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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本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应对和组织协调指挥等工作。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县级人民政府视情设立现场指挥部。涉及两个及以上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对,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组织应对。相邻地区人民政府要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区域特点,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形成部门之间、区域之间、条块之间、军地之间应急联动,共同做好区域性、流域性、关联性强的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环境风险企业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负责制定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依法备案,特别是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单位应提高风险意识;完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防控措施,按需组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事件情况,组织先期处置,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扩散,消除环境污染。珠西新材料集聚区、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产业园等化工、电镀产业密集型园区,应落实好园区内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依据园区规划环评中事故风险评价体系中的风险识别因子、事故类型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事故应急处置办法;做好园区内企业应急培训,组建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组织先期处理,科学应对,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扩散,防止次生灾害发生,消除环境污染。2.5环境应急专家组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应对专家库,根据需要组织专家提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处置与救援、调查评估等决策咨询服务。3监测与预警3.1风险防控各级人民政府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环境风险早期识别能力,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研究制定环境风险分类分级标准和管理办法,对不同类别的环境风险实行差异化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环境风险隐患,落实环境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措施;对环境风险点和危险源,督促制定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同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不断完善粤港澳大湾区、泛珠三角区域应急联动机制,积极与相邻地市、毗邻地区建立健全区域环境应急联动机制,深化信息共享、应急救援和风险防范等方面合作,提高区域应急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密集型产业园区的应急响应能力,应在产业园区基础上建设环境应急联防联控体系,建立紧密协同、快速反应的工作机制,尽最大可能削弱环境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减少次生灾害的发生。建立区域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将重大环境风险源、应急预案、物资储备、人员调度等信息纳入应急系统。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实现区域性环境安全应急救援物资相互调配。加强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建设,对重大环境风险源建立综合性防控工程设施。依托园区、大型企业和社会专业应急机构,建立政府、企业、园区与社会相结合的综合性、专业化的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队伍。3.2监测预警3.2.1监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监测制度,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完善监测信息获取和共享机制,科学研判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日常环境质量监测和企业污染排放环境执法监察,并通过互联网信息监测、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收集,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并开展分析研判。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海事、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处理及监控,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3.2.2预警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制度,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和传播机制,扩大社会公众覆盖面,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3.2.2.1预警分级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分别对应预计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3.2.2.2预警信息发布(1)发布制度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按照《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执行。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制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由有关单位制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生态环境部门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将监测到的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可能受影响县(市、区)的生态环境部门。(2)发布内容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发布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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