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企业优惠政策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16〕24号)

政策
发布部门: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8日 政策文号:阳府办〔2016〕2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一)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支持建立农村电子商务行业规则体系,与农业质量检测监测系统实现有效对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应用,强化全过程管理。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的监管,构建农村电子商务经营和消费主体纠纷投诉与调解处置机制,推动农村电商平台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试点工作,引导企业诚信生产经营。加强“两法衔接”,加强公检法部门之间沟通和公安机关警种部门之间的协作,加大对网络涉农产品违法案件线索的排查力度,提升整体打击效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开展,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农产品质量分级、采后处理、包装配送等标准体系,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加强农村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建立完善相关统计体系和数据库,规范统计口径,为企业经营与政府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卫生计生局、市统计局)(十二)支持和创新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适应农村快递物流、综合性服务网点发展的惠农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农村电子商务投融资机制,简化贷款手续。加快县级综合征信中心和农村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支持金融机构与第三方电商企业合作利用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数据资源,科学评估企业经营状况,防范信贷风险。鼓励金融保险机构搭建农村电子商务创业贷款信用保证保险渠道,探索开发涉及质量、灾害等因素的农产品电商保险。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支付工具的研发创新,便于农产品交易线上和移动支付。(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局、市邮政管理局、省农信联社阳江办事处、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阳江银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十三)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充分利用国家、省和市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统筹市级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创建国家、省和市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产业园区和涉农电子商务平台。把电子商务纳入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部署,积极推进“互联网+精准扶贫”农村电子商务扶贫项目,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建设贫困地区,提升贫困地区运用电子商务创业增收能力。重点抓好阳西县电商扶贫试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贫困地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等项目建设,着力解决农产品销售难和农民融资难问题。创建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电子商务平台1-3个,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力争达到30%以上。(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市供销社)(十四)加强人才培养和宣传。完善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机制,将电子商务工种纳入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补贴范围。鼓励全市职业院校尤其是县域中职学校加强电子商务专业建设,与电商企业合作探索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长效对接机制。加快农村青年电子商务人才培育和快递从业人员培育,争取在电子商务专业开设快递方向,加快培养高技能复合型人才。组织形式多样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畅通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推行更加灵活的招聘方式,积极开展异地招才引智活动,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建立电子商务人才专家库,促进人才的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实现人才资源共享。制订“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计划,充分发挥阳江日报社和阳江广播电视台以及其新媒体宣传平台作用,形成宣传效应,着力营造有利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舆论氛围。支持国内知名电商企业在农村开展主题宣讲和体验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发展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市商务局和市农业局要加强对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认真做好经验总结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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