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09日
政策文号:梅市府办函〔2022〕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第十章附则(1)本预案所称工贸行业,是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2)本预案及附件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3)本预案由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附件1生产安全事故级别划分标准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附件2应急响应标准按照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1)Ⅰ级应急响应其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一级响应:(1)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经济损失l亿元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3)超出省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4)跨省行政区的生产安全事故。(5)国务院认为有必要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2)Ⅱ级应急响应其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二级响应:(1)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生产安全事故。(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3)超出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4)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的生产安全事故。(5)省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3)Ⅲ级应急响应其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事故发生地市级政府提请总指挥部启动三级响应:(1)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生产安全事故。(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0千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3)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4)跨县级行政区的生产安全事故。4)Ⅳ级应急响应其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事故发生地市级政府提请总指挥部启动四级响应:(1)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生产安全事故。(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0千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超出生产经营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附件3工贸行业危险源与事故风险分析3.1梅州市工贸行业概况梅州市工贸行业企业数量大、分布广,涉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行业。引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源很多,事故原因复杂,事故类型不确定。本预案根据各行业常用设备、设施、工序以及物质等特点分析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危险源以及事故风险类型。3.2冶金行业主要事故风险3.2.1炼铁。(1)主要危险源:供装料系统的炉顶、高炉本体和冷却系统、热风炉系统、富氧系统、荒煤气系统、煤粉喷吹系统、渣或铁处理系统、铸铁系统、公共部分(如特种设备、油库等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设施、有限空间、运输和输送系统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火灾、灼烫、中毒和窒息、其他爆炸、容器爆炸、起重伤害等。3.2.2炼钢。(1)主要危险源:炼钢原料吊运、铁水预处理、炉外精炼、钢水连铸、公共部分(如特种设备、油库等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设施、有限空间、运输和输送系统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其他爆炸、火灾、灼烫、中毒和窒息、起重伤害等。3.2.3轧钢。(1)主要危险源:原料准备、酸洗、加热、轧制、清洗、涂镀、精整、公辅设施(液氨站、氢气站、氮站、制冷站)、公共部分(如特种设备、油库等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设施、有限空间、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火灾、爆炸、灼烫、起重伤害、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坍塌等。3.3建材行业主要事故风险3.3.1水泥制造。(1)主要危险源:生料制备的原料堆场、破碎设备给料或转动料斗、原料窑系统、煤粉制备系统;熟料烧成的柴油罐、回转窑、预热器、窑尾烟室;水泥制成及发运的水泥散装发运、水泥袋装发运、水泥磨机;储存库的筒型储存库、料斗进料口和人孔门;辅助系统(如余热发电锅炉、脱硝系统、化验室、带式输送机、运输车辆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坍塌、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灼烫、锅炉爆炸等。3.3.2建筑卫生陶瓷制造。(1)主要危险源:原料加工的破碎机、颚式破碎机、细磨或球磨机、泥浆池、造料或喷雾干燥塔;成型的干压成型或液压砖机、喷釉或压力罐、机械手喷釉装置;烧成窑炉;辅助系统(如煤气发生炉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火灾、爆炸、机械伤害、淹溺、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等。3.3.3耐火材料制品制造。(1)主要危险源:煤气发生站、原料堆场的装卸;原料煅烧的竖窑;成型压机;干燥和烧成的电热干燥窑;起重与运输设备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锅炉爆炸、坍塌、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灼烫、起重伤害等。3.4机械行业主要事故风险3.4.1铸造工艺。(1)主要危险源:造型机、熔化与浇注的冲天炉、电弧炉、电加热熔炉、操作平台、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及吊索具、浇包、浇铸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其他爆炸、灼烫等。3.4.2锻压工艺。(1)主要危险源:锻造机、模锻操作、冲压机械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3.4.3焊接工艺。(1)主要危险源:焊接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切割作业、电焊设备、气瓶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触电等。3.4.4机械加工工艺。(1)主要危险源:金属切削加工的车床、铣床、镗床和钻床;铝镁金属机械加工的除尘系统、电气系统;木制品加工的除尘系统、加工设备、电气系统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火灾、机械伤害、其他爆炸等。3.4.5热处理与电镀工艺。(1)主要危险源:热处理的液氨系统、加热炉、淬火油槽、热处理操作;电镀的电镀槽、配液作业、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有限空间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等。3.4.6涂装工艺。(1)主要危险源:喷涂区、通风系统、化学前处理、涂料调配、烘干室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其他爆炸、火灾、中毒和窒息、灼烫等。3.4.7电气设备。