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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肇庆市深化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办〔2012〕42号)

政策
发布部门:市府办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肇庆市深化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府应急办反映。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肇庆市深化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关于深化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2〕33号),更加扎实有效实施《肇庆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肇府办〔2012〕32号),全面提升我市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水平,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把握“主题主线”和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肇庆的核心任务,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动员”的原则,以提升政府应急处置能力为核心,以加强公众应急避险和应急救助教育为重点,以应急知识“六进”(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为突破口,加快推动应急文化建设,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增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提高公众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和自觉参与应急管理的意识,实现全社会科学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在“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健全全民参与的应急管理宣教培训体系,创新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思路,多渠道打造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平台,多形式丰富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内容,多途径开展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教育,力争实现应急避险和应急救助教育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意识—知识—技能—能力”的应急避险教育模式。到“十二五”期末,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儿童应急综合素质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切实提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切实增强,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更加理性有序、科学高效。二、工作重点通过向各级领导干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等开展应急管理法制、危机应对能力、应急救援知识、应急避险知识的宣教培训,宣传政府有关应急管理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宣传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处置规程,宣传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安全知识,组织开展对各级干部、救援和志愿者队伍人员、高危行业人员和在校学生进行应急技能的培训,增强公众“思危有备,有备无患”的忧患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三、具体内容和组织实施(一)广泛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普及工作。1、结合“六五”普法计划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结合普法、依法行政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国家、省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普法宣传工作。通过普法,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的法律意识,增强各地、各有关单位履行应急管理的责任意识,增强公民自觉参与应急管理的公民意识。(由市司法局、市政府应急办负责组织实施)2、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公共安全宣传周和每年“全国科普活动周”、“全国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世界气象日”、“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社区、乡村基层群众了解公共安全知识,掌握避险和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增强公共安全意识。(由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红十字会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3、开辟应急科普知识专栏。在有关新闻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各级政府网和主要新闻媒体所属网站上开辟专栏、专版、专题、专刊,介绍普及应急知识。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有关要求,积极参与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居委会(村委会)的作用,结合开展“启动幸福社区工程”和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通过设置社区(村)应急知识宣传栏,强化社区(村)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切实消除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的“盲区”。(由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府新闻办、西江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4、编印发放应急科普读物。做好《你准备好了吗——广东省应急知识宣传手册(修订本)》(以下简称《应急手册》)的发放和宣传,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大力扩大《应急手册》发放范围,增强宣传效果;各部门结合专项预案的内容,广泛收集有关资料,按各行业特点整理有关应急知识,编印应急科普读物,做好各类应急知识的宣传工作。(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等有关单位及各专项应急预案牵头起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新闻宣传媒体配合)5、举办应急知识竞赛、论坛、讲座、文艺演出等活动。通过定期举办论坛、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和应急技能竞赛,组织举办应急知识宣传文艺演出,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研讨、交流和宣传的力度。借助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等,深入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培训下乡活动。(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等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6、组建市级应急知识宣讲队。认真总结“百人百场”应急知识宣讲活动经验,组织肇庆学院、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广东金融学院肇庆校区等高等院校师生,结合各高校每年开展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组建市级应急知识宣讲队,打造“永不离开”的宣讲队,深入社区、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进行应急知识宣传。(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教育局、市红十字会、市内各高校负责组织实施)(二)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管理培训教育工作。1、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培训。充分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单位的培训资源,结合开展应急知识进机关活动,每年组织应急管理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公共危机与应急管理方面的培训,加强各级应急管理干部综合能力培养,熟练掌握各类应急预案,熟悉应急准备措施,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提高统筹协调、现场指挥和与媒体沟通等能力。每年举办全市政府系统突发事件信息员(值班员)培训班。(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党校、市政府应急办负责组织实施)2、开展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开展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知识培训,达到熟练掌握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水平,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尤其是应对综合性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通过组织经常性的“双盲演练”和跨区域联合演练,检验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由各综合性、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3、开展应急知识进学校活动。针对中小学生开展每周1小时、以应急避险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急避险演练,建设中小学生应急知识教育基地,确保公共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共同营造“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4、开展特殊职业应急技能教育。开展对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强制性安全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充分依托红十字会、职校技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机构,加强对本市新成长劳动力、在业在岗职工的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教育。鼓励具有条件的高校建设应急管理技能培训基地。(由市安全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红十字会负责组织实施)5、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积极开展以基本应急救护知识、技能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不断强化群众参与现场救护的意识和技能。(由市红十字会负责组织实施)6、开展应急志愿者培训。对各类应急志愿者队伍开展相关应急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团市委及各应急志愿者队伍组织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充分认识该项工作对于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各级组织的应急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损害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订相关工作方案和工作规划,细化和分解工作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应急宣教培训工作。各级财政要在经费上予以积极支持。(二)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加强总结,推动创新。及时总结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中创造的新经验、新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认真推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作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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