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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肇庆市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府办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肇庆市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总体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肇庆市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总体发展规划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是推进宜居城乡建设、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的具体行动,是富民强市、建设幸福肇庆的重要举措,对我市提升城乡建设水平,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农村宜居建设的意见》(粤府〔2011〕68号)精神,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全市宜居城乡建设,特制定本规划。一、发展基础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发展步伐加快,肇庆特色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总体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也为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一)城乡规划体系逐步完善。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为契机,加强城乡规划统筹和建设管理,开展了我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区域协调发展规划等编制,积极推进各县(市、区)及乡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结合生态文明村、省卫生村创建活动,加快村庄规划编制步伐。按照加快融入珠三角、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编制印发了《肇庆市城乡规划一体化规划》,全市城乡规划体系得到完善,城乡空间格局得到优化。(二)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加大交通路网、供水供电、排污治污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效构建,城乡广播电视、通讯信息、体育文化、卫生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日益完善,城镇要素集聚功能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乡面貌日新月异。2010年底,全市城镇化水平提高到45.6%,建设绿道网200多公里,建成生态文明村3154个、省卫生村1910个、省卫生镇5个,森林覆盖率达677%,创林业生态市通过省验收。(三)专业特色镇村逐步壮大。〖HT〗大力发展中心镇,扶持发展专业镇,“一镇一业”、“一乡一品”等专业特色镇村逐渐壮大、产业链初具规模,推动了县域、镇域经济加快发展,推进了农业产业集约经营。目前全市有省市两级专业镇59个、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中心5家,建成了四会市东城玉器专业镇、高要市金利小五金陶瓷镇、广宁县南街沙糖桔专业镇、德庆县悦城龙母历史文化旅游镇、新圩大同柑桔村以及怀集县桥头燕岩旅游镇等专业镇村,带动了柑桔、油栗、蔬菜、禽畜水产等特色效益农业产业基地不断发展壮大。(四)以创建“两村”为抓手的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围绕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方针要求,以村庄整治建设为突破口,以开展生态文明村、省卫生村创建为抓手,结合科学发展示范村等创建活动,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扎实推进我市特色新农村建设。2006年以来,市、县两级投入新农村建设1.9亿多元,已建成各类新农村示范点1034个,打造形成端州白石村、四会独岗村、高要黎槎村、广宁上林村、德庆武垄村等一大批新农村示范村。同时,发挥肇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带动效应,大力保护和传承地方特色文化,广宁北市大屋村、德庆官圩金林村、怀集大岗扶溪村成为全省第二批历史文化名村,有力推动了我市特色新农村建设。同时,我市城乡发展也面临不少挑战和困难,城乡面貌虽有改善但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率低,乡村文化、生态等资源和特色丰富但缺乏有力挖掘与提升,新农村示范点建设水平不高、资金投入不足,村镇规划编制滞后尤其是村庄规划编制普及程度严重不足,城镇化水平低且进程缓慢,全市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难题仍未根本解决,城乡二元结构转变任务还十分繁重。但总体上我市经过“十一五”时期发展,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全市GDP突破千亿大关,国家从战略层面上把我市列为珠三角城市,省委、省政府作出大力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的决策部署,城乡新一轮大发展正面临重大机遇,为我市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重大的发展机遇。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坚定发展信心,努力开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新局面。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富民强市、建设幸福肇庆”中心任务,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以创建生态文明村、省卫生村镇和宜居城乡为主要载体,以挖掘提升现有资源和特色优势为重要途径,实行基础与特色并重、整合与提升并举,打造一批具有突出特色和丰富内涵的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广东宜居城乡建设先行区和幸福肇庆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以城带乡、城乡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为肇庆建设成为能够代表珠三角科学发展成果的城市打下良好基础。(二)基本原则。1、坚持基础优先、规划先行。优先选择安排规划布局、经济基础、人文历史、人居环境、基层组织等基础和条件较好的镇村,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合理制定工作措施,扎实有效有序推进。2、坚持突出优势、彰显特色。坚持分类指导,依托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实行一村(镇)一策,在最大限度保持原有风貌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提升内涵和特色,因地制宜创建特点鲜明、主题突出的不同类型名镇名村,彰显地方特色,防止千篇一律。3、坚持以人为本、务求实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最需要并有条件做好的事情办起,从环境、设施、特色等方面进行改造和提升,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加快城乡文明进步,使群众幸福指数得到切实提升。4、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实行试点先行,分步推进,通过提升一批、改造一批,做到成熟一批、认定一批。积极推广成功经验,形成各类名镇名村示范村都有典型,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全市名镇名村示范村比例。5、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挥政府组织引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发挥群众建设主体作用,多形式吸引和引导农民积极投身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实现共建共享。