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开展省级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肇府〔2014〕8号)
政策
发布部门:肇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贯彻我省旅游综合改革的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粤发〔2008〕20号),结合我市实际,就我市开展省级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市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会议精神,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明确旅游发展战略,建立有利于激发旅游发展活力的现代旅游产业发展机制,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打造城市旅游品牌,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市场导向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旅游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旅游市场运作新机制,创新旅游发展模式,加快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旅游产业发展新格局。——融合发展原则。坚持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完善科学调控、资源共享的旅游统筹发展新机制。——分类指导原则。坚持统一规划与分步实施、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推动旅游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发展取得新突破。——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创建旅游资源永续利用和旅游业协调持续发展的新模式。(三)主要目标。围绕建设省级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市,破除影响市场经济发展活力的各种机制障碍,建立管理高效、协调有力、市场调节、经营规范的现代经营机制,为现代旅游业的壮大发展提供新思路、新模式、新动力,努力使“肇庆旅游”实现“四个示范”:——旅游城市建设的示范。坚定不移地落实肇庆发展“休闲旅游城市”的战略定位,明确旅游业在城市规划建设发展中的指导作用,把旅游发展作为推动城市价值实现的核心动力之一,全面强化城市的旅游氛围和功能配置,创新“宜游城市”发展新模式。——旅游市场开放的示范。切实转变政府对旅游业的管理方式,政府集中精力抓好旅游发展规划、政策法规、部门协调、市场监管等工作。充分发挥市场对旅游要素的配置作用,让旅游发展彻底放权于市场、放权于社会组织、放权于企业,运用市场手段培育成熟健康的旅游市场。——旅游市场营销的示范。改变政府包揽旅游推广的传统做法,明确我市旅游推广定位和推广目标,借鉴国际上宣传推广市场化、专业化经验,聘请专业市场营销机构进行营销推广,创新旅游营销模式。——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改变旅游发展单打独斗的传统模式,树立“大旅游、大产业”的观念。跳出传统旅游谋划旅游的新发展,推动旅游与相关行业的融合,拓展旅游空间,推动旅游六要素的和谐协调发展。二、完善旅游发展体制(一)完善旅游管理体制。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优化政府的旅游战略研究、标准实施、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职能,推进旅游管理从行业管理向产业监管、统筹协调转型。强化政府各部门协同推进旅游发展的统筹机制,建立结构优化、行为规范的旅游协会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交流、行业自律、市场调节、产品协调等方面的作用,形成旅游发展整体合力,实现旅游产业“全要素”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局)(二)优化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大旅游、大产业”的理念,明确肇庆旅游发展定位,制定实施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完善各县(市、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出台《旅游资源管理办法》,对全市旅游资源进行普查、分类和评价,建立旅游资源数据库。研究制定旅游项目分级管理和推进办法,优化旅游资源开发。增强旅游规划对各种相关行业规划编制的引导作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林业发展等规划要充分考虑和体现旅游产业的要求。(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局)(三)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协会支撑”的旅游标准化工作机制,充分发展行业协会在旅游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中的作用。以标准为抓手,建立完善与国际旅游市场相适应的旅游市场规则和服务标准体系,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旅行社、休闲农业等为重点,促进涉旅行业经营管理、服务设施和服务技能与国际标准接轨,全方位提升旅游品质。以标准为引领,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和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向游客和市民提供旅游咨询、信用评价、产品介绍、投诉、紧急救援和政策发布等标准化的旅游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局、市质监局)(四)健全旅游行政执法体制。深入实施《旅游法》,规范旅游从业人员学法、遵法、守法、用法行为。建立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旅游执法体制,旅游、公安、工商、城管、交通、海事、物价等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厉打击旅游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旅游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和素质培训,切实提高旅游行政执法、旅游市场监管、旅游环境安全等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旅游发展局)三、创新旅游投资开发机制(一)推进旅游投资经营的市场化。