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的实施意见(肇府〔2012〕16号)
政策
发布部门:肇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的意见》(粤府〔2011〕101号)精神,大力推进我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充分发挥林业在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发展生态文明、促进宜居城乡建设、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的特殊作用,促进绿色肇庆、幸福肇庆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进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的重要意义我市是广东省的林业大市,林业用地面积1584.02万亩,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71.5%。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林业,十分关注林业发展,不断加强我市生态建设。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万村绿”大行动以及“现代林业示范区”建设等举措,国土绿化事业取得长足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截至2011年底,全市有林地面积1461.97万亩,活立木蓄积量4680.2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7.94%,被省政府授予“广东省林业生态市”荣誉称号。但是,随着交通网络的快速发展、采石场的开采等因素影响,导致我市部分植被破坏、绿化带破碎,一些重要路(河)段两侧、交通节点出现裸露地,影响了肇庆的形象;水土流失、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以及台风、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全市生态环境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与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肇庆和建立区域生态安全体系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加快推进交通主干线两侧、沿江两岸周边宜林地区的造林绿化,成为新形势下我市林业生态建设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有力推动林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深入推进宜居城乡建设的根本需要,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肇庆不可或缺的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生态景观林带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把这项工程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着力加快工程建设,力争早日见成效,推动全市林业生态和景观建设实现跨越式提升,为维护珠三角地区生态安全作出积极贡献。二、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市委提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肇庆”的重要决策部署,着力实施绿色发展和生态惠民战略,以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推动林业发展转型升级,把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作为陆路水路交通和堤防工程建设的重要配套任务和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在重点区域优化森林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强化生态功能,加快推进绿化、美化、生态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林业生态产品的需求,有力推进生态优美的幸福肇庆建设。(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要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坚持生态化、乡土化,注重恢复和保护地带性森林植被群落,不搞“一刀切”的形象工程。二是坚持依据现状、整合资源的原则。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要在现有林带的基础上进行优化提升,在绿化基础上进行美化、生态化,充分实现各种生态建设项目的整体效益。三是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发展的原则。既要坚持以县(市、区)为主体进行建设,又要坚持规划先行和全市一盘棋,对跨区域的路段、河段绿化、美化、生态化进行统一布局规划,保证建设工程的有序衔接和生态景观的整体协调。四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建的原则。突出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由属地政府统筹安排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三、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目标任务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主要是在江河沿江两岸及交通主干线两侧一定范围内,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形式,通过“造、补、改、封”四种方式,构建立体、复合的生态景观林带,整体优化提升我市生态景观质量。“点”是指将沿线分布的城镇村居、景区景点、服务区、收费站、车站、互通立交等景观节点进行绿化美化,形成一连串的景观亮点;“线”是指将高速公路、铁路两侧20至50米林带作为主线,建成各具特色、景观优美的生态景观长廊;“面”是指将高速公路、铁路和江河两岸1公里可视范围内的林地纳入建设范围,改造提升森林和景观质量,形成主题突出和具有区域特色的森林生态景观。通过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争取在一定时期内,有效改善部分路(河)段的疏残林相和单一林分结构,形成覆盖广泛的森林景观廊道网络,大力增强以森林为主体的自然生态空间的连通性和观赏性,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省下达我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任务共4条〔涉及全市8个县(市、区)和肇庆高新区〕总长度451.5公里,规划建设里程313公里、建设面积44.5万亩。其中:高速公路生态景观林带21.5万亩(20-50米绿化带1.4万亩、1公里可视范围造林6.2万亩、封育管护13.9万亩)、江河生态景观林带23.0万亩(造林5.1万亩、封育管护17.9万亩)。工程建设期为2011~2020年,从2011年开始,力争3年初见成效,6年基本成带,9年完成各项指标任务。通过建设生态景观林带,努力打造结构优、健康好、景观美、功能强、效益高的全国最好林相,即最好的森林外形、林木品质和健康状况。(一)两条高速公路景观林带。指在交通主干道一定范围内营建的生态景观林带。道路生态景观带由三部分构成:道路用地范围绿化、道路隔离网外侧20-50米绿化带以及1公里可视范围的山地绿化。我市建设任务有二广高速、广梧高速肇庆段2条总长203公里,建设任务21.5万亩。规划在高速公路两侧1公里可视范围内山地,选择花色鲜艳、生长快、生态功能好的树种,采用花色树种和灌木搭配方式进行造林绿化,建设连片大色块、多色调森林生态景观;高速公路主干道两侧各20-50米范围内的绿化,采用花色树种或常绿树种和灌木为主,种植5-10行,形成3-5个层次的绿化景观带。(二)两条江河生态景观林带。西江、北江两岸可绿化长度248.5公里(其中:西江肇庆段225公里、北江肇庆段23.5公里)、建设任务23.0万亩。规划在西江、在北江两岸1公里内可视范围山地选择以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能力较强的荷木、樟树、红椎等常绿乡土树种为主导的功能树种与黎蒴、红花油茶等花色彩叶树种随机混交或块状混交的方式造林,呈现以绿色为基调、花色彩叶树种为小斑块、叶色随季相变化的森林景观。四、资金筹措完成我市4条生态景观林带建设项目,共需投资4.27亿元。所需资金通过政府投资、企业捐资、上级补助和群众投劳相结合的渠道解决。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我市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在此基础上,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及抚育管护资金由市、县(市、区)及肇庆高新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从2012年起,市财政对高速公路20-50米绿化景观林带建设每亩补助2000元,1公里可视范围及江河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每亩补助100元。市财政配套补助资金3896万元通过分期分批解决;年度补助资金先拨付50%,剩余的50%待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并通过市级验收后拨付。