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企业优惠政策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9日 政策文号:肇府办函〔2023〕2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重复列出](四)加快完善多式联运集疏运网络。加快落实肇庆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辖区重要港区实现通二级及以上公路,推动肇庆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在新建港口时同步谋划进港铁路,完善多式联运集疏运网络,提升基础设施联运水平。(市交通局、市发改局、市资源局、市水利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完善货运枢纽功能布局。加快新港港区新基湾作业区、封开港区长岗作业区、高要港区金岗作业区、德庆港区九市作业区、德庆悦城通用码头等连片式、集约化、专业化泊位的建设。积极推进肇庆大沙多式联运铁路货场项目建设,推动区域大宗物资运输“公转铁”,加快发展集装箱铁水联运。积极完善物流节点,大力引进物流龙头企业,适时推进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物流园项目建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现代物流基地和智慧物流中心。(市交通局、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集团、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快多式联运发展(六)创新多式联运组织模式。支持有条件的港口探索推进“船边直提”和“抵港直装”模式,充分发挥西江黄金水路高等级航道网络优势,积极发展水陆联运。鼓励铁路运输企业积极与肇庆内河码头开展“水铁联运”,推动内河铁公水联运发展。(市交通局、市商务局、肇庆海关、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壮大多式联运市场主体。鼓励引导具备较好条件的港口、综合性物流企业等申报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指导开展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推动提升相关企业的多式联运市场运作能力。鼓励港口航运、铁路货运、货代企业及平台型企业等加快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市交通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公安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引导开展粤港澳大湾区货运“一单制”应用试点,支持有关行业协会和综合性物流企业构建多式联运信息共享机制,应用集装箱多式联运运单,推动各类单证电子化,探索建立完善货物装载交接、安全管理、支付结算等规则体系。引导铁路、港口、船公司等企业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依托粤商通、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建设多式联运运营平台,加强主要物流通道货源组织和运输资源整合,实现“一单到底、一票结算、一次委托、一口报价”。(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政数局、肇庆海关、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打造高质量货运物流体系。持续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发展先进的运输组织方式。以西江黄金水道为依托,大力发展公铁水多式联运、江海联运,加快对沿线大中型码头进港铁路和疏港公路的统筹规划建设,设置集装箱铁水联运枢纽和区域多式联运中心,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多式联运枢纽。深入推广甩挂运输等先进的运输组织方式,发挥龙头物流企业带动作用,培育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的甩挂运输企业,配套建设能够满足甩挂运输作业要求、装备先进的货运站场。(市交通局、市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深化调整运输结构(十)加快大宗物资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持续优化运输结构,逐步减少重载柴油货车在大宗散货长距离运输中的比重。完善水运系统,加快实施肇庆新港港区新基湾码头铁路专用线等集疏运干线,推进铁路货运网络建设,充分利用高速铁路客运网逐步完善释放运能,提升普速铁路货运能力。支持有关港口码头拓展提升各类物资集散能力,引导具备条件的工矿、粮食等企业将货物“散改集”,逐步将大宗物资中长距离运输转向铁路、水路,短距离运输时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市交通局、市发改局、市环境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铁水联运、江海联运发展。以肇庆新港港区为核心,充分发挥西江“黄金水道”优势,主动加强肇庆港与南宁港、贵港港、梧州港等沿线内河港以及广州、深圳等河口枢纽港的合作,加快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格局,推动肇庆成为连接大湾区、面向大西南的内河航运枢纽中心。(市交通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市发改局、市资源局、市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提升装备设施水平(十二)推广应用标准化技术装备。支持航运、港口、铁路相关企业协同建设跨区域、跨运输方式的集装箱循环共用系统,降低空箱调转比例。支持有关企业探索在大型铁路货场、综合货运枢纽拓展海运箱提还箱等功能,提供等同于港口的箱管服务。积极推动标准化托盘(1200mm×1000mm)在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联运中的应用,推进优化邮件快件“上机上铁”流程,探索推动运输器具标准化。支持相关企业开展集装箱、半挂车、托盘等专业化租赁业务。(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提升装备设施绿色化水平。支持在物流园区、工矿、火电、煤化工、建材等领域培育绿色运输品牌企业,打造绿色运输枢纽。进一步落实《肇庆市内河航运绿色发展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推动我市内河航运绿色发展。完善港口码头LNG加注站设施布局和供应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德庆悦城LNG船舶加气站项目、西江能源枢纽中心(德庆)项目(一期)两个LNG加注站项目建设。积极推动新能源LNG船舶应用,落实LNG动力船舶改建任务,合理规划建设区域性内河水上服务区,推进内河航运绿色发展。(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资源局、肇庆海事局、省西江航道事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十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落实推广运输各领域的信用监管措施。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按照《肇庆市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肇庆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治理工作。深入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七天双公示”,提高信用信息质量,进一步做好信用监管,推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货运市场。(市交通局、市发改局、市政数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规范收费和价格体系。规范口岸收费,明确公开收费名称和服务内容。落实港口降费措施,落实减并港口收费项目等国家降费措施,降低进出口货物的物流成本,有效减轻实体企业负担。(市发改局、市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推动完善标准规范。加强国际、国家、行业多式联运相关标准规范的宣贯、推广及应用工作,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引导相关企业加大对标准规范的实施应用,不断提高多式联运标准化程度,提升多式联运发展水平。(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健全完善物流保通保畅运行机制,切实保障煤炭、天然气、铁矿石等重点物资运输畅通安全。引导货运物流企业、货车司机建立互帮互助机制,推进“司机之家”建设,改善道路货运、邮政快递等从业环境。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印发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切实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深入开展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落实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机制,推进路面治超和源头治超的综合治理。畅通“12328”热线等交通运输服务监督渠道,提升“12328”热线限时办结率。组织开展多式联运、运输结构调整、绿色交通等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切实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保障措施(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协调推进机制,落实落细任务分工,制定责任清单,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及时解决重大困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交通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加大资金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和运用车购税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多种渠道,加大对多式联运发展和运输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地谋划多式联运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示范工程,充分利用国家、省政策支持加快推进我市多式联运发展。印发《肇庆市内河航运绿色发展示范工程船舶LNG动力改造补贴实施方案》,落实船舶LNG动力改造补贴。(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加强用地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国家物流枢纽、综合货运枢纽、中转分拨基地、铁路专用线、封闭式皮带廊道等交通项目申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使用国家计划指标满足项目需求,争取国家对疏港铁路等重点项目用地等支持政策,提高用地复合程度,盘活闲置交通用地资源。(市资源局牵头,市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一)完善发展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纳入多式联运、运输结构调整的重点建设项目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并联审批。要对支撑多式联运发展、运输结构调整的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环评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加快环评审查、审批。大力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和运输结构调整纳入我市碳达峰碳中和等有关规划政策,推动发展低碳运输组织模式,打造绿色低碳运输体系。(市交通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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