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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揭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6日 政策文号:揭府办[2011]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也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同时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的监督考核体系。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尽快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统一思想、加强协作,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工作。(二)加强工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将本次专项行动与各部门日常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相衔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执法协作机制特别是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三)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联合检查组,适时对各地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阶段性效果以及案件查处情况及时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各部门做好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进展情况通报,抓好信息交流,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四)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要通过相关举报电话的作用,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四、工作步骤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2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各县(市、区)、各部门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每月5日前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和存在问题。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督查,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地区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总上报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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