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要安排专项资金,负责支付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租地费用和不足部分建设资金。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落实相关建设经费,完成高速公路两侧(铁网内)用地范围的绿化和景观改造,新建和改扩建高速公路时将绿化经费纳入工程预算。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工程、新农村建设等项目时,相关部门对项目范围内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要安排造林绿化资金。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资造林或认种、认养等形式、参与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五、综合功能和效益(一)林业转型发展功能。通过补植套种、林分改造、封育管护等措施,改变中幼林多、成熟林少,纯林多、混交林少,针叶林多、阔叶林少,单层林多、复层林少,低效林多、优质林少的现状,推动森林资源增长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更好地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优化提升阶段的目标任务,完成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的任务。(二)改善生态环境功能。坚持“生态第一”的原则,通过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构建大规模的生态缓冲带和防护带,构筑绿色生态屏障,充分发挥森林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水质、应对气候变化等作用,进一步增强全市森林的生态防护功能,促进物种多样性的保护。(三)防灾减灾安全功能。通过优化道路两侧及江河沿线森林群落结构,完善以公路、河道防护林基干林带为基本骨架的森林抗灾体系建设。在增强森林自身抵御病虫害能力的同时,提升防洪护岸、防风固堤和抵御山洪等自然灾害的能力,有效防范沿线山体滑坡、水土流失等灾害发生,从根本上治理和减少各类自然灾害,维护区域国土生态安全。(四)建设宜居城乡功能。结合绿道网建设、“万村绿”大行动等,优化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完善农村森林生态系统,建立城乡森林系统的自然连接廊道,有效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提高宜居水平。(五)区域形象展示功能。注重从形成景观的角度统筹安排花(叶)色树种,形成全年常绿、四季有花的景观林带,增强林带的观赏性和视觉效果,充分展示各地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树立各地全面协调可持续综合发展的形象。(六)多元多维发展功能。通过打造地方绿化、美化、生态化品牌,建设进入式林地和配套游览通道、林间小品等,形成生态旅游的新增长点。通过林带建设连通沿线的自然景点、人文景点,更有效地传承自然和历史文化。选择有条件的绿化带建设林业宣传科教基地,推广现代林业文化,促进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林业生态文明形成。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作为建设幸福肇庆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是建设生态景观林带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我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规划,制定本区域的实施方案、年度实施计划,解决土地供给、资金筹措等问题,切实把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任务分解到位,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层层抓落实。(二)落实部门责任。成立肇庆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报批),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市绿化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发展局、市公路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配合,共同推动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相关规划和项目实施范围。市绿化委员会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考评全市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林业部门牵头负责林业用地的造林绿化和景观的改造提升,协助有关部门抓好规划设计,协调种苗供应,提供技术保障等服务。交通运输、公路部门牵头负责公路两侧以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和景观改造;对新建、改扩建项目,特别是高速公路的收费站、立交互通、服务区等节点,高速铁路的车站周边绿化美化,建设单位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以资金支持、技术指导等方式帮助地方对公路、铁路周边进行生态景观林带改造和山地绿化。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做好各类废弃矿山、石场等的复绿。水务部门牵头负责水利工程设施范围内的绿化和水土流失区生物措施治理。生态景观林带的管护工作由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和相关单位负责。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其他社会团体都要积极支持和参与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三)开展示范建设。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要成立相应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地区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要在坚持全市一盘棋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区域内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规划,突出地方特色。各地要尽快落实建设用地,并根据本地资源现状、基础条件,在高速公路、重要路段、城镇周边等位置,选择具有代表性、示范带动作用大的区域,明确建设目标,突出自身优势特色,分类型、分层次开展示范点建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规划、指导,支持示范点建设。通过示范点建设,打造一批示范作用强的精品工程,以点带面,促进全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四)强化科技支撑。大力选育林木良种,推广优良乡土阔叶树种、珍贵树种、木本花卉,采用先进实用栽培技术和造林模式,加强绿化植物优良材料选择与配置、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等方面的技术创新和应用,为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林业部门要根据各地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对树种苗木的需求,规划、指导和扶持足够的林木良种和苗木生产基地,加大培育绿化大苗力度,确保建设需要。(五)完善政策机制。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出台优惠政策和完善金融支持造林绿化政策等措施,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建立林业种苗补贴制度和保障性苗圃,对培育良种壮苗给予财政补贴。不断提升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生态公益林财政补偿政策,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对生态区位重要的森林,争取逐步全部纳入生态公益林进行管理和补偿;对森林生态景观林带范围内的现有桉树、松树等速生丰产林,可重新规划为生态公益林或采用块状皆伐现有林分后改造成乡土阔叶树林,并在30-50年内禁止主伐,确保生态景观林带功能持续发挥。(六)严格考核问责。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的领导负责制、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监督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检查考核,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市将每年对各级、各部门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及时予以通报。肇庆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