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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府办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信息化局反映。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2月19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工作部署,根据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动员会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相关筹备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2〕369号)要求,参照《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切实加快推进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下面简称“肇庆分厅”)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一)2012年8月底,将现有政府网站连接到省网上办事大厅。今年国庆节前建成肇庆分厅框架。(已完成)(二)2013年6月底前,正式建成肇庆分厅并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无缝对接。(三)2013年年底前,我市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网上办事大厅建成并全部连接到肇庆分厅。二、工作要求(一)以依法依规、便民利民为原则,规范政府办事业务,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二)肇庆分厅建设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按服务对象需求组织提供服务。各地、各部门要对服务事项进行科学分类,提供便捷、清晰的指引,点击不超过三次即可进入具体办事页面。(三)市直和省驻肇各单位的网上服务事项要按照有关规范进驻肇庆分厅实现网上办理。在试运行前,各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业务表格需经统一的系统直接发布到肇庆分厅,服务事项的网上咨询、网上申请、进度查询至少要提供网址链接;在正式开通后,逐步做到统一用户登录、统一网上申办、统一进度查询,力争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四)肇庆分厅建设要力争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同步,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风格统一、互联互通,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连接。在省网上办事大厅试运行前,在网页设置、内容框架、标志、进入程序等和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风格统一。正式开通后,逐步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互联互通和深度对接。三、主要任务(一)编制网上办事服务事项目录和梳理服务事项内容。编制市的服务事项目录,按要求梳理汇总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的服务事项内容,并通过统一系统进行管理维护。〔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市直和省驻肇有网上办事事项的单位〕编制服务事项目录,并公开发布。(市经济信息化局)(二)按照统一规范建设肇庆分厅。按照统一部署和规范,我市对原有相关网上办事网站进行调整,整合升级为肇庆分厅,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界面风格统一、双向链接畅通、用户体验基本一致。(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直和省驻肇有网上办事事项的单位)(三)服务事项进驻肇庆分厅。依托肇庆分厅框架,遵循先易后难、效果优先的原则,采取分步推进、分批上线的策略,按照服务事项目录分批将服务事项上线,确保纳入所有市政府部门的职能,逐步实现办事指南统一查询、表格统一下载、统一申办、统一受理、统一回执、进度统一查询、结果统一反馈。同时提供公民个人网页服务。〔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市直和省驻肇有网上办事事项的单位〕(四)开展肇庆分厅建设和服务效能监察工作。建立肇庆分厅建设监察机制和公众评价机制,制定监察规则,对我市开展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和内容梳理工作、服务事项进驻工作、肇庆分厅改造升级工作以及服务运行效能进行监察,并通过肇庆分厅公布监察结果。(市监察局)(五)编制肇庆分厅标准规范和建设方案。编制肇庆分厅建设规范和实施指南;编制网上办事统一流程规范和服务规范,编制肇庆分厅信息共享数据标准、网上办事业务对接经费核算办法等。(市经济信息化局)(六)编制肇庆分厅的改造升级方案,包含“十二五”期间网上服务事项实现的广度和深度规划。(市经济信息化局)(七)推进肇庆分厅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梳理协同办事事项共享信息,实现办事结果信息、办事过程信息共享。推进各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优化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业务网上办事流程,梳理业务权责运行程序,实现涉及多个部门协同办理的材料信息共享。〔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市直和省驻肇各单位〕(八)基于交叉认证平台实现统一身份验证。通过省交叉认证平台进行统一身份认证。〔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市直和省驻肇有网上办事事项的单位〕四、工作步骤(一)第一阶段(2012年11月前)。2012年8月底前,将现有政府网站办事事项和网上办事网站连接到省网上办事大厅。梳理连接市直单位和县级现有的网上办事事项,2012年国庆节前建成肇庆分厅框架。(已完成)(二)第二阶段(2013年6月底前)。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规范完善肇庆分厅功能,扩大各部门网上办事事项范围,提供多种形式的终端应用。公民网页接入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办事进度信息共享,实现市网上办事效能监察网上公开。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互联互通、深度对接。(三)第三阶段(2013年底前)。建成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网上办事大厅,并全部连接到肇庆分厅。行政审批类服务事项在线申办达到90%以上,公共服务类服务事项在线申办达到80%以上。我市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与其他地市协同办事材料信息共享。五、组织机构市成立由市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及省驻肇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统筹领导肇庆分厅建设工作;组织推动肇庆分厅建设各项工作的实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推进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工作计划、工作制度以及协调有关工作;负责汇总报送工作信息,起草会议材料,以及组织监督检查等;负责联系省有关部门,组织办理相关事项。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经济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兼任。六、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将本级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肇庆分厅建设,认真配合做好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对接工作。(二)统筹协调。各地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级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各地政府(管委会)办公室要切实做好牵头工作,负责本级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主办和落实。各级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对该项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三)制定具体改造升级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市现有网上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实际,制订本级网上办事大厅改造升级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进度计划,落实实施主体,做到责任到人。(四)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理顺工作机制,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努力形成良好的肇庆分厅运行管理体系,推动和促进肇庆分厅工作逐步走向科学严谨、规范运作的良性轨道。(五)强化监督考核。建立检查机制,制定监察规则,引入电子监察,加强监督考核。把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与年度政府网站评估相结合,将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开展服务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范围,细化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标准,定期考核、评议、检查和通报。(六)加强宣传培训。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网上办事大厅的推介和宣传,提高公众对网上办事大厅的认知度,引导公众运用网上办事大厅各种一站式便捷政务服务。加强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能有效利用网上办事大厅开展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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