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企业优惠政策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肇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7日 政策文号:肇府办函〔2016〕4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八)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工作。根据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市被确定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地区,为体现我市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的特色和优势,突出重点,抓好先行试点,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效应,现将我市试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62.加快推进综合执法,完善市、县(市、区)政府行政执法管理试点地区和单位:端州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市农业局。63.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试点地区和单位:德庆县,市民政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64.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地区和单位:四会市,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65.全面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试点地区和单位:封开县,市林业局、市质监局。66.理顺城管执法体制试点地区和单位:端州区、鼎湖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67.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化管理及执法监督系统”建设试点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68.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地区和单位:高要区,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69.推进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建设试点地区和单位:广宁县,市水务局。各试点地区和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加强领导,精心谋划,拟订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进度安排、责任主体和保障机制,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试点方案报市法制局(市依法行政办)汇总,并依法组织实施。三、保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和推进实施示范区创建工作,市法制局(市依法行政办)要加强指导,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强化职能作用,积极试点探索,推进创建工作落实。(二)强化责任分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实施示范区创建工作责任制,行政首长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省、市创建工作方案的要求,与本地本单位的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并部署落实,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进度和责任主体,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试点地区和单位要抓紧研究起草试点工作方案并依法有序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原则上要在启动之日起1年内完成。2016年至2018年,各地各部门应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前向市法制局(市依法行政办)报送我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和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此外,市法制局(市依法行政办)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另行通知报送工作情况。(三)强化督促检查。按照省的要求,将创建工作情况纳入市依法行政考评(检查)和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评估考核,加强对反馈结果的评估和运用,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加大限期整改工作力度;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对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四)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开辟宣传栏、座谈交流、专家咨询、网络论坛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的浓厚氛围。2018年第四季度,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并适时提请市政府召开创建工作经验总结会,总结推广成果经验。

广东肇庆产业园区

广东肇庆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肇庆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