置必要的检测设备,落实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确保动物疫病防控需要。健全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确保中央财政对基层动物防疫员的工作经费补助由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1200元,市、县(区)和乡镇各级财政也要给予相应补助。(三)加强生猪市场调控和监管。1.建立生猪活体和冷冻猪肉储备。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办发明电〔2011〕26号关于“各地要切实落实主销区和沿海大中城市地方猪肉储备规模不低于当地居民10天消费量,根据生猪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合理把握猪肉储备吞吐的时间、节奏和力度,加强生猪生产和市场的调控”要求,建立生猪活体和冷冻猪肉储备,建立和完善以储备制度为基础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机制和保障市场供应机制,有效维护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2.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及监管。物价、农业、统计、经信等部门要加强对生猪生产的成本调查和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生猪生产、市场和价格信息,客观分析价格变动原因和影响,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全面报道生猪市场变动信息,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加强生猪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3.充分发挥平价商店终端稳价销售作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大力引导生猪供应实施产销对接、基地直供等模式,充分发挥平价商店终端稳价销售作用,保持猪肉价格基本稳定。十二五期末,全市平价商店总数要由目前的43家增加至150家。4.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加强对生猪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减少收费项目,降低生猪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税费成本。(四)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各级政府要在实施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同时,采取定点供应储备食品、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临时价格补贴政策、加强学生食堂管理等多种方式,确保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四、保障措施(一)各级政府要把扶持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发展生猪生产、保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作为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工作内容,制定生猪生产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二)农业(畜牧)、物价、经信、财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促进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市场猪肉稳定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三)各县、区要在条件适宜的地方建立大型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生猪养殖规模和猪肉自给率。各级政府在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的同时,要合理规划养殖区建设,保证养殖用地需要,并加大对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的支持力度。(四)进一步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明确政府主要领导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继续实行动物防疫责任制年度考核制度,通过考核进一步推动全市动物防疫防控工作的开展。

广东惠州产业园区

广东惠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惠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