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企业优惠政策

广东肇庆产业园区

广东肇庆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肇庆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肇府办〔2013〕13号)

政策
发布部门:市府办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肇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9日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应对能力,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肇庆提供保障。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以及《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肇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肇庆市涉及跨县(市、区)级行政区域,或超出事件发生地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或需要市人民政府协调、指导的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核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广东省核应急预案》有关规定。1.4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实施应急处置。(2)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建立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完善救援保障体系,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坚持依靠科技,全面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积极推动环境应急相关科研工作,重视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提高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技术水平,建成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相结合的高科技支撑体系。(5)加强基层,社会参与。提高基层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环境应急处置、环境应急救援,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新型机制。(6)公开透明,正确引导。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有序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突发环境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2组织体系2.1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发生跨县(市、区)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并造成较大危害时,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相应的市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环境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环境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肇庆水文局、肇庆海事局等单位负责人。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1)市委宣传部:负责相关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2)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将全市环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3)市经济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做好成品油、电力、猪肉、药品、医疗器械、食盐等应急物资储备和运输。(4)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做好危险化学物品的贮存、运输等工作;指挥消防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事故现场救援工作;指导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工作;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道路畅通;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5)市监察局:参与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查处事件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组织对事件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对事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决定和意见。(6)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应急避护场所建设管理;储备基本生活救助物资;指导开展社会捐赠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活;协助开展灾后恢复重建。(7)市司法局:负责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相关法律知识。(8)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市级负责的应急所需资金,对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9)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牵头协调重大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重大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监测、应急处置、调查评估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优先安排应急物资和疏散人员的交通运输。(11)市水务局:负责配合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并监督实施重要江河湖库及跨县、跨流域环境应急水量调度;参与市内流域水环境事件、影响城市供水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12)市农业局:负责农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渔业水域污染、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物种资源破坏、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农业资源破坏评估,并向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开展生态修复。防止受污染的农产品、初级水产品、禽畜进入流通领域;通知可能受影响的水产养殖户做好预防措施,协助开展污染物的清除和监视工作。(13)市林业局:负责珍稀濒危的物种保护与野生动物疫病、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14)市卫生局:负责确定治疗与救护受伤人员的定点医院,培训医护人员,协助确定中毒人员毒性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省级机构进行毒性鉴定;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协调伤员的救治和防疫工作;统计收治伤亡人员情况。(15)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和协助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检查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配合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事件调查处理。(16)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17)市质监局:依法监督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对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参与事件调查处理。(18)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有关的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必要时,在突发环境事件区域进行加密可移动气象监测,提供现场气象预报服务信息并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19)市地震局:负责对地震震情和灾情进行通报。(20)肇庆水文局:负责市辖区内水文水资源监测并发布相关水文信息,协助做好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应急监测处置工作。(21)肇庆海事局:负责辖区内含船舶污染事件水域事件的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本单位力量和现场水域附近现场船舶参加应急处置行动;发布航行通(警)告,负责事故水域现场警戒,必要时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疏散附近船舶。2.2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环境保护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对事件级别及其危害程度和范围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向市指挥部汇报;根据市指挥部的决定,组织实施启动、变更或终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3地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程度,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市有关单位进行指导。2.4专家组环境保护部门成立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完善相关咨询机制,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3运行机制3.1监测预警3.1.1监测预报3.1.1.1市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县(市、区)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例行环境监测数据、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等开展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和整理传报工作。3.1.1.2市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县(市、区)各级政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信息监控。(1)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环境污染事件、辐射事件等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信息监控。(2)市林业局会同农业、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负责生物物种安全事件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信息监控。(3)市农业局负责渔业水域污染等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信息监控。(4)肇庆海事局负责船舶造成的水污染事件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信息监控。3.1.2预警信息发布(1)发布制度。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由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由有关单位制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2)发布内容。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