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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电力能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3)市指挥中心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向省能源局报告,同时通报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6.2应急响应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级(我市不适用)、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6.2.1II级响应(1)启动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II级响应:全市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2)启动程序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市指挥中心初步认定达到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建议市联席会议召集人报请市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决定启动II级应急响应。(3)响应措施启动II级应急响应,市联席会议召集人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市联席会议及其成员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①市联席会议召集人主持召开会商会,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专家组及受影响区域人民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商,传达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综合评估事态发展趋势,协调落实应对措施。②根据工作需要,市联席会议召集人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赴现场指导应对工作。③根据事发区域情况,协调相关单位增派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④市发展改革局收集汇总事件发展、影响范围、造成损失、应对措施等动态信息,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信息,起草相关简报并报市政府,分送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⑤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事发地需求、应急救援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市指挥中心通报有关情况。⑥市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对工作。6.2.2Ⅲ级响应(1)启动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Ⅲ级响应:①全市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②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县级市(阳春市)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2)启动程序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市指挥中心初步认定达到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由市指挥中心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3)响应措施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市联席会议召集人负责指导、协调事发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市联席会议及其成员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①市指挥中心组织有关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传达市政府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落实相关应对措施。②根据工作需要,派出市指挥中心牵头,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与组成的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指导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③市指挥中心收集汇总事件发展情况、影响范围、造成损失、应对措施等动态信息,起草相关简报并报市政府,分送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④其它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对工作。⑤市指挥中心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应急处置评估工作。6.2.3IV级响应(1)启动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IV级响应:①全市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②县级市(阳春市)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2)启动程序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市指挥中心初步认定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由市指挥中心决定启动IV级应急响应。(3)响应措施启动IV级应急响应,市指挥中心负责指导、协调事发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市联席会议及其成员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①市指挥中心组织有关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传达市政府指示批示精神,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部署相关应对措施。②根据工作需要,派出由市发展改革局、阳江供电局,有关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与组成的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指导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③市指挥中心收集汇总事件发展情况、影响范围、造成损失、应对措施等动态信息,起草相关简报并报市政府,分送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④其他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对工作。⑤市指挥中心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应急处置评估工作。对于尚未达到相应等级,但停电事件发生在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期间的,事发地人民政府视情况可提高应急响应级别。6.2.4响应调整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6.3任务分解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供电部门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尽量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损失。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在有关各级人民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共同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主要应对任务包括:6.3.1电力系统应对措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1)有关供电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有关各级人民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启动Ⅰ、Ⅱ级响应时,具备抢修条件的,电网企业抢修队伍力争分别在3天、5天和7天内恢复城区、镇和村供电;启动Ⅲ、Ⅳ级应急响应时,具备抢修条件的,电网企业抢修队伍力争分别在2天、3天和5天内恢复城区、镇和村供电。(2)有关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尽快恢复党政军重要部门、应急指挥机构、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重要通信机楼、自来水厂、排水、机场、铁路、医院等重要电力用户、中心城区的电力供应。(3)有关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迅速组织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4)重要电力用户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点区域、重大关键设施设备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保障重要负荷正常供电,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6.3.2城市生命线系统应对措施(1)重点保障单位:公安部门负责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消防部门负责解救受困人员,开展火灾救援。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电力能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供电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2)道路交通: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疏导,协助引导应急救援车辆通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网运行信息,并实施公路紧急调度。道路管理、城市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力量及时清理路障。(3)铁路交通: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疏导,维护车站秩序。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地面交通运力疏散乘客。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电力能源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有关供电部门企业及时恢复供电。铁路交通部门负责组织人员转移疏散;为车站滞留人员协调提供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及时发布停运等相关信息。(4)民航: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疏导,维护机场候机大厅等区域秩序。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地面交通运力疏散乘客。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电力能源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民航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应急航空调度,保障民航飞机航行及起降安全。机场管理部门负责及时启用应急备用电源,保障塔台及设施设备电力;组织人员转移疏散;为机场滞留人员协调提供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资;及时发布停航等相关信息。(5)通信: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电力能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并为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重要机楼提供应急保供电。(6)供排水:供水企业启用应急供水措施。