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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肇庆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府办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肇庆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肇庆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根据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粤府〔2010〕134号)和《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28号)精神,为落实我市“菜篮子”工作,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和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推进我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设施、加强质量监测和信息服务,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进入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以及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更好地满足人们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二、工作目标切实强化和落实市长、县(市、区)长和肇庆高新区管委会主任负责制,重点抓好肉、禽蛋、鱼、菜、果等产品生产。加大政府调控力度,认真抓好“菜篮子”生产、流通销售、加工储存等环节的各项工作,基本实现“菜篮子”产品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季节供应均衡。“菜篮子”产品的自给水平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菜篮子”产销组织化程度和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三、落实措施和责任分解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把各项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相关单位。其中,第1个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其他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一)加强生产能力建设,稳定发展基础。1、稳定和提高“菜篮子”产品供应能力。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制订“菜篮子”建设发展规划,重点建设一批设施化、集约化、标准化的“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以“天天农展会”为依托,力争3年内在四会市、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等县(市)扩建优质蔬菜基地3万亩,辐射带动全市优质蔬菜发展。[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2、建设一批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及环境保护要求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加强养殖场(小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畜禽粪便、尸体等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防治以及疫病防控等方面的设施建设,推进畜禽养殖加工一体化。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推进基层防疫体系建设。[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3、大力发展优质水产品养殖。加快低产鱼塘改造,大力推行标准化鱼塘建设,推广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模式,带动全市水产业的发展。[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4、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扶持“菜篮子”生产和经营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高“菜篮子”的组织化程度。[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二)完善“菜篮子”产品市场流通体系。1、大力推进“菜篮子”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基础设施、管理、技术等方面升级改造,建立灵敏、安全、规范、高效的“菜篮子”产品物流和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双百”市场工程,积极组织我市农产品流通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现代物流服务业专项资金,争取在重点产区和集散地新建或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农村的商品配送中心、农村售后服务网点建设,完善农村流通网络建设,提高鲜活农产品冷链配送率。[市农业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2、合理布局城区集贸市场,大力推进全市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及开发建设。推动城区菜市场在场地环境、设施设备、追溯平台、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建设,并加快推动乡镇集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市工商局、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3、强化产销衔接功能,积极推动“农超对接”试点工作。蔬菜优势产区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与各大中城市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合作的产销关系。引导和鼓励农贸市场与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和生产基地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积极推动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建设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市农业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4、组织农产品流通企业参加网上购销对接活动。指导各地农副产品流通企业积极参与商务部组织的新农村商网夏季、冬季农副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促进农村商品流通,帮助农民增产增收。[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5、强化供给应急能力。制定和完善“菜篮子”产品供应的应急预案,建立适合当地“菜篮子”储备制度,制定异常情况下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基本消费需求的救济办法,保障当地居民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市农业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6、加强市场监管。以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为切入点,加大市场检查和执法力度,规范经营秩序。[市工商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法制局、市质监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三)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1、推进标准化生产。开展“菜篮子”产品标准化创建活动,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制定产品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开展标准化生产宣传培训,指导建立生产档案。加大品牌培育和认证力度,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2、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和全程质量追溯体系。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市、县、镇检测能力建设,在“菜篮子”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中建立完善农产品标识管理制度,健全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3、加强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从源头上杜绝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行为,加强对经销种子(种畜禽)、农药、化肥、兽药、渔药等生产投入品的经营网点进行核查,实行销售登记制度,进行动态监管。[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四)加强“菜篮子”信息体系建设。加强“菜篮子”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健全信息工作机制,加强采集点、信息通道、网络中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定期收集发布“菜篮子”产品生产、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强化“菜篮子”产品生产、市场和价格走势的分析预警。[市农业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五)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扶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对“菜篮子”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加大各级财政对“菜篮子”的支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市本级价格调节基金开征后,市每年在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项用于基本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的储备和对生产基地建设给予补贴、补助或者贷款贴息。鼓励社会、企业、个人等渠道投入“菜篮子”工程建设。[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六)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菜篮子”工作的领导,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菜篮子”工作有效有序地实施。市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加的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协调解决“菜篮子”工程发展重大政策问题,检查指导全市“菜篮子”工作。各地要建立相应协调机构。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探索新路子新办法,提高工作效能,把“菜篮子”工作落到实处。(二)属地管理,强化责任。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和各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辖区管理,明确政府和部门责任,认真组织、协调和实施本地的“菜篮子”工作。(三)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和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切实抓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和部署“菜篮子”工作。(四)广泛宣传,引导舆论。各地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多渠道、多视角、广泛宣传“菜篮子”建设的意义和作用以及政府所采取的措施,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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