引导民间资金加大对旅游业投入,促进旅游景区投资多元化。建立市场化运作的旅游投融资平台,为旅游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成立风险投资公司,支持旅游业发展。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旅游大企业、大集团,开发重大旅游支撑性项目,壮大旅游发展规模。(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局、市国资委)(二)创新旅游营销模式。整合我市旅游要素,包装提炼肇庆特色旅游产品,围绕“中国砚都·醉氧肇庆”的城市形象,打响“国际知名旅游会展胜地”旅游品牌。加强营销推广互动,做好与“广佛肇”、“珠三角”及桂林等旅游城市的合作,打造区域合作“大旅游圈”。抓住高铁快速便捷和白云机场实施72小时过境免签证的政策契机,包装推介肇庆特色旅游线路。按照国际上通行的“政企合作、公私伙伴、专业运行、绩效考核”原则,培育专业推广机构,尝试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用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社会团体等专业营销机构,开展对外旅游营销,发挥社会智库在推广旅游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局)(三)培育旅游龙头企业。探索以星湖景区经营性资源和资产为载体,通过授权经营、股份分配等形式,整合星湖风景名胜区、七星旅游集团公司等国有经营性旅游资产,组建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混合所有制大型旅游企业及投融资平台。并以此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收购、参股、整合等方式吸纳有关县(市、区)旅游景区和涉旅企业参股,组建股份制旅游企业集团,争取上市融资,打造肇庆旗舰型旅游企业,增强景区发展后劲。(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旅游发展局、星湖管理局)四、推动旅游发展转型升级(一)强化旅游业对第三产业的先导作用。积极发挥旅游业在拉动内需、带动消费、增加就业、繁荣市场、加强交流、促进文明、调整产业结构等方面的先导作用,整合旅游资源,促进“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全面发展,促使旅游业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从景区旅游向社会旅游转变,推动我市第三产业的升级转型。(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局)(二)加强旅游对城市规划建设的促进作用。立足于建设“宜游城市”的发展思路,推进城市建设各项规划的修编和编制,合理布局和完善城市的旅游咨询、旅游集散、旅游休憩、旅游娱乐、旅游导向、旅游购物等功能要素。结合旧城改造,加快包公文化园,崇禧塔、阅江楼、梅庵、肇庆府城等历史文化街区,宝月荷香环湖文化专业街,岩前风情酒吧街等风情旅游街区的规划建设,强化城市的整体旅游氛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旅游发展局、市文广新局、端州区政府、鼎湖区政府)(三)加强星湖旅游景区建设。以星湖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为契机,加强景区环境整治,理顺执法机构,健全常规化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加快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以自然生态条件为基础,加快鼎湖山景区新入口、星湖游客中心、生态停车场等建设,加快原有设施的升级改造和提升,建设七星岩景区北门广场全市游客集散中心。加快星湖总体规划的修编,严格控制星湖周边的开发,确保周边环境景观与景区景观的高度协调。(责任单位:星湖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端州区政府、鼎湖区政府)(四)优化千里旅游画廊景观线。以我市500公里大环市路为纽带,以各县(市、区)的60多个旅游景点为依托,抓好千里旅游画廊沿线景观带的绿化美化、环境整治、标志性城雕建设、休闲广场建设、旅游文化小品建设,发展生态休闲游、农家乐乡村旅游等特色旅游。在二广高速肇庆境内、广佛肇高速肇庆境内、广肇高速肇庆境内、罗阳高速肇庆境内的服务区(站)规划建设基础上,增加完善旅游服务、旅游咨询和旅游导向的功能和标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发展局〕(五)开发旅游新产品。规划建设邮轮游艇码头,争取开通香港至肇庆的游艇航线。科学发展高尔夫旅游和国际会展旅游,培育游艇市场和低空直升机场,加快游艇俱乐部建设。利用我市得天独厚的江河湖泊资源,积极举办有较大影响的旅游、文化、体育活动。提高旅游设施接待能力,加快高星级酒店建设,鼓励发展国际品牌连锁酒店和主题酒店以及自驾车营地、汽车旅馆、汽车驿站、青年旅馆、农家旅舍等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局、市商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西江航道局、各县(市、区)政府〕(六)建设旅游咨询(集散)中心。在中心城区游客集聚地节点,规划建设旅游信息咨询集散中心,完善旅游咨询、旅游票务、旅游展示、旅游交通组织、旅游信息发布、旅游安全救援管理、旅游质量监督及投诉处理等便民服务功能。各县(市、区)规划建设旅游信息咨询集散次中心。〔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局、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七)建设西江河岸旅游带。抓住国家规划发展珠江-西江经济带契机,做好西江沿岸旅游资源规划开发。加强对西江沿岸已开发景区景点的包装和挖掘,配套完善游客码头和休闲娱乐设施,把沿岸景点景区“串珠成链”,打造西江蓝色黄金旅游带。〔责任单位:西江航道局、市水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旅游发展局、相关县(市、区)政府〕(八)推进旅游与相关行业的融合发展。积极开发旅游商品、发展旅游制造业,开发商务、休闲、康体、度假、异地养老等旅游产品,促使旅游向上下游产品纵向延伸。促进旅游与工业、农业、林业、传统工艺业、文化等产业的横向融合发展。挖掘古村落旅游特色,打造民俗文化旅游基地、生态文明村示范基地和观光休闲农业示范基地,发展“农家乐”,推进旅游与现代农业的融合。