有关供电部门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供电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环境污染次生灾害的防范处置工作。(7)供油:发展改革(能源)部门负责协调做好重要用户保供电所需应急用油的保障工作。6.3.3社会民生系统应对措施(1)临时安置:公安部门负责维护临时安置点秩序,做好交通引导等工作。消防部门负责做好临时安置点消防安全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受灾群众转移到临时安置点实施救助。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应急交通运力转移受灾群众。商务部门负责受灾群众所需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资的调拨与供应。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安置点的消毒防疫工作。电力能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供电部门为临时安置点提供应急保供电服务。(2)商业运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维护正常秩序。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3)物资供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场物资供应价格的监控与查处。公安部门负责配合开展市场价格巡查,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商务部门负责受灾群众所需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资的调拨与供应。(4)供气:供气企业及时启用燃气加压站自备应急电源,保证居民燃气供应。有关供电部门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城市供气主管部门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供电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5)企业生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指导油气企业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关供电部门为油气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油气企业负责组织生产系统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6)金融证券:公安部门负责维护金融机构正常运营秩序。金融机构启用应急发电措施。有关供电部门为金融机构提供应急保供电。必要时,金融管理部门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供电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金融管理部门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金融机构防范、处置大面积停电造成的金融风险问题。(7)医疗:重点医疗卫生机构(急救指挥机构、医院、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及时启用应急保障电源。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卫生健康部门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供电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保障应急供水、供油、通信、交通等。(8)教育: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学生安抚及疏散,必要时,协调商务部门做好基本生活物资的应急供应。公安部门负责维护学校校园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9)广播电视: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时启用应急保障电源。有关供电部门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供电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6.3.4公众应对措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公众要保持冷静,听从应急救援指挥,有序撤离危险区域;及时通过手机、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渠道了解大面积停电事件最新动态,不散布虚假或未经证实的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鼓励具备应急救援能力的公众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应急救援需要,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行动。(1)户内:拔下电源插头,关闭燃气开关,减少外出活动。在电力供应恢复初期,尽量减少大功率电器的使用。(2)公共场所:打开自备的手电筒或手机照明工具观察周边情况,按照指示指引有序疏散或安置,避免发生挤压、踩踏事故;主动帮助老、弱、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群体。(3)道路交通:主动配合道路交通疏导,为应急救援、应急救灾物资运输车辆预留救援通道。6.4应急联动(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分级协调,部门、企业分级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特别是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油及教育、医疗卫生、金融等重要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并积极协调、推动相关重点企业之间建立应急联动机制。(2)应急联动机制主要包括应急联络对接机制、重点目标保障机制、应急信息共享机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应急预案衔接机制、应急演练协调机制等。(3)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重点企业按照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必要时,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处置,或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解决。6.5现场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指挥官制度,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及时掌握和报告事故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抢险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抢修及援助物资装备的接收与分配。6.6社会动员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各有关单位、各电力用户等社会力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参与应急处置。6.7应急评估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市联席会议要及时组织成员单位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应急处置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依据。6.8应急终止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单位终止应急响应:(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负荷恢复90%以上;(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7后期处置7.1处置评估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较重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评估由市指挥中心组织开展,相关处置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7.2事件调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7.3善后处置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减轻或者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7.4恢复重建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受损设备进行修复或重建的,按照国务院部署,由国家能源局会同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较大和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省、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8信息发布(1)各级人民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工作。要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必要时,报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2)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必要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9能力建设9.1队伍保障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军队、武警部队、公安、消防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9.2资金保障财政部门及相关供电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9.3物资保障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9.4技术保障电力行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执行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气象、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单位)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9.5通信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及通信行业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9.6交通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健全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各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应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求。9.7电源保障市发展改革局及电力企业应做好电力系统应急电源规划布局,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增强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供电部门应配备适量的移动应急电源,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10监督管理10.1预案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本预案组织编制本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结合本预案的职责分工,编制本部门(单位)的应急预案。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编制本企业(单位)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10.2预案备案各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本预案,制订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按程序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以同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报上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备案并抄送上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10.3预案演练市指挥中心负责定期组织本预案应急演练。