(1)主要危险源:变配电系统、电气线路和动力配电箱、电网接地系统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触电、火灾等。3.4.8特种设备。(1)主要危险源: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和气瓶、压力管道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起重伤害、锅炉爆炸、其他爆炸、容器爆炸、火灾等。3.4.9公用辅助设备设施。(1)主要危险源:空压机、油库及加油站、燃气调压(转供)站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火灾、其他爆炸等。3.5轻工行业主要事故风险3.5.1谷物磨制、饲料加工。(1)主要危险源:储存粮仓;制粉机、磨粉机、物料输送系统、除尘系统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坍塌、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其他爆炸等。3.5.2植物油加工。(1)主要危险源:筒仓;浸出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豆粕库;成品的罐区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其他爆炸、坍塌、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等。3.5.3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蔬菜加工、水果和坚果加工、速冻食品制造、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1)主要危险源:制冷机房、液氨系统、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快速冻结装置、冷库、融霜作业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中毒和窒息、其他爆炸、灼烫、冻伤等。3.5.4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1)主要危险源:浸泡、干燥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中毒和窒息、其他爆炸等。3.5.5调味品、发酵品制造、酱菜腌制。(1)主要危险源:酱菜腌制、发酵、味精制造、食醋生产、污水处理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等。3.5.6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1)主要危险源:加氢环节(木糖醇、山梨醇等生产)、制冷、污水处理、乙醇提取加工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其他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等。3.5.7白酒制造。(1)主要危险源:储存、粉碎、制曲、勾兑、污水处理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火灾、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等。3.5.8啤酒制造。(1)主要危险源:发醇、制冷、污水处理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容器爆炸、灼烫、中毒和窒息等。3.5.9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1)主要危险源:制冷、污水处理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等。3.5.10人造板制造。(1)主要危险源:纤维干燥、后处理、砂光、污水处理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等。3.5.11家具制造业、地板制造。(1)主要危险源:储存、板材加工、喷漆、涂装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等。3.5.12造纸和纸制品业。(1)主要危险源:储存、制浆、抄纸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坍塌、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其他爆炸等。3.5.13橡胶和塑料制品业。(1)主要危险源:混合、涂装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等。3.5.14玻璃制品制造。(1)主要危险源:煤气、天然气、熔制、成型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等。3.5.15陶瓷、搪瓷制品制造。(1)主要危险源:煤气、天然气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等。3.5.16金属制日用品制造。(1)主要危险源:煤气、天然气、抛光、抛丸、除锈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中毒和窒息、其他爆炸等。3.5.17自行车制造。(1)主要危险源:抛光、抛丸、除锈、涂装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其他爆炸、火灾等。3.5.18照明器具制造。(1)主要危险源:煤气、天然气、熔制和成型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中毒和窒息、其他爆炸、灼烫等。3.5.19电池制造。(1)主要危险源:焊接、充电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其他爆炸、火灾等。3.5.20公共部分。(1)主要危险源:建筑、特种设备、电气设备、检维修和清理作业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火灾、其他爆炸、坍塌、起重伤害、容器爆炸等。3.6纺织行业主要事故风险3.6.1棉(麻、毛、丝绢和针织)纺织加工。(1)主要危险源:前纺工序、织造工序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等。3.6.2染整加工。(1)主要危险源:烧毛工序、印染和漂染工序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容器爆炸等。3.6.3服装行业。(1)主要危险源:服装制作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火灾、灼烫等。3.6.4非家用纺织制成品行业。(1)主要危险源:动力供应工序、成型工序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火灾、其他爆炸等。3.6.5公共部分。(1)主要危险源:电气线路及设备、特种设备、仓储、厂房、危险作业、打包作业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锅炉爆炸、起重伤害等。3.7烟草行业主要事故风险(1)主要危险源:调香、膨胀、烘梗、烘丝、加香、污水处理、仓库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触电、坍塌等。3.8商贸行业主要事故风险(1)主要危险源:仓库、制冷系统、污水处理等。(2)主要事故风险类型:火灾、中毒和窒息、坍塌、触电等。附件4应急通讯联系电话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值班电话020—83160888传真020—83160800梅州市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0753—2212350传真0753—2302692市相关职能部门市委宣传部值班电话0753—2248787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值班电话0753—2240758市公安局值班电话0753—2169200市司法局值班电话0753—2308012市财政局值班电话0753—2122110市消防救援支队值班电话0753—6119119—832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值班电话0753—2128119市自然资源局值班电话0753—2191310市生态环境局值班电话0753—2260239市交通运输局值班电话0753—2136135市商务局值班电话0753—2259511市卫生健康局值班电话0753—2247474市国资委值班电话0753—2283960市市场监管局值班电话0753—232650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值班电话0753—2244712市水务局值班电话0753—2211367市气象局值班电话0753—2284139市林业局值班电话0753—2398569梅州供电局值班电话0753—2136135中国电信梅州分公司值班电话0753—23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