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企业优惠政策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试行办法》的通知(肇府办〔2013〕46号)

政策
发布部门:肇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8日 政策文号:肇府办〔2013〕4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肇庆市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试行办法》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局反映。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1月28日肇庆市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试行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动《肇庆市现代农业发展五年(2013—2017)实施计划》(肇发〔2013〕6号)的有效实施,通过扶持重点领域和项目,推进转型升级,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发展活力,吸引更多资金投入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组织化、产业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打响肇庆优质安全农业品牌,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本试行办法。一、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肇庆特色产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主体,必须加大扶持力度,增强带动能力。(一)贴息扶强。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600万元,用于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贷款贴息。(二)鼓励创优。对每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市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10万元、5万元;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市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5万元、2万元。(三)示范推动。每年评选20家示范性家庭农场,市每家给予补助2万元。二、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增强农业经济发展后劲重大项目建设对农业经济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要努力创造条件吸引知名企业到我市投资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凡落户我市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农产品流通市场建设项目和农产品加工项目,在用地指标、项目立项和审批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一)奖励引进重点企业。凡引进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到我市投资农业项目,且实际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市分别给予引资人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二)奖励引进资金项目。对引进固定资产投入或投资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市按实际投资额3‰奖励项目引资人。(三)鼓励参与项目竞争。市每年安排专项扶持资金100万元,作为竞争性重大农业建设项目聘请专家、规划论证等前期工作的补助经费,扶持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或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省重大农业建设项目竞争。三、鼓励农村土地加快流转,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是促进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必然途径。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村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流转。为充分调动镇村干部在促进土地流转工作上的积极性,对单宗耕地面积300亩(含300亩)以上、合同期限5年以上土地流转项目,市每年择优选出20宗给予相关镇村工作经费补助。其中:单宗面积1000亩以上的补助10万元;300亩以上的补助5万元。四、创建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菜篮子”工程基地,树立现代农业发展典范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杆;“菜篮子”工程基地建设是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保障农产品市场供给的惠民工程。要统筹、整合各级资源,大力扶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菜篮子”工程基地。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市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20万元。市每年安排200万元扶持“菜篮子”工程建设。五、实施农业品牌带动战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农产品质量对提升农业效益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要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积极鼓励农产品质量认证。(一)扶持示范站建设。市每年扶持10个镇级农产品检测示范站建设,每个补助5万元。(二)激励创建标准化示范区。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畜禽、水产标准化示范场),市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5万元;市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建设5个市级种植业标准化示范区。(三)鼓励农产品质量认证。对新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市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8万元、5万元、2万元。六、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提升现代农业装备水平农业基础设施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保障,现代农业装备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一)扶持机械化插秧。市每年安排50万元,扶持每造机插作业面积50亩以上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大户。(二)扶持发展大棚种植。市每年安排50万元,扶持10个从事花卉、园艺、蔬菜等高值作物生产,面积50亩以上的大棚设施示范点建设。七、加快农业生产发展,夯实现代农业建设基础农业生产发展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基础条件。要着力促进农业生产持续协调发展,重点保障从品种、种植、技术等整个生产环节的安全有效,确保农业主要农产品的产出和满足市场需求。市每年安排农业发展基金260万元,扶持对农业主导农产品生产发展。八、大力扶持农业科技推广,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科技进步是农业现代化的决定力量,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强劲动力。要鼓励农业科技创新,加快推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一)奖励农业科研成果。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农业科研成果或农业科技进步奖的,市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二)扶持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每年评选1—3个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成果显著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市给予每个一次性补助20万元。本试行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实施。以上资金从2014年起纳入市财政预算安排,扶持补助实施细则由市农业局另行制定。

广东肇庆产业园区

广东肇庆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肇庆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