各县(市、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至少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联合演练。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结合自身实际,至少每年开展一次本单位的应急演练。10.4责任与奖惩对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附则11.1名词术语(1)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2)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3)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11.2本预案由市人民政府组织修订,由市发展改革局负责解释。11.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单位、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11.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7年市政府印发的《阳江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阳府函〔2017〕153号)同时废止。附件1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一、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1.全省电网减供负荷30%以上;2.广州、深圳市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二、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1.全省电网减供负荷13%以上,30%以下;2.广州、深圳市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3.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的其他设区的市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三、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1.全省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13%以下;2.广州、深圳市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3.其他设区的市减供负荷40%以上(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的,50%以上、70%以下);4.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各县(市、区)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四、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1.全省电网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2.广州、深圳市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或15%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3.其他设区的市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4.各县(市、区)减供负荷40%以上(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50%以上、70%以下)。附件2阳江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阳江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市联席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1)市委宣传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新闻发布、舆论引导及管控等工作;协调、解决信息发布、媒体报道等有关事宜;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新闻发布,及时通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2)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参与能源预测预警、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核实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信息并向省能源局报告,同时通报事发地县区地方人民政府;按照省能源局要求,强化电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管,做好相关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组织做好市级救灾物资等重要储备物资的应急保障和粮食的应急供应工作;依法组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3)市教育局:负责指导事发地各级学校(不含技校)、托幼机构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依法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协调处置突发事件涉及的无线电干扰事宜。(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交通秩序;依法监控公共信息网络。(6)市民政局:负责指导事发地民政部门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7)市财政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障。(8)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事发地技校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9)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威胁电力设施的地质灾害预警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处置。(10)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统筹协调重点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运输工具,疏导滞留旅客,优先保障发电燃料、应急救援物资及必要生活资料等的公路、水路运输;指导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12)市水务局: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正常应急供水;及时提供大面积停电事件事发区域水文监测、预报、预警等相关信息;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本市具备应急发电条件的小型水电站提供应急电源。(13)市商务局:依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基本生活物资的供应与应急调度工作。(14)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资源开展卫生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停电地区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供电保障;加强地方医疗卫生机构自备电源保障力度。(15)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承担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16)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指导大面积停电区域开展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巡查;指导、协调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7)阳江广播电视台:负责及时启用应急广播电视输出和传输应急保障措施,协调和开展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18)市金融局:负责组织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衍生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支持有关单位防范、处置、化解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金融机构金融风险问题。(19)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市政照明及城市主干道路障清理等工作,保障排污设施正常运转。(20)市林业局:协调电力应急抢修中林木砍伐工作。(21)阳江海关:负责为大面积停电事件所需进口物资装备提供通关保障。(22)市气象局:负责开展重要输变电设施设备等区域气象监测、预警及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气象信息。(23)阳江军分区:负责组织协调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4)武警阳江支队:负责组织协调武警部队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5)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全市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承担火灾预防管理工作。(26)阳江供电局:负责具体实施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和制定电网事故处置预案。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做好电力设施应急抢修,及时修复受损电力设施。按规定向市发展改革局、广东电网公司等有关部门报送应急处置和电力恢复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等工作。(27)各发电企业:维护本企业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做好电力设施应急抢修,及时修复受损电力设施;加强对所辖水库大坝的巡查防护,及时报告险情。附件3阳江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阳江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1.电力恢复组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阳江军分区、武警阳江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阳江供电局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跨区域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协调军队、武警、消防救援等有关力量参与应对。2.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阳江广播电视台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社会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3.综合保障组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阳江电视台、阳江供电局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油、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道路、水路、民航等基本交通运行。4.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阳江军分区、武警阳江支队等参加。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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