三、目标任务和建设要求(一)总体目标。从2011年开始,大力开展名镇名村示范村创建活动。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两年实现目标”要求,2011年在全市选择1个镇、各县(市、区)选择2个村作为名镇名村示范点,并同步推开示范村建设,至2012年建成一批名镇名村示范村;至2015年底全市30%的村完成示范村建设、10%的镇和村建成名镇名村。(二)选点布局。名村、示范村建设以行政村为主体,以自然村为基础。部分自然村特色特别鲜明,资源条件、干群基础等与行政村内其他自然村差别较大的,可适当将创建主体调整单个或几个自然村。名村应坚持创建基础和特色优势相结合,从生态文明村、省卫生村、历史文化名村、宜居村庄等最有基础和条件的村中选择,整村推进的行政村给予优先安排;示范村从规划布局合理、群众积极性高、村组干部得力的村中予以安排。名镇应从基础条件好、已有一定知名度、特色比较鲜明的乡镇中选择,既要考虑镇本身在资源特色、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的因素,又要从县域城乡统筹的角度考虑空间上的合理布局,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建设的同时,注重辐射带动周边村镇建设发展,实行“一镇多点、整体推进”,逐步连线成片,推动区域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三)建设要求。1、示范村。体现人居环境整洁、设施服务配套、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标准,具有一定示范作用的村庄。具体要求:(1)环境整洁卫生,村貌景观美化。村容整洁卫生,农田林网生态良好,绿化覆盖率较高,建筑景观和谐,人居环境优美,达到生态文明村或省卫生村标准。(2)村庄布局合理,设施服务完善。村内居住、生产、公共活动等区域布局合理,道路、饮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比较完善,教育、文化、卫生、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配套完善,居民生活便利,达到宜居村庄基本标准。(3)村风民风淳朴,村民安居乐业。有较强的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日常运转机制健全,党群干群关系融洽,村民和谐相处,社会风尚文明、安定和谐,达到民主法治村或社会和谐村庄要求。2、名村。在示范村建设要求基础上,具有一种或多种特色优势,农民生活达到较高的小康水平,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代表肇庆特色新农村建设水平的幸福名村。特色要求:(1)历史文化特色。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资源和浓厚人文底蕴,保存一定规模的古村、古居、古建筑群等古文物,广府文化、端砚文化、岭南文化等特点突出,或名人、名史、名迹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较丰富,历史文化资源得到挖掘和整合,成为彰显和传承人文特色、文化内涵的历史文化型名村。(2)优势产业特色:有传统优势、品牌特色的农林牧渔生产加工业、观光生态旅游农业等产业基础,特色产业、主导产品明确,一村一品特色产业集约化发展格局形成,对农民就业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发展贡献较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在本地均处于较高水平,成为具有特色品牌产业的优势产业型名村。(3)休闲生态特色。拥有独特的自然生态和山水景观,风景秀丽、环境优美,山体、植被、水系等自然风貌得到有效保护和整治,体现青山绿水、田园风光,形成村庄景观特色,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成为具有岭南乡土气息、优美自然风光的休闲生态型名村。(4)其他特色优势。在宜居村庄、农村基层党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社会建设管理创新等某一领域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并创造积累经验,形成了较强的比较优势和创建亮点,建立起适应有关农村改革发展的体制或机制,代表当地农村科学发展成果,并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名村。3、名镇。符合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律,规划科学合理、主导产业突出、城镇功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生活水平较高,在产业形态、人文自然、公共服务等方面,特别是在宜居宜业、文明风尚、社会和谐、活力创新上,体现出较强特色和优势,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乡镇。建设要求:注重发挥产业基础、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资源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凸显特色主题,注重辐射带动,成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平台。(1)特色工业名镇。加快工业园区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引导和推进工业向园区集聚发展,着力突出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注重做好产业准入政策的制订与实施。(2)特色旅游名镇。结合市域千里旅游走廊等的规划建设,进一步明确名镇旅游发展的定位,充分挖掘和开发旅游资源优势,并加强餐饮、购物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着力打造设施完善、交通便捷、环境优美的名镇。(3)历史文化名镇。注重加强对历史文化景观资源的挖掘、传承和保护,切实处理好资源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关系,加快历史文化旅游景点建设,着力打造文化设施完善、文化氛围浓厚的名镇。四、主要任务(一)编制镇村建设规划。各县(市、区)要衔接本地“十二五”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认真编制本地名镇名村示范村发展规划,并于7月25日前报市委农办备案。对每个拟建名镇、名村和示范村,要逐一编制详细并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建设规划。建设规划要坚持人与环境和谐共处,体现文化内涵,反映乡村特色的原则,注重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注重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古村落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真正达到保护乡村自然风貌、传承乡土气息和历史文化、培育特色产业等目的,实现新建项目和原有村貌的有机结合、和谐统一。城乡规划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各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创新创建模式,在保持质量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一年初见成效。(二)整治镇村人居环境。〖HT〗结合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建设,以生态文明村、省卫生村镇为载体,深入推进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有基础有条件的地方要整村推进省卫生村建设。因地制宜强化镇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治理,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农村畜禽污染和镇村厕所卫生设施整治,实行人居与禽畜分离,推动农村改圈改灶和城乡改厕。清除河道、河塘的淤坭和杂草飘浮物,修复镇村水系水景,营造亲水环境。加强古树、大树的保护,实施“万村绿”工程,推进“绿道网”建设,全面提高城乡净化绿化美化水平,加快建设最适宜人居的生态型山水城乡,着力打造广东宜居城乡建设先行区。(三)完善公共设施服务。