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企业优惠政策

广东肇庆产业园区

广东肇庆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肇庆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市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肇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8〕29号)要求,市政府组织开展了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全面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的9项证明事项予以取消(详见附件)。对于设定上述证明事项的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由负责组织实施的市政府主管部门尽快进行清理,按有关规定程序及时作出修订或废止处理。对于取消的证明事项,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行要求办事人提供,开具证明单位也不再开具。各地各部门要以此次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修改办事指南,同时加快部门间信息互通互联,大力推行承诺告知制度,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监管效能。今后,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不得增设涉及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