〔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局、市文明办〕以鼎湖山泉水加工游、河台采金游、白石村端砚雕刻游等为重点,发展工业旅游,培育更多的工业旅游示范点,使工业生产过程成为游客观光体验过程,推进旅游与工业的融合。〔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市经济信息化局〕挖掘整合肇庆地方特色美食,弘扬传统餐饮技艺,打造“肇庆全宴”美食品牌,推进旅游与餐饮业的融合。〔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市旅游发展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建设“森林之都”的部署,开发森林度假、森林养生、森林科普、森林康体等森林旅游产品,促进旅游与林业融合。〔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市林业局、市文明办〕发挥“中国砚都”的品牌优势,培育一批集设计、生产、体验于一体的工艺礼品龙头企业,包括端砚展馆、裹蒸作坊、竹器博览、玉器博览、红木博览等,发展旅游纪念品的生产集散基地,促进旅游与传统手工业融合。〔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市经济信息化局、市旅游发展局〕以肇庆传统文化资源为根基,挖掘整合广信文化、龙母文化、禅宗文化、端砚文化、包公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加快引进开发旅游演艺大戏、旅游风情小镇、旅游耕读书院、特色旅游村落等文化旅游产品,促进旅游与文化融合。〔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发展局〕(九)加快建设鼎湖生态休闲旅游产业园。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开发,统一整合资源,发挥资源的整体优势,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原则,全力推进鼎湖生态休闲旅游产业园的规划建设,将其作为旅游综合改革试验的重要载体。一是继续完善产业园区的规划编制。在完善产业园区概念规划的基础上,推进园区内六大片区,即鼎湖山片区(主要是提高服务创建5A级景区)、鼎湖山景区新入口片区、云顶片区、羚山—下湾片区、砚洲岛片区、砚阳湖片区单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与肇庆新区的呼应衔接,把园区打造成集生态旅游、休闲旅游、度假旅游、会议会展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产业园。二是推进园区的开发建设。按照产业园统一规划管理、分片区逐步开发、分项目招商引资原则,加快园区招商引资,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园区开发建设。(责任单位:鼎湖区政府、市旅游发展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林业局)五、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领导(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开展省级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市建设工作的指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有关市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市建设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市议事协调机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建设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市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把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市建设纳入各县(市、区)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议事协调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局、市编办)(二)加强政策研究。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为我市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市建设的咨询顾问,组织专家开展休闲城市的专题研究,为示范市建设提供咨询建议。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出台扶持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市建设的配套政策,推动旅游业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局、市经济研究室)(三)优化服务环境。推进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营造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便捷舒适的接待环境、科学绿色的生态环境、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为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市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四)加强协调联动。各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能单独或联合积极向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争取从政策、规划、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加大对我市旅游业发展的支持。全方位开展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市建设的宣传工作,建立旅游综合改革宣传平台,增加改革与创新的显示度,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在开展旅游综合改革中的好措施、好经验,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