以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规划为载体,建设完善镇村交通公路、供水排水、广播电视、供电通讯、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结合实施通大自然村道路硬底化工程,建设完善各自然村相互连接、名村名镇与周边市县连接的综合交通公路网。结合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现名镇名村示范村“村村通”自来水。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为载体,加强镇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扩大镇村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提高名镇名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以编制镇村建设规划为契机,统筹设计体现地方特色镇村的整体风格和形象,合理布局房屋、道路、田林、水系等元素,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的指引和指导,形成整体统一协调的建设风貌。(四)提升丰富特色优势。名镇名村建设要结合各自特色现状和发展趋势,对特色优势实施有针对性的挖掘和提升,推动特色更加突出,优势更加明显,全力打造不同类型的名镇名村。对具有特色产业的镇村要发挥产业基础优势,结合转变发展方式,加强品牌建设,提高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形成“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格局,增强特色产业、主导产业示范带动作用;对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镇村要切实加强对历史文化、人文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传承和保护,实行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进一步拓展文化内涵,彰显特色文化,形成品牌特色;对具有休闲生态特色的镇村要结合创建宜居城镇、宜居村庄以及生态文明村、省卫生村镇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良好自然风貌和生态环境,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乡村生态旅游,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增强自然休闲特色;对具有其他特色优势的镇村,要继续增创优势,探索发展新路子,加大经验总结推广力度,示范带动本地城乡改革发展。五、进度安排(一)组织筹备阶段(2011年6月—8月)。市、各县(市、区)编制本地名镇名村示范村总体发展规划,做好计划安排,明确目标任务,制订建设措施。(二)试点铺开阶段(2011年9月—2012年12月)。市选择高要回龙镇作为创建名镇示范点,各县(市、区)分别选择2个村开展名村建设、5个村进行示范村建设,2011年11月前,所在县(市、区)编制完善创建镇的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所辖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创建村的具体详实操作性强的建设规划,各级各有关部门分工落实,争取2011年底各示范点初见成效。在试点的基础上,2012年底,全市建成3个名镇、30个以上名村和80个示范村。(三)全面铺开阶段(2013年1月—2015年12月)。总结全市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试点工作,推广经验做法。全市每年建成2个名镇、30个名村和100个示范村,至2015年全市约30%的村完成示范村建设、10%的镇和村完成名镇名村建设。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政府是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或协调机构,加强对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组织实施工作,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创建工作领导、机构、人员、经费到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局)负责全市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的统筹组织和协调指导,市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协作,在规划编制、产业发展、用地保障、设施配套、生态建设、特色培育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形成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合力。(二)加大资金投入。市新农村建设示范补助政策延续至201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的300万元专项用于名村示范村建设。各县(市、区)要加大财政与资源统筹投入力度,把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与专业镇转型升级、“一村一品”发展、村庄整治规划以及省卫生村镇和生态文明村、生态示范镇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科学发展示范村等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集中力量,统筹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三)抓基层打基础。加强镇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镇村班子战斗力,增强党务村务管理和经济发展能力。加强民主管理,保障群众对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尤其是名村示范村建设要在村“两委”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和“四民主工作法”的程序决策和实施,做好发动引导、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等工作。加快镇村两级综合服务中心平台建设,推进“六好”农村社区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基层综治信访维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广泛宣传发动。各地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宣传力度,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提升名镇名村示范村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积极动员引导工商企业、社会团体、外出就业创业人员支持和参与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大力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与村镇开展结对挂钩共建,积极探索多种建设模式。开展城乡基础设施配套等一系列惠民措施,调动群众参与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共建共享,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五)加强督促管理。切实加大对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年底将联合市有关部门对各地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进行检查考核。各县(市、区)要加强项目建设、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建设全过程合法合规、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要坚持建管并重,探索建立名镇名村示范村的有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建设成果,提高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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