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企业优惠政策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肇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31日 政策文号:肇府办〔2016〕1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六)促进农产品“上网触电”。引导农村地区传统生产企业、市场经营主体积极开展信息化、电商化改造,创新商业发展模式,优化业务流程,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丰富农产品在“广货网上行”活动中的促销内容和形式,创新网购促销手段,大力扶持经营市内名优农产品、农制品和农村旅游文化产品的本土电商平台建设,推进产、供、销一体化联营。将农产品电商与城市社区电子商务结合,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城市社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机制,发展“基地标准化生产+智能化社区直供”的农社对接新模式,支持并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农业生产基地或园区建设农村名优特色产品线下体验店,深入推进农产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我市农村地区与国内大型电子商务企业探索多样化网络促销机制,提高产品线上交易转化效率。(市商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供销社、农信联社肇庆办事处)(七)畅通消费品下乡进村渠道。以电子商务、信息化及物流网络为依托,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基础,加快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加强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系统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建设与衔接,畅通日用消费品下乡进村渠道。构建覆盖县、镇、村的电子商务运营网络,支持县村级基层服务网点发展成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终端,鼓励邮政快递、乡村商贸和供销网点提供自提、配送、电子支付、代购代销、代存代取等服务,进一步拓展农村物流渠道功能,打造“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商贸流通体系,有效对接区域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八)扩大电子商务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推广农资生产领域大数据应用,鼓励大型骨干农资企业创新农资产品互联网分销模式,引导农业企业开展农资产品电子商务批发与零售交易。通过预购预售、供应链订单、双向经营等方式,预判市场变化情况,促进农资产品“以销定产”配置资源,引导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有效降低农业生产经营成本。(市农业局、市供销社)(九)支持通过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园建设,为农村青年搭建集创业辅导、技能培训、投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平台,培养一批农村电子商务专业人才。以大学生村官、返乡青年、大学毕业生、农村能人等有潜力、能成长的创业群体为重点,积极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带动农村居民通过电子商务创业和就业。支持市农业学校积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创业技能培养培训工作。发挥市农业学校作为我省首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学校的作用,以农村干部培训和农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为途径,以学校电子商务实训中心(电商创客园)为平台,面向广大农村干部、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培训,为广大农村培养创业能手和致富带头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局、团市委)(十)建设多层次农村电子商务平台。支持肇庆农业信息网等涉农信息发布平台向商品在线交易平台转型。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一体化的涉农企业间电子商务交易(B2B)平台和企业与消费者间电子商务交易(B2C)平台,推动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与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营销大户、大型超市、大型餐饮连锁企业对接,提高农村电子商务整合产业链资源的能力。鼓励各地与阿里巴巴、京东商城、苏宁易购、一号店等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合作。(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十一)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信息网络设施建设,实现行政村宽带全覆盖,推进4G网络向乡镇和行政村延伸。推进农村互联网提速降费,提升网络服务质量,提高农村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加快推动LTE新一代无线通信技术和产品应用,推动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流通、采购营销等领域的普及和应用,缩小城乡信息化发展差距。(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十二)增强物流支撑与配送能力。推动我市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实施县乡道路面改造工程、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完善货运站场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复合型农村物流枢纽和节点,鼓励依托农村客运站拓展物流服务功能。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社、快递企业及涉农电商企业自营物流向农村地区加快延伸,建设覆盖县、镇、村的邮政快递服务网络和农村供销综合服务平台,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农村物流枢纽基地与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以及城市社区、超市等有效衔接,鼓励在农村地区推广电子信报箱智能快递服务,提高农产品、农资、农村消费品集散和配送效率。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建立田头预冷、仓储保鲜、冷藏冷冻混合运输等冷链系统,解决从田间到商场、超市、电商企业“前端一公里”的物流问题。(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三、保障措施(十三)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加快建立农村电子商务行业规则体系,与农业质量检测监测系统实现有效对接。完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强化全过程管理。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的监管,构建农村电子商务经营和消费主体纠纷投诉与调解处置机制,引导企业诚信生产经营。加大对网络涉农产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农产品质量分级、采后处理、包装配送等标准体系。加强农村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根据国家统计制度,完善相关统计数据库,做到应统尽统,为企业经营与政府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统计局)(十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合作,开发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惠农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农村电子商务投融资机制,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简化贷款手续。鼓励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机构入驻我市,参与我市电商企业战略投资。开展各类农村金融创新业务,加快各地县级综合征信中心、信用村和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以及农村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防范信贷风险。鼓励金融保险机构搭建农村电子商务创业贷款信用保证保险渠道,探索开发涉及质量、灾害等因素的农产品电商保险。支持金融机构加强支付工具的研发创新,便于农产品交易线上和移动支付。加大金融IC卡闪付和手机银行等新型支付服务产品推广力度。(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局、人行肇庆市中心支行、肇庆银监分局)(十五)落实相关扶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把电子商务纳入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部署,积极推进“互联网+精准扶贫”农村电子商务扶贫项目,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建设贫困地区,市有关单位将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纳入重点支持范围,每年向省积极申请有关专项资金和基金,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共同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重点支持创建国家、省级、市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产业园区和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对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农村冷链物流设施等设施建设、农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技能培训、乡村物流等给予适度补贴,提升贫困地区运用电子商务创业增收能力。〔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十六)加强人才培养和宣传。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机制,将培训工作纳入市级培训工种范围。鼓励全市高校、职业院校与电商企业合作探索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长效对接机制。鼓励各地组织形式多样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加快引进一批农村电子商务中高端人才。支持国内知名电商企业在农村开展主题宣讲和体验活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推广农村电子商务,在市、县媒体开设专题专栏进行报道宣传,制作播出宣传短片和广告,营造有利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舆论氛围。支持中职学校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教育,鼓励中职学校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合作建立电子商务实训中心(电商创客园),积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教育培训。支持有条件的中职学校逐步扩大电子商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合理增设农村电子商务有关的课程,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支持肇庆学院、广东理工学院、广东工商职业学院等地方高校发挥电商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优势,面向农村和广大青年农民积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培养培训和项目孵化。鼓励各大中专院校积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宣传,营造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发展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市商务局要加强对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认真做好经验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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