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3日 政策文号:阳府办函〔2024〕1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本行动方案相关工作落实,切实加强统筹领导,将相关工作纳入“百千万工程”和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等工作系统性、一体化推进;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出台配套政策,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目标要求、实施路径,确保取得实效。(二)坚持试点先行。各县(市、区)要全面落实《阳江市创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2023-2025年)》,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改革创新,着力打造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特色样本,积极为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区)创建工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路径。鼓励各县(市、区)开展试点建设,配套资金、配强师资,结合实际开展探索,打造试点样本,积累工作经验并适时推广。(三)强化督导评价。建立工作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管理,及时开展督导,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行动方案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和区域基础教育发展评价的重要指标。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根据工作评估实际情况由省级在现有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以及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市县奖补资金分配因素中予以体现。(四)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及时总结各地、各校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积极予以宣传推广。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及新媒体等媒介作用,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形成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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